整治“铁饭碗”队伍,越南是认真的!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公开收入和财产(组图)
众所周知,近几年来越南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涉及领域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其中几项重大改革较受关注: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户籍制度改革、普选制度改革等。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着重了解越南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究竟是怎么回事。
事实上,越南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在“口头上”已经实行了很多年,没错,就是“口头”。众所周知,此前的越南是一个贪腐现象较为严重的国家。越南的公务员工资并不高,平均人民币两三千的水平,但越南的公务员却不贫穷,背后的原因想必大家都明了。
近几年来,越共整治贪腐的决心和力度都是相当之大的,也做了很多的努力,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其实早在2010年越南就建立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但基本没有实行。根据反腐败形势要求,2012年11月通过的《反腐败法》(修正案)增加了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的内容。
据此,越南的领导干部需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将个人财产申报清单在本人所在机关、组织或单位进行公布,而国会代表及地方各级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的个人财产申报清单也需在选民代表会议上公布。该法从2013年1月开始实施。
2018年,越南国会再次修订了《反腐败法》(修订案),并从2019年7月开始实施。新版《反腐败法》(修订案)对原有的条款进行了补充修改,要求更为严格,内容更为具体。
主要内容有:
一是扩大了财产和收入申报的对象。旧版只笼统规定“干部公职”需进行财产和收入申报,新版《反腐败法》扩大了申报对象范围并加以细化,要求申报的对象有:干部公职、人民公安警官、人民军队军官即职业军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副处级以上干部、企业国有资产代表、国会代表候选人和人民委员会代表候选人等。
二是增加了财产和收入申报的种类。除了房产、土地和价值5000万越盾(约合人民币1.5万元)以上的贵重金属、现金、有价证券以及海外资产,新法要求申报内容还包括土地、房屋和建筑附着物等资产。此外,申报人若年内有财产和收入变动的,也要补充申报。
三是对财产申报的时间和方式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首次申报,每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年度申报,并且要公示申报表。
四是要对发生腐败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新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腐败案件负有直接责任;副职领导对其分管领域发生的腐败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五是对腐败行为人的惩罚作出具体规定。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新版反腐败法规定,腐败行为人无论担任何种职务,无论是否已退休、辞职和调动到其他岗位工作,都必须依法严格进行责任追查。据此,2019年以来,越南对已退休的越南投资计划部部长、原胡志明市市委书记、河内市委书记等多位高级官员进行了追责,因其在担任原领导岗位期间工作失职而受到处分。其中,原投资计划部部长已退休,但仍被剥夺部长级待遇。
至于财产公示的实际执行情况,据越南专家介绍,越南的做法与中国没有区别。也就是说,每年年底考核时,副处级以上干部公务员都要在单位的考核会议上公开报告本年度个人财产收入情况并留档,但并不需要向社会公开。
原本2019年、2020年就应该全面执行这些规定政策,但由于涉及的人员太多,多达400万余人,因此将从2021年正式开始全面贯彻执行,所有干部、公职人员,哪怕是刚入职的职员都需要在第一季度结束之前公开自己的财产,相关部门将进行检查核实。
越南高层表示,此次财产公示与以往不同的是,涉及面广、力度大。几乎所有的国家公职人员都参与其中,且检查力度十分彻底,所有人都需将自己的财产、收入状况公布,公布之后任何人都可以提出质疑。若是存在有所隐瞒的情况将由上级主管机关进一步进行清查。最高检查组每年将对20%的单位进行抽查,查看抽查行为是否真实。
可见,越南在反贪腐问题上是认真的,若是能够按照国家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想必几年之后越南的贪官将会越来越少,政府机构将更加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