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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性】女生自愿与两个男人轮流发生性关系,但事后报警,算轮奸吗?(组图)

2023-03-25 来源: 晚睡患者 原文链接 评论1条

“更让人觉得荒唐的是,轮奸者的家长还表示愿意谈婚论嫁,只是希望女生能放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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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们日常生活基本都离不开它。包括有些人会在网上交一些朋友。女生贾某在社交平台上认识了一男子,俩人聊天聊得还挺好的。

聊到差不多的时候,男子便主动约贾某出来见个面,反正俩人距离也近。一拍即合后,双方迅速约好了见面的地点。但贾某到达约好的地方,却发现他还带着一个朋友过来。“这就我一哥们,顺道一起吃个饭。你不介意吧?”男子问。

贾某虽然觉得有点奇怪,但还是坐下来跟他们一块吃饭。吃完饭后他们就带着贾某来宾馆开房,与两个男人轮流发生了性关系。

在发生关系的过程中,两名男子还拿手机将整个过程录了下来。贾某并不情愿他们录视频,担心他们会拿这个东西来要挟自己,可不从的话又担心他们两个大男人对她做出什么更恐怖的事情来。

所以在发生完性关系后,她就找了个理由赶紧逃离了宾馆。离开宾馆的贾某马上打电话报警,称自己被轮奸了。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行动,很快就将这两名男子抓捕归案。

但这两名男子却说他们很冤枉,因为贾某是自愿答应开房的,那他们何罪之有呢?他们说,拍视频只是觉得好玩,并没有要敲诈贾某的意思,也没有实施敲诈或散播的行为。

那么,贾某自愿与网友开房,先后与两个男子轮流发生性关系,这到底算不算轮奸呢?我们就这个话题把它展开来一起严肃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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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这算不算「轮奸」,就要先知道关于轮奸行为的认定。轮奸也称集体强奸,是指二人以上违背受害者意愿,强行发生的性行为。它是属于强奸罪的一个范畴,也就是说,附属于强奸罪。

中国《刑法》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了强奸罪加重刑罚的情形之一,即有“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这一条。那么,那两名男子算是轮奸吗?

首先,自愿发生性关系并不代表自愿接受发生性关系中的任何行为。女性在性中任何一个阶段感到不适了都有拒绝的权力。如果在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发生了女生不能接受的行为,那也涉嫌构成强奸罪。

贾某对侵犯自己的两名男子并没有感情上的依据,比如恋人夫妻。从贾某事后的表现来看,很大可能是他们通过暴力或者是胁迫的手段将其强奸了(比如未经女性同意进行拍摄)。这已经构成强奸罪了,并且还存在着“轮奸”的构成条件。

根据《刑法》236条规定,“2人以上轮奸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两名男子也不会想到就这么随便“玩玩”而已,竟然酿成如今这个大祸!有一些男生吧,总有一种自以为是的“共识”,晚上约你出来吃饭你出来了,就代表你答应跟我睡了,你答应跟我去开房你就得无条件配合我。

但这种“共识”只代表某一部分男生自己是这么想的,并不代表女生也是这样想的。归根结底,在发生性关系时也要尊重女性的个人意愿,不要把人家拒绝你的“不要”当成是一种欲拒还迎的小把戏。尊重,是最大的前提,也是对你自己负责!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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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家交友的方式也不拘泥于某一种形式了。但是在网上交友甚至是谈恋爱,还是要小心谨慎一些。此前,江苏常州一名17岁的女生发帖称,凌晨两点她参加一个朋友的聚会喝多了一点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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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此前曾多次邀请她见面都被拒绝的网友王某也嚷嚷要跟她见面,还说,再不见面他们就断绝关系。女生还是很喜欢跟王某聊天的那种感觉的,怕他不开心,于是就去了他家。

令她没有想到的是,等待她的是几个魔鬼。王某、王某的哥哥以及他哥哥的朋友一看,这个姑娘年纪小,长得也不错,还喝醉了,于是他们就轮流强奸了她。

女生接受不了自己被多人强奸,曾多次自杀,幸好被朋友救下。他们可能提前串供了,女生报警后他们一口咬定她是自愿的,并没有强迫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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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说,去之前喝了酒,是抱着见他一面,想确定恋爱关系去的,可没想到他们会趁着她意识不清醒时轮奸她。过去一个月后派出所喊她去,跟她说,他们可能无罪释放。

更让人觉得荒唐的是,轮奸者的家长还表示愿意谈婚论嫁,只是希望女生能放过他们。这话怎么好意思说出口的?他们是强奸犯,还愿意谈婚论嫁,这也太不要脸了吧?!

不过对于这个事,网友也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说,这个年龄不是应该好好读书,喝什么酒,活该。觉得她并不无辜,是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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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的人说,人家女生想谈个恋爱也很正常啊,要怪就怪那个心术不正的男网友,网恋现实中走到一起的也有,只能说是她遇人不淑吧。

女生没有提防之心是有不妥当的地方,但我们就不要再受害者有罪论了,我们更不需要完美的受害者。

只是,一些心怀鬼胎的人会通过各种姿势隐匿在我们四周——

所以我们也应该了解如何最大化地去保护好自己,不要轻易掉进坑里。

关键词: 两性情感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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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
CCJJ 2023-03-25 回复
已经发生关系了? 还有更恐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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