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脖,掌掴,婴儿近乎窒息!虐婴生父落网,会怎么判?(组图)
就在这两天,一段从某微信群里流出来的视频被急速海量转发。这段视频也瞬间点燃了全网的舆论风暴,几乎是让所有看过它的网友暴怒暴走。
今天我们要聊这个悲剧兼丑剧,更要聊它是怎样形成的,怎样去杜绝!毕竟,所有的愤怒,本质上都是因为找不到对一件事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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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恶的男子正在全力寻找中
2023年7月18日,一网友称在某微信群内看到一则视频,视频中一男子走到婴儿面前说着“别吵”,随即掌掴婴儿20多次,婴儿脸被打到红肿,痛苦地大声哭喊。有网友称,该男子为广东省吴川市塘缀镇人。
2023年7月18日下午4点左右,吴川市公安局塘缀派出所一名值班民警就此案对媒体表示:“听口音像是我们这里的人,但是视频里男子没有露脸,也没有人提供具体位置,我们暂不清楚男子具体身份,人比较难找,我们目前正在通过多方询问寻找该男子。”
几个小时前,最新的消息来了!
廉江市委宣传部发布了情况通报:
是的,殴打婴儿的男子已经落网了。我们需要耐心等待案件的仔细审理。有网友指出,这个男子绝非第一次殴打婴儿。
这个殴打婴儿的视频对于整个社会的影响可谓极其恶劣。以此为引子,网友们还挖出了往年一些类似的案例。
2022年4月,也是一段被曝光的视频,视频里女子正给孩子喂饭,男子突然出来狂扇婴儿耳光。
女子阻拦后,男子反而变本加厉,还用手去捂住孩子的脸部。视频只有33秒,该男子4次狠扇婴儿耳光,1次捂住婴儿口鼻,1次猛掐婴儿脖子。该男子随后被警方抓捕。
2021年3月,湖南永州,一男子在育儿群上传11秒掌掴婴儿视频,并称“晚上不睡觉就得打,多打打就睡了”。该男子后来被当地公安依法拘留10天。视频中,小婴儿原本红嫩的脸因为缺氧变成了青紫色。
2019年,年轻母亲魏娟拍下自己虐待、殴打孩子的视频,竟还在她的朋友圈中展示。
魏娟写到:“崽啊!只能说你投错胎了!一路走好 早点死吧,但愿你投下一胎不会遇到这样像我这样的人!”她还发了四个双手合十的表情。
视频中的婴儿被亲妈反复不断在脸上抽打,哭叫声不绝于耳。
这还不算完,魏娟随后还用手捂住孩子的嘴巴和鼻子,婴儿使足力量喘息的声音十分明显。事情闹大后,魏娟主动向湖南衡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孩子被警方确认安全。
以上这些禽兽不如的行为,是个正常人看了都会出离愤怒,有些网友虽和事主素不相识,但也气得发抖。
于是,每一次类似的案例发生,网友们都会义愤填膺地怒吼:“死刑,凌迟…”
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
然而愤怒与辱骂并不能解决问题,最多只是情绪的宣泄。
我们更该关注的,应该是如何尽最大可能不让这类人肆无忌惮地作恶。而我们最该关注的,应该是那些从小受到原生家庭虐待的儿童们今后如何走好他们的人生道路。
幼年的创伤,往往需要一生来弥补,而且,太多人直到去世,也没能“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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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剥夺监护权?
这条热搜新闻下面,点赞最高的一条留言直接提出了监护权的问题,可以说是表达了网友们的心声。
现在,该男子已被证实了是孩子的父亲。他会不会被剥夺监护权呢?
说监护权之前,我们不得不提到一个问题。
视频中这种虐待婴儿、虐待儿童的现象是否只是现实中的冰山一角?毕竟,更多同类案例,作恶者是根本不会拍摄视频的,即便拍了,也没几个会上传网络。他们关起自家大门“心安理得”虐待、殴打、侮辱自家的孩子,外人是根本不会知道的。
即便知道了,又有几人真会去找有关部门来管这事?即便去找了,此类事情实际的解决效果又能如何?
事实上,保护儿童是全人类的大事,地球人都应该不分种族、不分肤色、不分国籍地从自己做起。在保护儿童方面,全人类都应该互相取长补短、交流经验方法,把一切做到尽最大可能完善。
早在1989年,联合国就出台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以国际文件的形式规定了儿童的权利。
该公约包含了一个影响全人类至今的深刻思想:
儿童,不再被视为任何人的归属品,包括其父母在内。相反,儿童是人类,是拥有自己权利的个人。 公约规定:18岁之前是一个特殊的、受保护的时期,必须让儿童有尊严地成长、学习、玩耍、发展和进取。
《儿童权利公约》已成为历史上获得最广泛认可的条约,说白了,这是全人类的共识。目前有193个缔约国(中国于1990年8月29日签署;1991年12月29日批准)。
而英国则于 1991 年 12 月 16 日批准了该公约,其后通过法律或强制行动确保每个儿童都享有公约中的权利。
每个网友都可以查阅英国教育部一份长达113页的文件。该文件详细阐述了忽视与虐待儿童的惩罚方法,以及这些儿童的安置方案。
那么,两个关键问题来了。
1. 英国家长虐待儿童会得到怎样的惩罚?
2. 作恶的家长会不会被剥夺监护权呢?
答案是:
1. 虐待儿童的罪行最高可被判处十年监禁。
2. 只要有法院命令,社会机构有权从坏父母那里带走孩子。若孩子的安全受到直接威胁,孩子可能会被警察带走并置于警察保护之下整整3天。当孩子有严重的受伤害风险,或父母不愿/无法做出改变以改善他们和孩子的情况时,孩子会被长久带离其父母。
与英国隔海相望的法国在保护儿童方面也做得非常扎实。
还别说动手打孩子,即便是教师或家长言语辱骂,威胁或侮辱孩子,打击孩子的自尊等等精神伤害,即可视情况判定为违规乃至犯罪行为,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剥夺教师的从教资格或剥夺家长监护权,外加起诉。
至于体罚,殴打,虐待,性侵孩子等恶行都属重罪,非但要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出狱后也会遭到全社会的唾弃。
2020年初,法国有个引起舆论风暴的大案——网球教练安德鲁.赫德斯性侵学生案。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教练犯案时间是十几年前,但仍面临十五年有期徒刑。
除了教师以外,家长对孩子的各种精神或身体虐待在法国也是要面临法律严格制裁的。
很多人大概不知道,在剥夺监护权方面,中国的立法并不比欧美国家晚。早在 1986年,中国《民·法·通·则》中就有了撤销监护权的规定。
近30年之后的2015年,中国有了“剥夺监护权”第一案。那么,在这近30年里,是全国没有够得上剥夺监护权的狠心家长吗?
应该也并不是,而是有两个“执行难”的因素:
1. 传统文化或观念里,再坏的父母也是父母啊,孩子的命都是父母给的。
2. 现实配置中缺少寄养家庭,寄宿学校,监护细则,医疗和教育等的资金。
简而言之就是暂时还缺少安置孩子的必要条件。
3
你自己不打孩子不等于就万事大吉
很多在后期移民、长期生活在英国的华人家长应该都暗地里抱怨过这么一句:“孩子难管了”。
其实这个所谓的难管说的就是不能再大大方方打骂或体罚孩子了。
讲个真实的经历,几年前在伦敦街头,一位华人妈妈曾气急败坏地对她的小孩说:“现在我们在大街上,我不敢动你,看我回了家揍不死你!”
没错,在英国或其他欧洲国家,如果家长在大街上对孩子大声吼叫,甚至有打骂等暴力行为。周边的路人会直接干预,先把施暴的家长控制起来,再行报警。
四周的英国人听不懂中文,虽然觉察出了这个女人表情不太对劲,也终归不能说什么,只能严肃地看着她。其实就是告诉她一个无声的信息:“We are watching you!”。意思就是,我们在盯着你呢,你敢动孩子,我们就动动你。
这归根结底来源于国内外观念的差异,或者说认知的差异。
国内很多人认为,家长对孩子的体罚是他们家庭内部的事,旁人无权插手。
但事实是,每一个孩子都是整个社会的事,每个家庭的事,每个人的事。
长期遭受家长打骂或体罚的孩子对自己有自残,抑郁,辍学,吸毒,甚至自杀的倾向;对其他孩子有欺辱,霸凌,恃强凌弱(跟家长学的),暴力控制和精神控制别人的倾向。
这些孩子本身就是受害者,而他们又要去加害正常的孩子,暴戾就会像病毒一样传播,形成恶性循环。
换言之,不是说你自己不打骂子女就万事大吉了。你还要强力制止所有虐待孩子的父母,因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孩子很有可能给你和你的孩子带来灭顶之灾。
其实无论对于什么国家、什么种族,输掉孩子,就是输掉未来。
总结一下:
此类虐待儿童事件中最关键的问题还是监护权的问题。如果这些根本不配为人父母的家长得到的只是极短期的处罚和批评教育,那么他们以后非但不会悔改,反而会变本加厉,只是以更隐蔽的方式去进行,比如关起门来殴打、虐待,并且尽量不让孩子脸上见伤。
这是这些人的本性造成的,没有改邪归正,没有悬崖勒马,没有奇迹。
虐待孩子其实和家暴伴侣是一个道理:只有0次和无数次,没有中间值。严厉的处罚和监护权的转移才是目前各国比较行之有效的方法。
最后,我们希望普天下的孩子们都能被温柔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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