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18岁高中生继承百万房产“半价卖掉”,原因令人傻眼(组图)
河南省郑州市一名18岁的高中毕业生小华,为买一辆心仪的摩托车,背著父母把爷爷过户给他的100多万(人民币,下同)房产,以大约市价半价的52万卖给房仲小伍(化名),后又被小伍转卖给了小洋(化名),令广大网友傻眼。小华的母亲得知房子被卖,怀疑对方设局,将小伍和小洋告上法庭,法官认为房仲诱导卖屋,裁定房屋买卖撤销。
网传小华买车图。(取材自股城网)
综合媒体报导,小华偷偷将爷爷过户给他的房子卖掉后,被母亲发现,质疑是房仲设局,多次找房仲协商都破局,于是将房仲和房子买家都告上法院。小华还宣称自己只是用房子抵押借款买车、不是买卖房屋,但被法官发现根本说谎,从小华与房仲的对话纪录来看,小华确实就是要卖掉房子。
法院对双方进行了调查和询问,从表面上来看,他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内容也属于正常的民事交易,但是从深层次来考虑双方是不对等的地位,小华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社会经验非常有限,他对房屋的价值,以及房屋买卖的程序和风险缺乏基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完全听从了小伍的安排。
而小伍是一个有经验的二手房仲,他明知小华是一个未成熟的高中生,却利用小华对房价的无知,诱导其以低于市场价一半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他,并且在短时间内转手赚取差价。法院认为,这场交易显失公平,经过审理,法院撤销了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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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4)
FCCP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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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一定要有社会经验,卖房经验才能有效?滑稽!
FCCP
2023-08-1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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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判案可以由法官主观想像来决定的?18岁不是法定完全行为人吗?18对无权卖房?真是荒唐社会!
suzii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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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让人心寒,这个社会怎么越来越不公平了?
减肥中的虎爹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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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华这样做确实有些不聪明,但是房仲的行为也太过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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