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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及其经纪人的房屋检查时间有什么限制?

2014-10-22 来源: 今日澳洲 评论0条
       今日悉尼讯 澳洲东部时间4月14日  



       问:我在我的公寓里住了六年多了,经纪人在一个月之前对我的房产进行了检查,今天我收到一封信件说房产的主人想要检查房产。我有义务在接受经纪人检查之后,这么短的时间里再次接受他的检查吗?我可以要求他们提供房产报告的副本吗?我应该多久接受一次检查?当我将要搬家时,我有义务接受公开性质的检查吗?

       答:CR于新南威尔士州租房处取得联系之后发现,房东和他们的经纪人每12个月可以对房产进行4次检查,要求提前7天以书面方式告知。他们的检查时间间隔不限,但他们在计划出售之前必须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租客。此后,每次检查要提前48小时告知,事先有约定者除外。在租房合同到期14天之前,他们也可以带领有意向的租客在“合适”的时间去看房,但是要事先通知原有租客。(Ivy)

       英文版:http://smh.domain.com.au/real-estate-news/help-yourself-to-the-right-answer-20120413-1wx4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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