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王林病亡后其案件终止审理,曾因诈骗、奸淫幼女获刑
王林
“大师”王林因病去世后,他的案子如今又有进展。
记者从王林代理律师陈有西处获悉,由于王林因病死亡,江西抚州中院2017年3月28日作出裁定:对被告人王林终止审理。
澎湃新闻注意到,裁定书中还介绍了王林曾有诈骗、奸淫幼女等犯罪经历。
裁定书中称,1978年6月16日,王林因诈骗、奸淫幼女等被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1982年1月3日,因犯脱逃罪被江西省新建县人民法院加处有期徒刑三年。1988年6月15日,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以诈骗罪、奸淫幼女罪改判有期徒刑八年,与犯脱逃罪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因涉嫌非法拘禁罪,王林于2015年7月15日,被江西省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经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江西省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执行逮捕。2017年1月10日被取保候审。
2016年11月11日,抚州市检察院指控王林犯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行贿罪,向抚州市中院提起公诉。在审理过程中,王林于2017年2月10日因病死亡。
2017年3月28日,江西抚州中院作出裁定:对被告人王林终止审理。
王林代理律师陈有西告诉澎湃新闻,此裁定已宣布该案结束,法院方面没有处分没收王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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