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早高峰在地铁上吃“怪味”早点 网友热议:这怎么治?
近日,昆明一女子在上班早高峰期间,在地铁里吃“腐乳榨菜糯米团”,网友们为此吵得不可开交。对此,昆明地铁公司回应称,车厢内禁止饮食,虽无处罚标准,但一直在做文明引导。
女子在地铁里吃“腐乳榨菜糯米团”
“你有啥好的治理或劝导方法吗?”6月5日,网友“大魔王C酱”向@直播云南爆料称,当天上班早高峰期间,昆明一女子在地铁上吃“腐乳榨菜糯米团”,因味道比较重,在封闭的车厢内大家都闻到了一股难闻的怪味。此事被发布到微博上以后,引发了网友激烈的讨论。截至目前评论已经超600多条,而阅读量近30万。
云南网注意到,在这条微博下的评论大致围绕两点展开。有网友认为上班族只要吃完不乱丢垃圾,就情有可原。但多数网友却不同意这个观点,网友“野生某某人”表示,地铁上不能吃东西是硬性规定,“赶时间能不能早点起来呢?”
也有网友认为,吃东西所产生的气味,特别是带有异味的榴莲、臭豆腐等,会对周围的乘客造成不良影响,而且吃食形象也不雅观。网友还认为,在公交车上这一现象也比较严重,尤其冬天气温低窗户紧闭的时候,更是难闻至极。
6月6日,云南网在《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未找到禁止在车厢内饮食的相关管理规定。“尽管在管理条例中未明确此问题,但是我们一直都在积极做文明引导。”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服工作人员说,目前地铁公司在车站、列车广播以及车厢内的文明标识中都有劝导乘客“请勿饮食”,以营造一个良好的乘车环境。
微博截图
据客服工作人员介绍,乘客进到地铁内,保证乘客的安全是地铁公司的首要责任。如果个别乘客在站内饮食时,食物残渣、水滴、牛奶、油性食物等洒落到地面和楼梯上,容易滑倒乘客,造成损伤。而地铁内空间相对封闭且人多,在里面饮食不利健康;一些食物产生的刺激性气味或异味,对其他乘客造成影响;食物的包装袋等垃圾也会影响环境卫生;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食物碎屑引来蟑螂、老鼠等,会对列车设备、线缆等产生危害。
他山之石
福州地铁里饮食最高罚500元
《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中明确规定,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在车站付费区以及列车车厢内饮食,除婴儿饮食、病人服药以外。违反此项规定的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予以劝阻、制止,对不服从劝阻、制止的,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