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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规 | 注册移民代理行为准则:注册移民代理之间的关系

2017-07-15 来源: 唐林律师行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注册移民代理行为准则

自2017年4月18日开始生效

第4部分——注册移民代理之间的关系

4.1 在接受移民工作前,一个注册移民代理必须考虑其是否有能力提供客户所寻求的建议。如果该代理不确定,其必须寻求适当的建议或协助,或者向该事项推荐给另一名注册的移民代理。

4.2 例如,如果一个注册移民代理被要求就其不经常提供移民协助的事项提供建议,则可能会做出推荐。

4.3 一个注册移民代理不得鼓励另一个代理的客户来使用其服务,例如通过诋毁其他代理或者提供其不能或不打算提供的服务。 

4.4 一个注册移民代理不得从另一个注册移民代理接手工作,除非其收到该客户向其他代理发出的其不再需要该其他代理的服务的一份书面通知。

4.5 一个注册移民代理在对待其他注册移民代理时必须以公平、诚实和礼貌的方式行事。

4.6 向另一个注册移民代理给出了一份书面承诺的一个注册移民代理必须确保该承诺在合理的时间内被履行(如果可能的话)。

更多实用信息,敬待下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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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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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林,本科学工,硕士学理,博士化工。移民澳后,始读法律。1999年成立留学生背景第一个律师事务所。2003年把所开到北京。业务包括并购、地产开发、商业纠纷和移民。是唯一给注册移民代理上课的华人老师。华人圈内素有“要移民找唐林”的说法。还是全国政协海外委员,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

关键词: 注册移民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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