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宋喆曾将工作室业务款占为己有 已刑事拘留(图)
警方通报
情况通报
某影视文化工作室向朝阳警方报案称:
2012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间,该工作室总经理宋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客户支付给工作室的业务款占为己有。朝阳警方依法受理,经过调查取证,于2017年9月12日,对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宋某(男,34岁,北京市人)等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专题:王宝强马蓉出轨离婚纠纷进入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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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21)
lynn
2017-09-1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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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看来还是有手段的,并不像宣传的那样傻
Parnassus
2017-09-1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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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的抓马荣,不抓难解强哥心头之恨
林肯
2017-09-1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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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世报了 人渣的报应
Patrick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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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终于得到惩治
小默默嗳冬天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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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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