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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外国人投资指南(十):原有审批的变更

2017-10-24 来源: 唐林律师行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变更——住宅土地

《1975年外资并购法案》(“法案”)的第76(6)条允许外国人申请变更一个已有的批准(这包括施加和不施加条件的批准)。

如果财政部长认为该变更不违反国家利益,财政部长可能变更批准。

变更将根据每个个案的情况被考虑。在评估变更是否违反国家利益时可能被考虑的因素包括以下:

变更的性质

性质较小并且不会实质性改变初始的批准的变更一般会被考虑。

例如,一个延长现有批准上的条件的遵守时间的申请很可能被认为是一个变更。而申请行为类型或者涉及外国人的变更则可能要求一个新的申请。

例1

Francis申请取得了批准来购买一个空置的住宅地块进行开发。该批准的一个条件是住宅的建设在批准之日起的4年内完成。但是,建筑公司进入了破产清算程序,所以他不得不找一家新的建筑商。这可能导致延迟8个月完成开发。为了确保他没有违反批准的条件,Francis必须申请一个变更来允许额外的时间来完成住宅的建设。

变更请求的理由

申请变更的理由将根据具体情况被考虑。通常被考虑的一个因素是是否存在超出外国人控制的因素。

费用

费用系统的完整性将被视为一个批准的变更方案的一部分。

例如,对于受分层费用约束的住宅土地上的行为,财政部长将考虑变更是否将导致意外的收费,使变更人相对于采取此类行动的其他人有利。财政部长也将考虑变更是否是外国人通常被期望去提交一个新申请并支付相应的费用的某事。

例2

Oliver想要购买住宅房产,他预计以90万澳元购买。Oliver支付了相关的申请费用并收到了附条件的批准进行购买。条件之一是他为房产支付的金额不得超过100万澳元。

如果房产的预计价格增至120万澳元,并且Oliver还没有达成购买房产的协议,他可以申请变更他的批准并支付变更申请费用。如果Oliver已经达成了协议,他将违反外国投资法律并可能受到严格的处罚。

在决定是否批准变更时,决定作出者可能会考虑外国投资者已经支付的费用。如果费用最终存在差异,该变更可能不被允许(如果变更后费用低于最初提交正确的申请时的费用)。在本案中,Oliver将提交一个新的申请并支付相关的费用。

延长符合条件的时间

希望延长时间以达到条件的外国人,必须于批准条件中的期间的至少2个月前提交变更申请(法案的第76(7)条)。

费用

申请变更对澳大利亚土地上的一个权益的现有批准的费用为5000澳元。

如何申请变更一个现有批准

变更住宅房产批准的所有申请应向澳大利亚税务办公室(ATO)提出。

对于申请变更于2015年12月1日之后取得的原始批准,申请人应将变更请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申请人应确保该电子邮件包含其原始的13位数字申请号码(FIxxxxxxxxxxxxx)及一份对其想要变更的内容的详细描述。在该申请被考虑之前,申请人必须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在进行支付时,必须使用原始申请中提供给申请人的相同支付参考号码(PRN)。没有PRN的申请人可以给[email protected]发送电子邮件来进行询问。

对于申请变更于2015年12月1日之前取得的原始批准,申请人应使用澳大利亚税务办公室的外国投资申请表格提交一份新的申请。如果确认收据显示费用高于相关的变更费用,申请人应无视并仅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一旦申请被提交,申请人应向[email protected]发送电子邮件并包含其原始FIRB批准的参考号码(FIxxxx/xxxxxx)和一份对其想要变更的内容的详细描述。

处罚

如果违反了澳大利亚的外国投资规则,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包括民事和刑事处罚和处罚命令)。

不遵守澳大利亚的外国投资框架的情况也可能引起执法机构和其他联邦部门(例如移民和边境保护部门)的注意。

读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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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外国人投资指南(十):原有审批的变更 - 1

作者简介

澳外国人投资指南(十):原有审批的变更 - 2

唐林,本科学工,硕士学理,博士化工。移民澳后,始读法律。1999年成立留学生背景第一个律师事务所。2003年把所开到北京。业务包括并购、地产开发、商业纠纷和移民。是唯一给注册移民代理上课的华人老师。华人圈内素有“要移民找唐林”的说法。还是全国政协海外委员,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

关键词: 外国人投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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