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10日 °C-°C
纽币 : 人民币=4.2828

深度解读政治安全隐患 鲁炜“罪名”为何堪比薄孙

2018-05-08 来源: 多维新闻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深度解读政治安全隐患 鲁炜“罪名”为何堪比薄孙 - 1

从中共官方的措辞看,鲁炜所涉及到的问题极其严重(图源:VCG) 

曾被外界称为中国“网络沙皇”的鲁炜所犯罪行似乎非常严重,中共官方近期再次使用新的措辞罕见批评鲁炜“危害中共党和国家的政治安全”,身为正部级的网信办主任竟然能影响到国家政治安全令人惊讶。 

中共罕见提“政治安全”罪 

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部署警示鲁炜案的教育活动,紧接着黑龙江、宁夏、安徽、山东、广东、吉林等省份陆续开会,表态汲取鲁炜案教训,开展警示教育。 

相信此后一段时间,中国多地将会跟随开展这一活动。 中国官方近期的通报再次将鲁炜的罪行定义到一个新的高度,罕见称其是“危害中共党和国家政治安全的隐患”,可以说这是中国官方首次将这一问题具体到人。 

此前,中国官方将孙政才和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并列被定性为十八大以来六大“政治隐患”,与今次提到的“政治安全隐患”不同。前者主要指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隐患,而后者指政治方面遭受内外各种因素侵害和威胁。 

这里首先要问的是,鲁炜究竟做出了什么危害中共和国家政治安全的事情呢?作为中国曾经的“网络大管家”,鲁炜对于国家政治安全的危害无疑也是体现在中国网络安全这一方面。 

网络与政治安全“背后”

十八大以来,中共先后成立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国家安全委员会,而“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则被认为是中共决策层成立的第三个“超级”机构。 

从官方表达来看,这个机构成立的核心目的,是将中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信息化强国”,超越产业发展、国家安全、社会管理、舆论管控等单独领域,全方位“出击”,配合深化改革,以体现习近平第五个现代化、“中国梦”的大思路。 

其实自2014年以来,中共高层多次提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2014年,习近平曾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对一个国家很多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 

2016年4月,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建设网络强国,没有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没有人才创造力迸发、活力涌流,是难以成功的。”两个月后,鲁炜被免去网信办职务。 

随后,中国网信办于2016年12月份发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指出,网络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国防安全及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面临严峻风险与挑战。 

2017年11月21日,鲁炜被宣布接受调查。随后的几周,被视为习近平智囊的王沪宁亮相互联网大会,他提出了构建互联网的安全和秩序,并强调“网络主权”的重要性。 

“中办”作为中共中央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今天对鲁炜的定性,再到中国各地逐渐掀起的教育式运动,相信是来自于中共最高层的指示,绝不是空穴来风。 

深度解读政治安全隐患 鲁炜“罪名”为何堪比薄孙 - 2

2014年12月7日,鲁炜访问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办公室(图源:新华社推特截图) 

鲁炜的“网络沙皇”

角色 鲁炜曾长期在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中担任高管,甚至被外界称为是中国国务院前总理温家宝的“政治化妆师”,他更懂得如何去通过手中现有的宣传工具来塑造自己的公众形象。 

作为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的策划者,鲁炜成功地将自己塑造为中共特立独行的互联网看门人,让世界铭记了这位“网络沙皇”的存在。 为了包装个人的形象,在互联网管控上,没有原则和底线。这表现在他封锁言论刻意制造“和谐”氛围、互联网大会“盛况”造假、安排瑕疵人士参加中共文艺工作座谈会,甚至被称“安排人监视核心”,与明星多有交集,等等。 

也有分析人士指出,鲁炜在网络管控期间明显与中共唱反调,本该制止的言论不去制止,而是推波助澜,删掉中共“正面言论”。正是鲁炜自己塑造的这些形象甚至他的一些观点,可能与中南海的互联网治理态度“相左”,甚至危害到“国家政治安全”。 

多年以来,鲁炜的言论和行为究竟多大程度代表了这个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高层的意志。多维新闻曾有分析指出,早在习近平上台之初,中共便明确了意识形态领域所面临的紧张局面尤其是互联网舆论敌对势力的活跃,这代表着一种判断。 

随后,互联网微博大V封杀事件、“微信十条”、境外媒体封停个案等等,似乎都在凸显这种延续性。而鲁炜本人更是态度极为强硬地表示,中国有权选择哪些朋友可以进入中国,也可以拒绝,并抬出国家互联网主权为其“理论”背书。 

由此可见,鲁炜已成为薄熙来、孙政才、周永康、令计划之外的另一种典型问题官员存在,正如多维新闻此前所言,对于中南海而言,当下中国各地掀起的批判鲁炜的政治教育运动也是另外一种政治需求。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分享新闻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