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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赖出新高度!撞人撞成植物人,女司机闪离消失,前夫宁进监狱也拒赔(组图)

2018-05-17 来源: 红星新闻 原文链接 评论11条

女大学生王倘再也无法完成学业了,她的生命止步于30岁。

5年前的那场交通事故,不仅毁了她的人生,还让她的家人为此负债累累。“能借的都借了,没办法把房也卖了。”母亲李桂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给女儿治疗,前后花费共90多万元。

而肇事司机陈小敏于事发三天后,便与丈夫周艳兵协议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房子归男方。法院判其赔偿王倘医疗费等共计136万余元,可判决至今快4年,陈小敏始终不露面。法院后将她列入“老赖”黑名单,发布执行悬赏公告。目前,仍不知其踪影。


▲王倘父母来到女儿被撞的地方

周艳兵被判与陈小敏一起赔偿后,他在上诉期将房子抵押给人。执行阶段,工资卡被法院冻结后,周艳兵以“腰肌劳损”诊断书,长期请病假,甚至在外送快递。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其有期徒刑一年。

如今,除欠亲戚朋友十多万元,王倘家还欠医院治疗费17万余元。离世一个多月了,王倘仍被“困”在太平间——父母无法为她料理后事。

虽手握生效判决,老俩口却几乎没得到陈小敏和周艳兵的赔偿。他俩感慨,这场官司几乎把俩人的命给耗尽了!

1

已离世的女大学生

骑自行车被小汽车撞倒

两次开颅手术

2013年10月19日下午,河南理工大学南门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80后”女司机陈小敏驾驶众泰牌越野车,撞上了骑着自行车的山西籍女大学生王倘。


▲事故中王倘的手机碎了屏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这起事故发生在14时55分许,陈小敏驾车经神州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李村口时,与在机动车道内同向行驶的王倘的自行车相撞,造成王倘受伤、两车损坏。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王倘父亲王建平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于女儿在校就读期间。王倘是2012年7月从大连民族学院本科毕业,学的是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后考上河南理工大学,成为2012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二学位学生。

王建平回忆,当天下午四点多,他接到学校老师电话,说女儿出车祸了,伤得挺严重,需家长签字做手术。开始他还以为遇到诈骗,随后,医生来电告诉他,女儿生命垂危,得做开颅手术。

“救命要紧!”王建平说,他们在山西大同,女儿在河南焦作,没法及时赶到,只能拜托老师代签字。他们一边凑钱,一边买票赶去。没有直达火车,他们在太原倒车,“中间呆了好几个小时,心焦得我呀。”在车上,他们接到老师的电话,说手术做完了,挺成功。

解放军第九十一中心医院的入院记录显示:2013年10月19日16时30分入院,源于1小时前骑自行车被小汽车撞倒,致伤头部,当时昏迷,由救护车接诊入院。头颅、胸腹部CT检查后,以“创伤性重型颅脑损伤”收住该院神经外科。

两天后,21日,王建平和李桂莲辗转赶到医院。“进去一看,孩子嘴里插着个呼吸管。”王建平说,女儿手术后,他们每天数着时间过,“心惊胆颤的,就怕医生找你,一找就说明是病危了。早晨起来,护士没理你,说明一天又过去了。”第三天,医生找他们,说女儿需要再次开颅手术。


▲王倘在解放军第九十一中心医院救治的病例

医院病历显示,2013年10月19日18时至21时30分、10月24日10时30分至12时55分,王倘先后两次接受开颅手术。

撑了4年多离世

曾被医生称赞创造了奇迹

王建平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入院一个多星期,女儿开始做高压氧治疗。那时,他还在想,女儿能不能恢复和继续上学,“如果不行,我们就推着孩子去上学。”

入院第九天,女儿开始发高烧。“39床的病人高烧39℃”,王建平记得,女儿在重症监护室度过了65天。后期,女儿被转到医院新成立的ICU病房,他们每天只能趴着玻璃看孩子一次。

“看孩子每天就躺在病床上直楞楞地挺着,医生估计也不抱太大希望,我们就商量,想把孩子从ICU接出来。孩子如果没了,我们也认了,不后悔,希望能多陪护她。”医生最初不答应,他们要了一个星期,医生最后给的结论是,出来试一试吧。

李桂莲说,女儿出来后,夫妻俩白天、黑夜照顾,每天几乎睡不成觉。“四个钟头一顿饭,两个钟头一次水,就这样整整过了半年。后来,也创造了一个奇迹,孩子高烧没了,身体也开始恢复,吃胖了。”

王建平翻出手机里的照片:“孩子刚出来时,啥也不懂,你看这张图,后来能直起脖子了。医生一见我们,就竖起大拇指,说你们创造一个生命奇迹,这种病人一般是百分之百没(希望)了,你们硬是给护理过来了。”

他对红星新闻记者说,从2013年到2018年,孩子生存了四年多。中途大病没有,因为抵抗力差,小病难免。在他看来,由于后期没钱交医疗费,又无力治疗,导致孩子小病拖成大病。2018年4月4日,王倘去世。

“我的精神还能过得去,就想着能再陪护她几年。”李桂莲抱怨,“叫什么王倘(tang)?躺了一辈子,就让这名字给害的。”

王建平说,女儿的名字还有一段特殊由来,他们原本取名王倩,在村里上户时,由于口音误差,被登记成了王俏。之后,县里公安局整理户籍时,又将“王俏”登记成“王倘”。

“孩子刚没那两天,亲戚们在,感觉还好,有人说话。后来,孩子她爸在,我往床上一趟,就问他,你想孩子不?医院不让哭,憋得我难受。那天我还和她爸说,没事了,我就想到太平间那儿坐着嚎一嚎,心里舒服。”李桂莲说。

2

不知所踪的肇事司机

肇事司机事后曾垫付1.8万

法院判赔136.7万

翻着女儿获得的各种荣誉和学历、学位证书,李桂莲低声重复:“哎!整整上了20年的学。”她说,出事前,楼上楼下的邻里都羡慕他们,家里供了两个大学生,工作不愁,“可现在,这个家算完了”。


▲王倘获得的各种荣誉和学历、学位证书

孩子住院抢救治疗,他们忍受着心理煎熬,还承担着巨额开支。“在重症室抢救,每天就得6000多。”王建平拿出医院的开支收据单说,到2013年12月26日,医院年底结算时,他们账面上已花费32万余元。

李桂莲回忆,肇事司机陈小敏事发当天在医院垫付了1万元,10月25日来医院送了5000元,三天后又送了1000元,就再没来过医院。“一打电话,她就说你到法院起诉吧,法院判多少,我出多少”。

事故发生后第28天,事故科通知病人家属去领事故认定责任书。当天,他们又见到陈小敏。一再催促下,陈小敏同意再垫5000元,但当天只能给2000元,剩余3000元第二天送到医院。他们拿着2000元回医院,就再联系不上陈小敏了。

面对巨额医疗费,王建平和李桂莲实在承担不起,便代女儿将陈小敏和保险公司诉至焦作市山阳区法院。2014年3月4日,法院受理此案,于2014年8月15日作出(2014)山民三初字第00054号判决。

据法院判决认定,事发后王倘被送往医院治疗,截至2014年6月30日,共产生医疗费41.2万余元,外出购药费用2万余元。

陈小敏所驾车辆登记车主为周艳兵,该车是投保交强险。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2.2万元。

该起交通事故中,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陈小敏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倘承担次要责任。具体各自承担的责任比例,法院认为,王倘承担30%、陈小敏承担70%为宜。

诉讼中,根据原告申请,法院委托河南中允司法鉴定中心对原告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等进行鉴定,结论为:王倘颅脑损伤治疗后出现植物生存状态的伤残等级为一级。王倘存在完全护理依赖,需2人长期护理,其营养期限为长期。

据此,法院最终判令陈小敏在本判决生效15日内赔偿王倘医疗费(截至2014年6月30日)等共计136.7万余元(已扣除其支付的1.8万元)。

判决后肇事司机规避执行赔偿

她至死也没等到

王建平夫妇未曾料想,有了法院判决,可距他们能拿到赔款,仍是遥遥无期。

李桂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在2014年8月21日正式领到法院判决书。当天下午,她打听到陈小敏在武陟县木栾新区开了家美容养生会所,随后便跟王倘姑姑王美荣一起找了过去。

王美荣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忆,当时,她扮成顾客先进店,“我问这店是谁开的?陈小敏说是她的。她问我,干啥的?我说,有个亲戚想过来做美容。”然后她出门将李桂莲叫了进来,陈小敏一眼就认出李桂莲。

“你咋找来了?”李桂莲说,陈小敏一见她便紧张质问,还否认店是她开的。随后,她们打了110报警,警察将她们和陈小敏一起送到山阳区高新法庭。在法官发放(先前的)判决书期间,陈小敏说要上厕所,王美荣专门跟去。陈趁王不注意,跑上了停在法院门口的车,“逃跑时,连鞋子都丢在了法院”。

2014年9月17日,山阳区法院向王倘家人出具了确认法律文书生效日通知书,称王倘与陈小敏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于2014年9月10日生效。

“15天上诉期,15天履行期。”王建平掰着指头说,判决生效后,想着陈小敏当初承诺“法院判多少,我赔多少”,就盼她能履行赔偿,然后把孩子的医药费打一打,可迟迟等不来。

同年9月25日,王建平夫妇替女儿向山阳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10月8日,李桂莲来到法院,得知案件已分到执行法官王彦胜手里。她回忆,王彦胜先给车主周艳兵打电话,对方说,他已和肇事司机离婚,那事儿跟他没关系。执行法官又给陈小敏打电话,陈说自己就在武陟县,法官让陈小敏第二天(9日)来法院一趟,陈答应了。

10月10日,王倘家人来到法院执行局,王彦胜告诉他们,陈小敏并未露面。11月7日,他们再次来法院,执行法官答应,将去一趟武陟县找陈小敏。

李桂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月20日,他们跟随执行法官来到陈小敏曾经营的美容养生店。“法官自己进店,一会儿出来,说这店不是陈小敏开的。”

王建平说,女儿至死也没等来赔偿。

肇事司机事发3天后协议离婚

财产分割时房子归男方

2014年10月20日,执行法官寻找陈小敏未果,便来到当地民政局调取陈小敏的婚姻信息,发现她确已离婚。

盖有焦作市山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方章的《离婚协议书》显示,2013年10月22日,即陈小敏肇事三天后,她与丈夫周艳兵协议离婚。

据该《离婚协议书》,他们经人介绍相识,于2009年4月17日在焦作市山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因双方性格不和,致使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已无任何和好可能,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


▲陈小敏与周艳兵的离婚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均自愿离婚,婚生子由周艳兵抚养,陈小敏每月15日前支付500元抚养费。她每月逢双休日上午9点,到周艳兵处接孩子探视,当天下午7点前送回。

协议还提到,对于财产分割,他们约定,夫妻双方居住的位于焦作市山阳区建设东路某家属院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系男方婚前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该套房产的所有权归孩子。

他们还约定,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共同债务约10万元,彼此对半承担。

鉴于陈小敏一直躲避执行,2015年4月23日,山阳区法院将陈小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7日,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称因案件被执行人陈小敏规避执行,不履行该院作出的(2014)山民初字第0005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1367244.56元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王倘的合法权益,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法院对陈小敏发布的悬赏公告,照片系受害人家属贴

据公告,被执行人陈小敏,女,1983年8月2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410823198308228628,住武陟县西陶镇北东陶村四号院。凡向该院举报被执行人陈小敏藏匿住处使该院找到的,奖赏举报人500元。凡向该院举报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赏。

李桂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也贴出去过很多份悬赏公告,可一直没有线索。

卖车抵房不上班…

肇事车主拒绝赔偿被判刑一年

找不到陈小敏,王建平夫妇手中的判决一直不能被兑现。于是,他们将车主周艳兵起诉,请求判令周艳兵与陈小敏共同赔偿136.7万余元。

2015年4月21日,山阳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同年5月15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王倘一方称,周艳兵虽然离婚,但事故发生在他与陈小敏两人婚姻存续期间,陈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系夫妻共同债务,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周艳兵则提出,他不需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该侵权之债不属于共同债务。原告按照人身损害侵权之诉提起,超过了诉讼时效。

2015年6月23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认定,陈小敏驾驶的肇事车辆系周艳兵与陈小敏家庭财产,对于该肇事车辆的管理、使用、受益,周艳兵与陈小敏具有共同权利,因此所产生的风险双方应当共同承担。事故发生时,其二人仍为夫妻关系,离婚并不能免除周艳兵的责任。因此,判令周艳兵承担赔偿。

宣判后,周艳兵提出上诉,但未在指定期限内缴纳上诉费。焦作市中级法院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并向周艳兵送达了生效通知书。

2015年9月1日,王倘家人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对周艳兵强制执行。同年9月22日,山阳区法院向周艳兵送达了执行通知书。

为规避执行,周艳兵也用尽了招数。他把汽车卖了,将房子抵押给人,工资卡被冻结后,他便请病假不上班,在家休息半年多,之后还送了9个月的快递……


▲周艳兵从医院开的“腰肌劳损”诊断书

2018年3月16日,山阳区法院作出(2018)豫0811刑初56号判决,认定周艳兵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据该刑事判决认定,周艳兵被判承担赔偿王倘义务后,在2015年7月31日(上诉期间),将自己的房子以10万元抵押给杨某,并办理了房地产抵押登记。收到钱后,他并没支付王倘赔偿款。

李桂莲作证,2015年11月,周艳兵工资卡被冻结后第一个月,她得到2000多元,之后每月都是几十元。杨某作证,他花了3万元现金从周艳兵处买了陈小敏肇事时所开的众泰车。

周艳兵承认,法院冻结他的工资卡后,2015年12月起,他就不去轮胎厂上班,到2016年7月,期间他一直在家休息。2016年7月到2017年3月,他在一家快递公司干了9个月,挣得的2万多用于自己花销。2017年3月,法院将他司法拘留15天,之后的2017年5至7月,他又回到轮胎厂上班,得到工资8000多元,有7000多元被法院划入王倘账户。

4年来肇事司机藏匿起来不知所踪

民警已终止侦查

周艳兵判刑了,但陈小敏仍“消失”着。

“有些人犯了案,过十几、二十年都还能找到,她陈小敏怎么可能找不到?”李桂莲一直不解。

据悉,山阳区法院曾将陈小敏与周艳兵一同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院的《关于被执行人陈小敏、周艳兵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情况报告》显示,经多方查找,被执行人陈小敏为躲避债务常年在外,不知下落。

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于2018年3月21日作出终止侦查决定书,称其办理的陈小敏、周艳兵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经查明,因陈小敏没有犯罪事实,决定终止对陈小敏的侦查。

2018年4月28日,李桂莲找到负责侦办此案的山阳分局周庄派出所二中队民警谢玉坤。“你见没见过陈小敏?”李桂莲问。“没见过。”谢玉坤回答说,他与陈小敏母亲电话沟通过,陈母说没见女儿。对于上述决定,谢玉坤解释,该分局认为陈小敏目前的犯罪事实不够,决定暂时先不侦查。

前一天,王建平夫妇还再次去了法院。4年来,除了医院,他们跑得最多的就是法院。执行法官王彦胜告诉他们,仍找不见陈小敏,现在通过法院渠道不好找到。“我们现在也不认为陈小敏是没有钱。”该院执行局局长康福军表示,从肇事到现在,陈小敏即使没有大钱,也不可能一点都没有。“她应该是隐藏起来了,我们也一直在查。”

从法院出来,红星新闻记者跟随王建平和李桂莲打车去了陈小敏曾开美容养生会所的小区。当初的招牌仍在。邻居告诉记者,房子是陈小敏租的,几年前出了事,就没再开。接着,记者同他们来到陈小敏父母所在的武陟县西陶镇北东陶村(法院判决中陈小敏的地址),向多位村民打听后,仍没能找到陈家。


▲陈小敏曾开的美容养生会所,招牌仍在

此后,红星新闻记者拨打了李桂莲记下的陈小敏的4个河南焦作手机号,两个停机,一个为空号,另一个接通后,对方提示“打错了”。5月4日上午,记者拨通一个贵州六盘水的手机号,对方应答是陈小敏。

记者挂断电话后,通过短信确认,她就是“河南焦作的陈小敏女士”。再次打通电话,陈小敏听到“王倘”的名字,当即挂断电话。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均被对方挂断或提示“通话中”。发送短信,陈小敏再无回复。

3

异乡漂泊的老俩口

律师称执行法官手段有限

老俩口精力耗尽“不想再打了”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现实中确实存在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况。因为法官的执行手段很有限,跟公安刑事侦查不一样,执行法官多是依靠去被执行人家里找,或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发布悬赏公告等方式,不像刑事侦查可以通过监听、定位等手段来查找。

查实被执行人确有转移财产的,能否追回?李亚解释,若是一种恶意转移财产或非法处置财产,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可以追回的。申请执行人可通过法院另诉,来主张此前的转移行为无效。另外,当事人可以通过诉前保全措施,防范对方处分财产规避执行。

“不想再打了,这场官司几乎把我俩的命给耗尽啦!”王建平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从女儿出事起,他们来焦作已经5年了。之前一直住在医院,女儿去世后,他们不能继续留在医院,才找到离医院不远处租住下来。

女儿遗体还在这边,他们只能继续异乡漂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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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1)
苦逼作业撒鼻息 2018-05-17 回复
看的气死人
Chri-姗姗-stine 2018-05-17 回复
直接的,不管付出多少代价,找到他们,干死他们,在灭了他小孩,就可以含笑看自己的娃了,人活一世,无憾
n_n-nana 2018-05-17 回复
你欠银行钱看看。分分钟教你做人
雪莉CherryRed 2018-05-17 回复
这么重的交通事故,车不暂扣吗?还卖了?真是不明白。如果有这样的规定就好了,那就是出现这种情况,必须暂扣身份证,房产证,冻结银行卡等,叫他跑也跑不了多远
Sa1HeRa_陳賽雪 2018-05-17 回复
四年多找不到人,公安查身份证和手机使用不是一绝么。前些时的头条还有民警根据手机号定位到人,引起仇杀案的。山羊分局的公安们你们可得上点心啊,不在本地,不能申请外地协调调查,不想把事办好是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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