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公职人员与15岁少女发生关系 官方:属男女朋友(组图)
6月30日,华商报渭南记者站官方微博发布了一份题为“关于网络微博爆料‘陕西华阴一镇政府公职人员长期胁迫15岁少女发生性关系 警方:不予立案’的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落款为华阴华西镇人民政府。全文如下:
6月29日下午6时许网上部分微博爆料华阴市华西镇公职人员雷某长期胁迫15岁少女发生性关系,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6月27日部分媒体记者来我镇了解雷某与未成年少女发生不正当关系一事,我镇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镇纪委书记全面处理此事,经过多方核实,雷某与王某属男女朋友关系,两人之间发生关系属实,但不存在所谓的强奸犯罪嫌疑。
华西镇雷某。华商网 图
虽然雷某的行为不构成违法事实,但作为公职人员违反相关党纪政规,华西镇纪委对雷某进行审理谈话,雷某对错误事实予以认同,并自愿接受组织处理,6月29日上午,华西镇纪委提请镇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雷某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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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3)
土澳居民a7bln
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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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男女朋友,一堆法盲
土澳居民FwPcy
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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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的官员!妈的!一个十五岁的幼女和你是男女朋友关系?这是什么鬼话?官官相护!
薛观亮
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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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和未满16周岁女性的发生关系 不管愿意不愿意都按强奸罪算
月月月小鱼
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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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天下之大稽
睡神附体
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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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法律相关规定,这种情况确实不涉嫌犯罪,如果是14岁以下就不一样了。但这种行为严重损坏公职人员形象,社会影响恶劣,给予记过处分显然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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