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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砍人案白衣男家人:父亲年初去世,大儿子患癌需要钱,常年打工不敢休息

2018-08-31 来源: 新民晚报 原文链接 评论8条

昆山街头砍人案

连日来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多面人生!昆山“砍人不成遭反杀”男子多次犯罪获刑,还曾“见义勇为”

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消息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已被控制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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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上流传的一份当地公安警情信息显示

犯罪嫌疑人于某某为陕西宁强人

昨天,不少媒体采访了于某某的家人

于某某的大哥和姐夫,向梨视频拍客讲述了他的情况:于某某高中辍学外出打工,结过两次婚,大儿子患癌,经济困难常年不敢休息。

其姐夫说:那把刀要是不掉到地上,他估计就没命了。

视频来源:梨视频

回忆

高中辍学外出打工

离异后昆山打工时再婚

据华商报报道,昆山“骑车男”于某某的哥哥于阳(化名)回忆:

于阳说,在他记忆中,弟弟上高二时因为学习成绩不理想而辍学,之后便去西安打工,在西安认识了第一任妻子并结婚,2008年和第一任妻子离婚,离婚后,儿子跟了前妻。2008年之后,弟弟才去了浙江和江苏昆山,并在昆山认识了现在的媳妇。

于阳说,弟弟曾在工地和煤矿打过工,也学过厨师,在酒店工作过,事发前弟弟究竟在什么单位打工,他并不清楚,只知道弟弟打工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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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

看到网传视频很难受

“他迫不得已才动的手”

于阳说,弟弟在昆山发生这件事后,弟媳当晚就打来电话。“只说我弟弟出事了,人也受了伤。”于阳说,当他再拨打弟弟手机时,却始终无法接通。第二天,网上便出现了事发时的监控视频,还有警方的通报,他这才相信弟弟确实出了事。

“根本就想不到他能出这事,他就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工。”于阳说,事发后他在网上反复看了弟弟事发时的监控视频,看到里面弟弟被一群人欺负,心里就很难受。

在一旁的于某某的姐夫说,“我也详细看了视频,前面那个男的打他,他始终没还手。后边这个文身男提着刀来了不停地砍,可以说,刀掉在地上对他正好是个机会,他要不捡起刀来自卫,倒下的可能就是他了。”

于阳说,弟弟是个老实本分的人,外出打工也从没听说和谁闹过矛盾,更不是一个惹事的人,所以看完视频他就想到,“弟弟是迫不得已才动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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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心

父亲去世 儿子查出癌症

事发前母亲刚从昆山回来

看着在隔壁房间的母亲,于阳压低声音说,“我妈有病,弟弟出了事,根本就不敢让她知道。”

于阳说,今年60多岁的母亲患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腰积水等病,平时需要拄着拐才能行动。就在8月初,孝顺的弟弟带着母亲到昆山住了近一个月,事发前刚回来没几天。

于阳说,去年弟弟年仅17岁的儿子突然查出患上了淋巴癌,到目前为止还在治疗。“他儿子跟着前妻,但知道儿子得病后,他就东借西凑凑了近10万元给儿子治病。”于阳说,然而祸不单行,到去年11月,69岁的父亲又查出了脊髓炎,没想到不到2个月父亲就去世了。

说话间,在隔壁房间于某某的母亲拄着拐也走了过来。“要不是亲戚今天早上给我打电话,我还不知道,家里都瞒着我。”于某某的母亲说,出事前她刚从昆山回来,此前她在昆山住了近一个月。华商报记者看到,于某某母亲因为过度悲伤,整个人神情恍惚。她哭着说:“他是下班回来路上出的事,我前段时间去他那了,他每天工作都很辛苦,经常晚上十一二点才下班回家。"

“他出了这事,我的日子可咋过呀!药还是二儿子给买的,前几天他还给我打了电话。”昨日,于某某母亲看着桌子上二儿子买的药哭着说,得知二儿子出事后,她一天滴水未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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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主可能构成特殊正当防卫

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天了,但对于某某的防卫是否得当的争论依然在舆论中发酵。

为此,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微信公号“通州检察”独家采访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刘志宇检察官,快来听听她怎么说吧:

第一,电动车主的行为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尤其是紧迫性和必要性条件,宜认定为正当防卫。从案件的起因、双方关系、宝马车主手段行为、第三人劝阻等综合考量,认为电动车主的行为符合“为了使自己的生命健康等重大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暴力行凶侵害,而采取的针对不法侵害人的反制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第二,电动车主的行为不但属于正当防卫,而且可能构成特殊正当防卫。1997年刑法修订增设了特殊正当防卫(无限防卫权)的规定,目的就是强化正当防卫权,鼓励公民勇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特殊正当防卫仍是正当防卫,但有个前提条件,即不法侵害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并通过列举方式对严重暴力犯罪进行限制,防止随意扩大特殊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结合本案,宝马车主因行车问题持刀追砍他人,可以认定为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凶行为,具备特殊正当防卫的条件。

第三,人非圣人,法律不强人所难。电动车车主面对素不相识的宝马车主突如其来的持刀挥砍,其恐惧之心可想而知。在被动反抗之机拾捡对方刀具实施积极反制,短暂反制时间内,很难要求电动车车主在拾捡刀具后迅速认识到自己接下来行为可能发生的性质变化,很难要求在电动车车主拾捡刀具后迅速摒弃后续的自然使用行为,很难要求智力健全的成年人即电动车车主,在经历巨大恐惧后迅速平息由此引发的愤怒等自然情感。人非圣人,法律不能强人所难,所以基于此时此境,电动车主的行为仍在一般人的反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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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8)
Josephine杨影 2018-08-31 回复
无罪释放,颁发英雄奖!
叶清-Eva 2018-08-31 回复
对方向他动手动脚,他忍着,肚量;对方从车上拿刀冲过来,他也没跑,这是胆量;砍了几刀,他还是没跑,勇气;忍了那么久,终于拿起武器反抗,这是勇士啊!对于大恶之人,他算是为民除害了。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支持你
七公主她爹 2018-08-31 回复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当防卫应该鼓励。
萌呀 2018-08-31 回复
可怜的一家人
躲躲茶 2018-08-31 回复
为什么这社会纵让好人受罪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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