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24日 °C-°C
纽币 : 人民币=4.2254

"霸座男"后又见飞机"抖脚男" 网友: 隔着屏幕都臭(组图)

2018-09-05 来源: 共青团中央 原文链接 评论12条

小时候,老师家长都教导我们要做一个文明的人,在公共场合中不要大声喧闹,不要随地吐痰,不要抽烟等等。不过现在有些人不知道怎么回事,做什么事情都只凭自己的喜好,完全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9月1日晚,某航班从昆明飞往北京,一名4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在飞机上脱掉了鞋子,翘着二郎腿在不断的抖动。周围都弥漫着一股臭脚丫子味,附近的人都感到难以忍受,但男子却不以为意,跟个没事人似的。

随后,乘客叫来了空服人员。空服人员耐心提醒该男子要注意,以免影响其他的乘客。经过提醒之后,男子有所收敛,穿上了鞋子。

但工作人员走后,这名男子又将鞋子脱了去,把两只脚放在椅子上!空服人员第二次过来提醒,男子又把脚放回地上,但过了大约5分钟,男子又恢复了原来的动作,脱鞋,继续抖脚

在机舱这样密闭的空间,难闻的气味显得更加突出。这一举动让乘客们都崩溃了,就这样大家忍受了一路。本来非常愉快的路途,让这名男子破坏了。

网友呼吁:应当限制其乘坐所有公共交通

有网友评论:隔着屏幕都能闻到臭味

网友提醒:公共场合应该注意基本道德和礼仪

同时,网友认为:这种没素质的“抖脚男”就应该像高铁“霸座男”一样,列入黑名单

高铁“霸座男”已被列入黑名单?

“抖脚男”的不文明行为让人们想起了前不久的高铁“霸座男”

8月21日,一段“女乘客在G334次列车上遇座霸”的视频热传,在济南开往北京的高铁上,一名男子(孙某)在女乘客上车前,先坐在了属于女乘客的座位上,并拒绝与乘务人员的沟通,称“无法起身,不能归还座位”。

8月24日,针对社会关注的乘客“霸座”事件,济南铁路公安处、济南铁路局集团公司客运处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称,事件发生后,铁路公安部门随即对事件进行调查、取证。目前,调查取证完结,济南铁路公安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款三项之规定,给予孙某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

铁路客运部门依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该旅客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公布8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新增因严重失信行为而限制乘坐火车严重失信人247人。孙赫出现在“黑名单”中,被限制乘坐所有火车席别。

霸座事后摇身一变成“大V”?

就在4日,据上观新闻,高铁“霸座男”孙某从黑名单用户摇身一变,成了“大V”。孙某的今日头条与新浪微博上的加V账户被曝光, 分别认证为“高铁霸占座位事件当事人”及“高铁‘座霸’事件当事人”。

网友纷纷表示无语

网友评论:“这下真成了‘网红’”

今日头条加V已撤销

4日上午,在今日头条客户端用户页进行搜索,已无法搜索到该用户。网友回应,“早上九点时v被消了”。

对于微博加V认证,据新京报,微博回复记者称,微博对社会公共事件当事人认证做出了规范,为确保身份和内容的真实性,避免冒充、谣言等异常情况出现,对当事人进行验证。截止4日晚,孙某仍是加V认证用户。

希望 " 霸座男 " 多一些真诚反省、谨言慎行,不要成为“打不死的小强”;网络平台能多一些审慎监管,多为主流声音张目,少为网络审丑搭台。

维护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人人有责,但愿高铁“霸座男”、飞机“抖脚男”的深刻教训能警醒一部分有类似行为或冲动的乘客,尽快改正自身的缺点努力提高文明素质,争做一名维护社会公德和遵纪守法的文明人!

关键词: 霸座男飞机抖脚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12)
吃瓜群众1 2018-09-05 回复
这素质!希望80,90,00后的都引以为耻,50年后国人整体素质就能大幅提高
Nickyyi 2018-09-05 回复
高铁霸座男罚款200,限制乘坐火车180天这种不痛不痒的处罚,就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啊,这个抖脚男可以说最多你也罚200,限制我180天不作飞机就是了……
Iris_ 2018-09-05 回复
一次一个男的,直接脱了鞋,把脚从椅子中间的缝隙往前伸,直接踹在我胳膊上,我直接把扶手给立了起来,把他的脚给撅了回去。这些人素质太低
Mr董叔 2018-09-05 回复
光脚很有多臭?哪天让我和他坐一起,让他闻闻我穿着粘糊糊袜子的脚的味道
莓苔 2018-09-05 回复
脚臭确实难顶~~~~~~不过只是光脚有问题吗?很多人天热都是穿休闲凉鞋或是沙滩鞋出门的,光脚几率很高,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穿得像个销售一样,衣衫革履的~~~~~~~~~~~~
没听说过 2018-09-06
proper footwear这种规矩还是应该普及点 部分公共场合不适合光脚 人字拖甚至部分凉鞋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分享新闻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