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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控杀人伸冤29年:遭刑讯逼供 电棍被塞嘴里(组图)

2019-03-29 来源: 上游新闻 原文链接 评论8条

从强奸杀人犯到无罪,59岁的王华州等了29年。

2019年3月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宣读判决结果时,王华州没有哭,也没有笑,表情平静,又夹杂着几分木讷。

与两名律师一同走出法院,三人寒暄、合影、道谢。彼此分开后,王华州一个人走上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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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州前往位于西安航天城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递交申诉状。受访者供图

本打算前往法院西侧的井上村公交站乘车回家,此时,他的眼鼻有些酸楚,想哭。但想法被遏制了:一个身高1.8米的大男人哭,本不是件光彩的事;街上人又多,思量片刻,他索性放弃乘车,漫无目的地朝东走去。

他一路走,一路深呼吸,努力不去想往事,到了辛家庙立交,感觉好了许多……

王华州走了将近4公里。而过往的29年经历,又常如此,让他感到憋屈、窝囊,又有些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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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西安电力电容器厂,如今已改制成为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当年的往事,鲜有人知晓。摄影/上游新闻见习记者 贾晨

“鬼使神差”的一天

将时针回拨到29年前。1990年5月5日,西安电力电容器厂女工宿舍309楼4层415房间,女工史某被杀。

生于1960年的王华州,当年30岁,和妻子住在隔壁的413房间。虽为女工宿舍,在缺房年代,一些结婚的、单身的或者家在外地的人,多被厂里分配于此,男女都有。

杀人案传开,狭长楼道内,有人惊恐,更多的是议论纷纷,还有胆大的,去现场看过史某,据称惨不忍睹。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当年的公诉书显示,警方到场后发现,死者双臂上举,交叉于头顶,衣服全部向上卷至脸部,血肉模糊。一床棉被盖在死者赤裸的身上,臀下垫有一个绿色绣花枕头。事后查明,死者头部曾遭钝器击打,电线勒过脖颈,地上、墙上、被褥边均有喷溅血迹,身旁还有用过的毛巾和一些杂物。

警方排查开始,被询问者众多,王华州就是其中之一。

七天后的上午,西安电力电容器厂的人喊王华州下楼。“当时被问的人很多,我以为问问就回来了,谁能想……”29年后,王华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刚出楼梯口,王华州看见一辆警车。随后,他被带走,再没归来。

再次回忆往事,王华州用“鬼使神差”和“天命”来形容那一天。

案发前,王华州是西安铁路局机务段一名实习司机,原本当天他要出车。早早将2岁女儿送到母亲家,他准备去上班。可有人通知,列车班次调整,让他晚点再来。闲来无事的王华州决定,回到西安西郊的电力电容器厂女工宿舍。“如果我不回去,或许这件事就跟我无关。”

两天后,王华州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两个月后被批准逮捕。

据了解,当年检察机关在公诉书中指控:1990年5月5日晚9时许,被告人王华州窜至同楼415房间,见青年女工史某独自在看书,闲谈中王华州遂起邪念,便倒锁房门,将史推倒在床上,欲强奸。因遭到史某奋力反抗,王即从室内电炉下拿起砖块,在史头部猛击数下,致史昏迷后移至床上。而后恐其不死,又用电线紧勒史颈部,致史死亡。当王华州欲奸尸时,听到有人用钥匙开门,即用棉被将史的尸体盖好,待门外无动静时,逃离现场。

王华州回忆称,之后,他向警察、检察官和法官申辩,自己冤枉。当天他去买烟回到楼内,去四楼电视房看了一会儿电视。到家后,是妻子告诉他,史某死了。

“我没有杀人。”多年后,王华州向上游新闻记者分析,案发后,他在家换工作服准备去上班,当他将这一情况告诉给警察后引起了怀疑,并且,案发前无人能证实他的行踪。

当年的公诉书显示,王华州被列为重大嫌疑人,围绕他的侦查工作开始。

公诉书显示,1991年6月7日,侦查机关出具的书面材料证明,现场门把手、水杯上提取的残缺指纹经与王华州手印比对,二者不符。

西安市公安局出具的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也证明,史某身体及周边物品未检出人精斑,提取到的毛发均为“O”型人毛发,与王华州不一致。并且,王华州的衣物、鞋子均未检测到人血。现场证人也没人看见,王华州进过史某的房间。

为进一步掌握证据,警方还将证物送往公安部检测,依旧没有突破口。

而认为王华州重大嫌疑的原因只有一个:从1990年5月10日至8月20日,在向警方11次供述中,王华州做过三次有罪供述,分别为5月13日、14日和15日。

但一直以来,王华州一再告诉别人,他当时遭遇了警方的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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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判后的王华州说,他没有正式工作,朋友少,他离正常生活还很远。摄影/上游新闻见习记者 贾晨

电棍塞到我嘴里

多年后不断有人说,如果当初王华州不做有罪供述,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牢狱之灾。

王华州对此只有苦笑:“傻子都知道,认了罪就是死。我当时都30岁了,肯定知道这些,更何况,我还是清白的……但打得我,实在受不了了……”

在向法院提交的一份《刑讯逼供情况说明》中,王华州这样描述当年的经过:

“1990年5月13日中午,在公司单身宿舍被莲湖公安带到电力电容器厂公安科一间办公室后,下午,有大约五六个人开始对我刑讯逼供。

开始有个最年轻的短头发小伙子,瘦瘦的,穿着便装。他上来什么都没说,突然就朝我胸口上打了一拳。

他打完我后,一群人突然都扑上来,把我的手拧到后背,左手从后面从左下向右上,右手绕过肩膀向左下,双手交叉拷上铐子。到现在,我手上还留着铐子的伤痕。

铐子卸下来后,一群人用绳子把我捆住,放倒在地上。我面朝上躺着,他们用椅子的四个腿卡着我的腹部。

有一个人用脚蹬着我的头,让我的下巴颈部夹着电棍。他们还把电棍塞到我嘴里电,用电棍在浑身上下乱电。

他们卸了我的腰带,用绳子捆着我,用皮带、棍子抽我。浑身上下,除了穿衣服露出来部分,全身都是伤。

他们在问的时候,我一旦清醒了就翻供,他们一群人上来又打我,反复了很多次。最后,因为打我耳光,我耳朵都抽坏了,到现在耳朵还有问题。

在公安科刑讯时,他们还拿出现场照片、示范用砖块打人的动作,比划用电线打结的动作,最终让我按照他们的诱导,让我照他们说的录了口供。打我的过程细节还有很多,无法细说。直到5月15日早上,我被带到看守所,昏迷了好几次,都是看守所张医生抢救的。”

29年后,王华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从1990年5月13日到5月15日,他被打了两天两夜,警方打一会儿,休息一会儿,期间,他没有吃饭、没有睡觉,没有喝水也没有上过厕所,审问的人分多批次,轮番审问。

“我不认,就打死我。” 王华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进了看守所,也没做过体检,无人过问。他曾向驻所检察官反映情况,“检察官说,让我到法庭上给法官说吧。”

多年后,当王华州的律师再次寻访当年的检察官,问王华州是否受伤,是否遭受过刑讯逼供时,一切均没有了记录。

“当时为什么不把遭受刑讯逼供告诉律师?”上游新闻记者问。“那个年代,没到法庭阶段,是不能请律师的。”王华州苦笑着说。

预审时,有人问王华州,想跟家里人说点什么?王华州说,想让家人捎点被褥。

“还送啥送,你杀人了,过了法庭,就马上嘣了(枪毙)。”王华州清晰地记得预审员的话。

几乎所有人都在等法院的判决。但没想到,这一等,就是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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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判决书已经泛黄。王华州说,这个判决毁了他一生。受访者供图

对“救命”判决一点不感激

王华州说,当时他很清楚知道自己的结果:要么死,要么无罪。

上世纪八十年代,西安,乃至全国,卡车上装着死刑犯游街的事不在少数,甚至在一些派出所宣传栏内,击毙杀人犯的血腥照片,震慑一时。

但对于王华州来说,4年的时间太过漫长。“我也不知道哪一天,法院就来人了,判我死了……”

除了对死亡的恐惧,王华州也怀有希望,“说不定,其他案子把罪犯牵出来,案子破了,真凶被抓了,我没事了。”

在死与希望间徘徊。1994年6月2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王华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开庭当天,他告诉法官自己被刑讯逼供,法官不让他说,“像在走形式。”

妻子为他聘请的律师孟浩当庭申辩称:多份鉴定书显示,案发现场门把手、水杯提取的指纹,均与王华州不符。被害人阴道擦拭物、内裤及床上用品等物证中,也未检测出人精斑。从案发现场提取的毛发,也不是王华州的。证人证言也未说明王华州出入过案发现场。只依靠王华州三次有罪辩护,不能判定王华州去过现场,不能判定有过强奸杀人的行为,也不能判定王华州有罪。

但判决结果,让王华州感到憋屈。

1994年8月17日,法院认为,有现场勘察笔录、法医鉴定等在卷证实,且有证人等证言作证,王华州也有供述在案,足以认定王华州入室强奸妇女,遭被害人反抗时竟杀人灭口,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杀人手段残忍,罪行特别严重,本应依法严惩。但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王华州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父亲经济损失3000元。

“本来以为,不是死,就是无罪,现在又来了一个‘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做出疑罪从轻的判决,留了余地,客观上挽救了我一条命。但事实上,我一点也不感激他们。”

王华州不服提出上诉,1994年10月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后,王华州被移至富平监狱收押。

入狱20年家破人散

从西安到富平的路并不好走,即使放到现在也是如此:路程将近80公里,开车近两小时。

在那个交通尚不发达的年代,当年王华州的父母已经50多岁,看一次儿子倒几次车,一个来回,折腾着老两口。

王华州的母亲对上游新闻记者说,听完儿子的讲述,她相信儿子是冤枉的。她和老伴申诉、写信、上访,甚至多次去过北京,但始终没有结果。

妻子告诉王华州,西郊单身宿舍里的财物被法院抄走了,作为被害人的民事赔偿。

王华州感到没了希望,提出离婚,女儿判给妻子。但妻子始终相信,他是被冤枉的,但为了生活,最终签了字。

王华州说,在狱中他多次提出申诉,但没有用。狱友和管教民警告诉他,如果真是被冤枉的,一定要理性申诉,别跟人家闹。

在监狱的夜里,王华州常想,“有一天,法院的人来了,说案子破了,真凶找到了,我就出来了……” 王华州说,他一直存有这样的幻想。

但当时,他能做的,就是努力劳动,早点出去。“早出去,早去要回我的清白,即使死,也要死在外面。”

监狱生活,单调又有规律,王华州共获得过六次减刑。2010年6月5日,入狱20年零22天后,王华州刑满释放。仔细算来,在监狱,他度过了732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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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判后的王华州生活在母亲家,屋内的家当还是他入狱前的样子。摄影/上游新闻见习记者 贾晨

出狱后一切物是人非

踏出监狱大门那一刻,王华州感到,一切早已物是人非。

前妻远嫁宝鸡,有了新家庭和孩子,他的女儿也到了快结婚的年龄。

那天,妹妹来接他。王华州本不想麻烦人,可出监狱大门不久,他已经分不清方向。

入狱前,西安市二环路还没有开建,当年的土路与瓦房,早已换成了宽敞大道和高耸建筑。人们拿着小巧灵便的手机,街道上轿车拥挤。28式自行车满街跑的岁月已成往事。

王华州没想太多,依旧挂念的,是他的清白。

但跑清白,要花钱。入狱前,他每月200多元的收入,高出同龄人不少。可如今,请个保姆都要三四千元。

出狱后,王华州一直没有正式工作,偶尔干点零工。他跑过摩的,摆地摊卖过水果和蔬菜,还帮人送过货。再加上申请低保,他每月2000多元的收入,也只能勉强维持生活。

幸好,父亲有房,还有退休金,但身体不好。王华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是打着照顾父亲的名号,在家啃老。

出狱将近9年,王华州还是无法适应现在的生活。

他努力不去想过去,但被抓的经历、监狱的生活、申诉的艰辛……又总会冒出来。“我一直做梦,但任何梦都离不开监狱,离不开那里的人,那里的事。这都回来九年了,消除不了。”

上游新闻记者发现,王华州在自己微博“西安冤民王华州”上写有标签,叫“寂寞”。

出狱后,他几乎没有朋友,认识的几个,也多为旧人。

在西安铁路新村家属院,这个不大的生活圈内,王华州或多或少总能碰见以前的同事或同学。但他从不打招呼,低头、疾走,试图避开,一方面碍于自己的身份——刑满释放人员,另一方面他又抱怨,这个社会太现实。

只有少数战友曾去监狱看过他,打过钱,说过鼓励的话,至今他们彼此联系。但战友的微信群里,并没有王华州。他觉得,自己始终被排斥在主流世界之外。

关于他的故事,他听过诸多版本。“那些流传的事,把我说得更卑劣。”

这么多年,只有父母坚信他被冤枉,多次进京申诉、上访。明面上,亲戚们也信王华州真被冤枉,只是他们都不在西安,少有联系。偶尔有人想跟王华州聊几句,但免不了询问一些“在哪儿工作”、“是否退休”等话题。

如实说自己被冤枉了,坐了几十年的牢。“没人信,像在演戏,自己在情感消费。”

在医院照顾父亲的日子里,有病友不止一次询问他:“你是不是退休了?看你常来,真孝顺。”王华州不置可否,能做的,只是打着哈哈,低头做事。

为找回清白,出狱没多久,王华州便将申诉状递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12月6日,陕西省高院做出(2010)陕刑监字第79号通知书,驳回了王华州的申诉,理由是:“你申诉中亦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案发时你未到过现场。”

此时,王华州才意识到,20多年过去了,改判并不容易,自己犹如在“推动万吨巨轮”。

他想找当年自己的辩护律师,可一打听,孟浩律师已离世7年。经多方打听、网络搜索,他才找到当年二审帮他打官司的律师许小平。

此时的许小平已经70多岁了,故人相见,寒暄许多。许小平答应为王华州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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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小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小平律师(左)和王华州(右),一起来到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递交申诉状。受访者供图

申诉8年终于改判无罪

由于陕西省高院已做出驳回申诉通知书,王华州决定去北京上诉。

王华州说,他单独去过三次,另一名律师陪着他又去过三次,得到的答复几乎一致:“已经立案,准备调卷。”

从没摸过电脑的王华州听说,在网上发帖能帮到自己,于是他学着申请了微博、博客,还有一些论坛账号,取名“西安冤民王华州”,将自己的经历公之于众。

“我这种事(指强奸杀人),很少人愿意去说。我发到网上的动机,就是希望那天,有个领导或者有正义感的人看到,能帮我一把。”王华州说,他还将材料投过部分媒体,但一切犹如石沉大海。

就这样过了6年时间。

如今已经75岁的许小平说,2016年12月2日,他亲自跑到北京去询问此事,答复依旧是:“已经立案,准备调卷。”

得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在西安挂牌办公,2017年3月15日,许小平带着王华州来到第六巡回法庭。

那天大雨,他们成功立案。

可两个月后,事情又起了变化。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的法官告知,王华州的案卷已在陕西省高院立案,一个案件不能跨两个法院,“如果不服,你们再来。”法官说。

2017年7月3日,陕西省高院的法官第一次询问了王华州的案情。

翻开卷宗,许小平更觉得此案疑点重重——

案卷中有人提到,当时有一位穿西服皮鞋的年轻陌生男子出现过,是谁?不知道。

死者宿舍桌上有两杯倒满的水,玻璃杯上的指纹不是史某,也不是王华州,是谁?不知道。

现场还有一些物件,不属于史某,也不属于同宿舍的人,也不属于王华州,那究竟是谁?不知道。

而王华州三次有罪供述,先后分别出现了“先奸后杀”和“先杀后奸”两种不一致的说法。警方在现场,没有检测出任何精斑。案卷上说,血溅四处,但王华州的衣物、鞋子都没有血迹。

2017年10月2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律师建议,决定再审。

2018年6月21日,陕西省高院撤销原来一、二审判决(裁定),责成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重审判决书称,本案认定王华州故意杀人的直接证据,仅有其在侦查阶段的3次有罪供述,但该有罪供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在案证据无法将王华州锁定于案发现场;本案无法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

2018年12月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王华州申诉案,王华州出庭。审讯两个小时,介于案情重大,需上报审判委员会讨论,择日宣判。

事后律师许小平计算,从王华州刑满释放,到2018年12月7日开庭,一共度过3104天,8年时间。

今年3月22日,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陕01刑初149号判决书称,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华州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在案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对王华州所提其并未作案的辩解及其辩护人所提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判决被告人王华州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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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判后的王华州生活在母亲家。29年后,他终于等来了无罪判决,但对个人今后的路,他毫无信心。摄影/上游新闻见习记者 贾晨

另一艘“万吨巨轮”等着他

今年3月22日,法官宣读判决结果时,王华州没有哭,也没有笑,表情平静。

“折腾了这么多年,加起来1万多天,我早就麻木了。”王华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但改判下来后他发现,除了出一口气,并没什么好处。

出狱后,王华州坚持锻炼,每日清晨或傍晚出门走走,白天会留在家陪母亲。“不是我喜欢锻炼,是看不起病……如果上帝眷顾我,让我突然就死了吧,没有医保,我实在是看不起病。”

母亲的家,时不时传来即将拆迁的消息,这让他有些着急。他想买房,总不能和母亲住一辈子。但看着高企的房价,他又很无奈。“父母的房子毕竟不可以给我一个人,我们兄弟姐妹有4个。”

“20多年,我没交过医保和社保。我妈老了,我也老了,以后养老、看病都是麻烦事。”王华州无不担忧地说。

王华州被判无罪,入狱20年,按规定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但律师许小平说,且不说王华州现在没钱,即使今后拿到了国家赔偿,但这些年他没交过医保、社保,如何补上五险一金?未来这条路很困难。毕竟,这涉及到央企、民政、财政、劳动、社保、政法等多部门。如果无人推动,单凭王华州一个人的力量,根本无法实现。

“陕西有什么部门能推动这件事呢?”上游新闻记者问。

“总之,很难,很难。”许小平不说,只是摇头。摆在王华州面前的困难,又将是另一艘“万吨巨轮”。

拿着无罪判决书与律师一同走出法院,三人寒暄、合影、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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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律师为王华州的辩护词。受访者供图

旁人说起往事云淡风轻

回到家,王华州将无罪判决的事告诉了母亲。母亲点点头,说了声“好”,两人便各忙各的。

更为遗憾的是,2018年10月,王华州的父亲去世,没能等来儿子的清白。

再次谈起当年的死缓判决,王华州说,法院一句“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客观上确实挽救了自己一命。“但事实上,我一点也不感激。现在想想,我觉得活着,比当时死了更难受。当时只是短痛,现在活下来,痛苦将伴随我一生。”

如今患有高血压和严重腰椎间盘突出的王华州说,他已不再怨恨当年打他的警察与判案的法官。“现在想想,对他们来说,只不过办了一个案子而已。很多事,也不是谁一个人决定的。但事实是,他们毁了我一辈子。哎,这都是命。”

离婚后,他再没见过前妻,仅在几年前女儿结婚时,一家人吃过一次饭。他不想打扰前妻的生活,毕竟,她有她的家庭和生活。

王华州再也没回过西郊那栋单身宿舍,“那都是过去的事,跟咱没关系了。”

而被害人史某父母,依旧住在二十多年前的老楼内。她的父亲头发花白,已经70多岁了。对于上游新闻记者的登门,老人比较紧张,隔着防盗门不愿多谈及往事,“说了,我们老两口,心脏受不了。”

据了解,去年,警察、法院法官都曾来过史家。二十多年过去了,听闻当年涉嫌杀害女儿的人宣告无罪,老人说,当然不能冤枉了好人,也不能放过坏人,但我们能怎么办,还不得靠政府……

王华州也想知道,谁才是真正的凶手。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面对未来。在他看来,史某和他,都是一场悲剧,一个付出了生命,一个没了人生。

当年的西安电力电容器厂,如今已改制成为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当年的女工宿舍,早已被新建筑取代。再有人问起当年之事,知者甚少,只有陆续来到的警察与记者增多。安保人员讲起此事,云淡风轻:“不就是当年的杀人案嘛!那个人命好,无罪了。”

极少有人知道,为了“无罪”两字,王华州付出了几乎半生的努力。

新京报记者从王华州代理律师许小平及西安中院处获悉,西安中院已于日前对“王华州故意杀人案”下达重审判决书:王华州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在案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判决王华州无罪。王华州表示,已和代理律师计划,待重审判决10天上诉期过后,将向相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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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8)
jame 2019-03-29 回复
真是造成一辈子的痛苦。
土澳路人 2019-03-29 回复
这些办案人必定全家死绝。
我是游客 2019-03-29 回复
没有任何证据就能判一个人死刑,换我出来从警察检察官到法官,一个不剩全都弄死。
卖卖蹄编织女工 2019-03-29 回复
天朝警察办事就是土匪作风!
我们的无人之境 2019-03-29 回复
我的心在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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