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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香港应有23条立法的政治自觉(组图)

2019-04-15 来源: 多维新闻 原文链接 评论4条

自习近平2018年末一句“急不得,慢不得”的含蓄授意,针对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将至的传闻便再起,一直持续热传到眼下。而香港政界明显没能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指示的内涵,一些港府官员和政治人物仅凭猜测随意解读,朝野舆论亦是盲目跟风、众说纷纭,连特首林郑月娥在这一问题上也含糊其词,一边说着“不会束之高阁”,一边又称“不能操之过急”、“就23立法一事,中央给予她空间自行决定何时才是立法的合适时机”,没有给出明确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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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就23条立法的授意,包括特首林郑月娥在内的香港政界此前普遍缺乏准确领会(图源:新华社) 

事实上,林郑这样表述,只能说明她误解了习近平的本意,更未真正意识到北京一直以来对港府缺乏23条立法自觉的不满。针对于此,近期有权威消息向港媒《香港01》透露,中央视23条立法为林郑月娥本届任期内的首要任务,若有人以为可以再拖延,是绝不恰当的,而那些以为中央放松了23条立法的时间表,可以任由港府自行决定的想法,也完全是误解。 

如此表述,可谓彻底否决了许多人以为23条立法没有时间表的想法,也更进一步明确了北京在23条立法问题上的本意。其实,凡懂中国政治的人早已了然,“急不得、慢不得”的意涵重心必定在于后半句,至于前半句“急不得”,只是因为习近平考虑到香港社情现实,出于体谅林郑,并希望其能在开展这项棘手工作时也能维系好社会稳定,可以平稳有序地落实好23条立法任务,绝非代表北京对23条立法不着急。因此,香港政治人物不应只顾爱惜羽毛,将这份信任和体谅,当成是可以无限期推延工作,甚至意图遗留给后任的不作为借口。 

近年来愈多的事例早已佐证,北京正在扭转既往对“一国两制”的旧有认识和处理模式,为“一国两制”输入新的思想与行为规范,化消极为积极、化区隔为融合、化被动为主动等管治范式转移的重要特征逐一显现,“一国两制”的香港实践由此正在进入“积极一国两制”的全新阶段——在这样的转型背景下,本属香港宪制义务的23条立法,更不可能成为“积极化”的例外。 

坦率而论,23条立法是香港不得不面对的重要议题,其意义并非是那些诋毁论调所诬蔑的“白色恐怖”,也绝对不是中央要削弱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和司法地位,相反,立法目的是为了应对诸如港独分裂、国家安全等社会复杂问题与隐患。故在23条立法问题上,香港政坛乃至社会各界也须在意识上“积极”转型,对这项立法工作要有一种政治自觉性。 

首先,主动立法对香港更有利。香港社会当下对23条立法的消极情绪,导致了许多人并不能意识到,主动面对并积极着手这一议题,才是对香港更有利的明智选择,才能获得更多的内部可协商、可博弈空间。在中央拥有全面管治权的两制框架下,从法律的角度看,没有任何理据显示23条立法非要香港自主完成不可,过往包括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的立法形式和中国人大的五次释法等情况看,都显示了北京完全可在合乎“一国两制”宪制要求的情况下,提出自己的司法要求。 

之所以对于23条立法,北京迟迟未如此做,其实是充分考虑了香港社情,也是出于对港府的政治信任和体谅,希望这类事务尽可能让香港自行处理,以弱化由中央立法可能带来的陆港冲突,减少对香港现行法律体系的冲击。可如果香港迟迟不能履行这一宪制义务,只会不断损害北京对香港的信任,甚至刺激北京内部的强硬一方采取强硬措施。事实上,近期《香港01》已经披露消息人士的说法,称为免迟迟无法就23条立法而引发法律缺口持续存在,北京正酝酿主动释法23条,变相将23条的法律作用提前落实。 

若此言一语成真,未来香港便只会十分被动,甚至可能一并改写、终止那些常被用来质疑23条立法的港英时期遗留旧法,从而对香港的法律现状造成冲击。为了避免陷入如此被动境地,争取更多议价空间和自主空间,香港理应积极处理23条立法。这个过程中,针对诸如言论自由等事项该如何界定权衡,社会就可以有着更多的探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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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香港政治风波频现,港独思潮更是一度抬头,对香港的社会秩序乃至中国的国家安全都构成了挑战(图源:Reuters) 

其次,主动对23条立法是香港无可推卸的宪制性责任。无论北京是否需要给定23条立法的明确时间表,对于香港而言,这都是一个必须要直面的立法义务。主动立法23条,是“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留给香港的宪制性责任,是香港作为一个中国城市,无论其地位有多么特殊,都必须要在国家安全领域履行的法律责任。对于今天的香港来说,尽管其已回归中国,但社会长期忽略自身的主权属性,导致后殖民时代香港人的家国意识重建尤其艰难。因此,香港社会确有必要重新认识何为“一国”、何为国家安全、以及何为“一国两制”下的国家安全。 

现下许多香港人对“一国两制”的理解出现了偏差,只顾一味强调“两制”的存在,却忽略了“一国”这个根本前提,导致后者虽是制度基础,但在人心回归层面并不牢固。这样的认知暴露了围绕“一国两制”的错误理解,即香港人忽略了一个“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最重要事实:唯有“一国”的底层牢固,“两制”的空间才有可能更大更广;假若“一国”基础不稳,那么“两制”也必然会受到冲击。 

这种理解偏差已对现实产生了影响,近年纷争不断的政治风波和港独思潮的一度抬头,令北京觉察到香港出现了通过“两制”来抗衡“一国”的趋势,部分香港人对“一国”底线的漠视和肆意挥霍“两制”宽容的行为,已经逼迫北京不得已进行了治港结构性调整。相反,如果“一国”能在香港受到应有重视,让北京不至于产生担忧,近年来北京又怎会强势介入呢? 

至于国家安全,其是古往今来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首要责任,香港因其长期被殖民统治,一直缺乏主体国家意识,在国安问题上的认识非常薄弱。但放眼当下,不论是社会主义中国,还是资本主义美欧,在国家安全的问题上所有政体共识高度一致,不分体制、意识形态、价值差异,有着共同诉求。国家安全涉及许多方面,不仅仅针对那些分裂主权的独立运动或是叛乱国家行为,在21世纪全球化、信息化的今天,它还包括金融安全、信息网络安全等多重领域。填补此类司法空白的23条,尽管由于“两制”之区别,在如何立法和落实上要因地制宜,但终究是中国国家安全在其辖下特区香港的一个正常要求,不会因为“两制”而有所分別。

再次,香港主动立法23条有充分的现实必要性。一方面,近些年来香港分离主义兴起,街头抗争中诉诸暴力的现象也不时出现,给“一国两制”的平稳运作构成了安全挑战。另一方面,从香港的政治现实来看,外部政治力量的身影绝不少见,虽然没有像中共宣扬的那般处处鬼影,但有外部势力介入香港事务,甚至以香港为把手介入中国主权事务也是事实,一些无知、愚昧的反对派意图借助外部势力对抗“一国”更是客观实情。诚然,这种抗争往往毫无意义甚至是找错对象,毕竟外部势力根本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却凸显了23条立法的必要性。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香港社会应当有进一步体悟与深思,不应再对23条立法像鸵鸟般回避,或是将之意识形态化,以至加重自身在面对任务将至时的束手无策,而是要有政治自觉,主动面对,与北京充分讨论协商,求同存异,早日制定出一份既能维护国家安全、为“两制”更宽阔空间打下扎实“一国”基础,又能满足港人利益最大公约数的法律文件。坦率说,在23条立法上,留给香港主动立法的时间窗口已经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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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4)
晓哥需要正能量 2019-04-15 回复
人大应该重新审核基本法,不合适的一律改正,该放权的放权,该收权的收权,该收税的收税。法制上,治理上,税收上,重新审核。不要脸的就不要给他脸。
某人的陈大北 2019-04-15 回复
特区政府必须有担当,履行政治义务,而不是做缩头乌龟,逃避责任。必须尽快立法,严惩港渣港独。
不不不De熊兜 2019-04-15 回复
林郑是误解习近平的本意还是感觉到真实的香港民意?
KwanYee文 2019-04-15 回复
那是龙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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