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人在中国杀害女孩后逃到新西兰,政府突然作出决定…(组图)
十年前的杀人案
2009年,上海。
一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民身份的韩国人Kyung Yup Kim(金京叶),从新西兰来到了这里工作。
在金京叶14岁的时候,他就跟随父母一起移民到了新西兰,后来他有了自己的家庭,还有2个孩子。
在上海期间,35岁的金京叶结识了年仅20岁的中国女生小陈。
然而,让小陈没想到的是,这场相识,竟然为自己引来了杀身之祸。
这一天,金京叶残忍地将小陈杀害并抛尸。
作出这一令人发指的举动后,金京叶马上逃去了韩国,而后又逃到新西兰。
这起杀人案相当复杂:
嫌犯是韩国国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民身份、在中国境内犯案、杀害中国公民、现在嫌犯逃到新西兰。
更令人头疼的是,中国跟新西兰之间没有引渡条约。
时间就这样一年又一年地过去。
复杂的案件出现转机
从2011年开始,中国政府就一直向新西兰方面“要人”,希望新西兰方面可以把金京叶引渡到中国来进行审判。
2011年6月10日,新西兰方面逮捕了金京叶,并对其处以了监禁。
被捕后的金京叶起初否认杀人罪行,但后来表示愿意对小陈的死负责。
但是,关于是否将其引渡回中国的进程却是相当的困难。
新西兰方面一直以“人权”问题来衡量是否应该把金京叶交给中国来处理。
因为在新西兰,不管你犯多么重大的罪,都是没有死刑的。
但是中国不一样,金京叶的罪行很可能构成死刑。
2016年2月,中国政府保证金京叶会得到公正审判,并且不会被判处死刑。
2016年7月,中国外交部时任发言人洪磊强调,中方根据新方要求,在中国法律范围内,就金京叶被引渡到中国后的权益保障问题作出了包括依法审判在内的保证。
2016年10月,时任新西兰司法部长Amy Adams做出决定——
将金京叶引渡到中国接受审判。
Amy Adams向法院表示,新西兰相信中国会信守不判死刑的承诺,否则这将严重破坏中国的声誉。
时任外交部长Gerry Brownlee也表示,如果金京叶被引渡回中国接受审判,新西兰在上海的指定监管人会在调查期间每48小时探视他至少一次,在审判期间每15天探视他至少一次。
然而,金京叶的律师Tony Ellis向新西兰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高院出面干涉,阻止嫌犯被引渡回中国。
他说:“中国政府未必会履行承诺,呼吁新西兰勿将金京叶引渡至中国。”
在关于金京叶案件的听证会上,金京叶及其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律手段进行“对抗”。
金京叶为了给自己开脱,声称小陈是妓女。
虽然小陈的身份并未公布,但没有迹象显示她从事性工作,并且她的家庭条件也非常好,是个好女孩。
小陈被害后,她的家人度日如年,以泪洗面。
更令人心痛的是,他们苦等的审判,迟迟没有到来。
未落实的引渡决定
虽然时任司法部长做出了引渡决定,但是该决定一直没有被落实。
2016年,金京叶被保释出狱。
就在昨天(6月11日),新西兰上诉法院驳回了司法部有关将韩国人金京叶引渡到中国的决定。
由三名法官组成的上诉法官小组难以相信金京叶在中国会得到公正审判。
上诉法院长达99页的判决书中止了引渡程序,要求进行第三次部长复核,并就中国的司法体系提出质疑。
判决书称,新西兰作为《禁止酷刑公约》的缔约国,有义务根据国际法,拒绝把嫌犯送往存有重大刑求风险,或是无法公平受审的司法管辖区。
该法院称,如果引渡,金京叶有可能会遭到酷刑,而这和新西兰承担的国际义务不相符。
金京叶的律师表示, 这一裁决是具有示范效益的人权的胜利。
他在一项声明中说:“这项裁决对人权具有深远的意义,它不仅仅对新西兰很重要,也将在普通法国家产生共振效益。”
金京叶的案子现在将送交现任司法部长Andrew Little复核。
新西兰副总理兼外交部长Winston Peters对此发表见解称,本案属于“法律问题”而非外交事务,是司法部的管辖范围,不会对中新两国关系造成影响。
“我们的外交政策就是遵守我国的法律,最终的引渡决策应由司法部长负责。”
中国外交部回应
6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耿爽主持例行记者会并答记者问。
记者:据报道,新西兰上诉法院称,新西兰政府需重新考虑将涉嫌在中国犯有杀人罪的Kyung Yup Kim(金京叶)引渡到中国的决定,担心该嫌疑人引渡到中国可能面临酷刑。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耿爽:我看到了相关报道。报道所提及的被请求引渡人金京叶涉嫌杀人犯罪并潜逃新西兰。为惩治犯罪、维护正义,中国主管机关向新方提出引渡请求。双方正就此案开展合作。
该案发生已近10年。
为使正义得以伸张,还被害人以公道,我们希望新方公正处理,尽快将金引渡回中国。
中国高度重视保护和促进人权,中国司法体系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各项合法权利,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建设成就有目共睹。
中国已从欧洲、亚洲、非洲、拉美等地成功引渡260多名犯罪嫌疑人,这充分说明国际社会对中国司法制度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