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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男童被高层坠落玻璃砸伤离世,涉事小区一月两起坠物事故(组图)

2019-06-18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原文链接 评论1条

“早上5点12分,他轻轻地走了。”6月16日,经过医院3天的抢救,5岁的小航还是不幸离世。

13日上午,天空下着雨,小航和妈妈走过深圳福田区京基御景华城楼下时,一块玻璃突然从天而降,砸在了他的身上。

这是该小区不到一个月内发生的第二起高层玻璃坠落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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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视频截图 

“应该是3栋一户住家的玻璃窗掉了下去,被砸到的孩子流了很多血,母亲抱着孩子哭得撕心裂肺。”该小区业主周先生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称。

一段监控画面显示,当天9时许,小航和妈妈正走过一家水果店门口,小航双臂随意晃着,妈妈正要去拉他,“咣”的一声玻璃砸了下来。尖叫声响起,小航妈妈立刻丢掉手中的伞,蹲下身去拨小航身上的玻璃窗残碴,查看他的伤势。

警方很快来到现场,孩子被紧急送往附近的深圳中医院。随后,又被转到儿童医院进行手术。16日凌晨2时许,小航心跳停止,医院先后抢救3次,但最终未能战胜死神。得知这一噩耗,小宇的妈妈因为伤心过度,几度晕倒。

“由于孩子病情过重,虽然医护人员全力救治,但终未能挽回他的生命,我们深表痛惜和遗憾……”6月16日上午,深圳市儿童医院也发布了一份情况通报,证实小航因急性重型颅脑损伤等原因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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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微博 

近年来,高空坠物伤人甚至致人死亡事件频繁见诸媒体。

就在今年3月,江西南昌某小区内,一名78岁的老人被高空坠落的共享单车砸倒,最终经抢救无效离世。2018年10月,一名中学生路过福建厦门一小区,被高处坠落的玻璃砸中,当场不幸去世。

中国新闻周刊梳理发现,湖北、陕西、广东、安徽、上海等地都发生过类似案例。

高空坠物危害有多大?央视财经的一段科普视频显示:一根4厘米长的铁钉从18楼抛下,能插入颅骨;一个空易拉罐从15楼抛下,可砸破头骨,25楼掉下可致人当场死亡;一个巴掌大的西瓜皮如从25楼抛下也会要了人命。

而砸中小航的整块玻璃窗,从20楼掉下。警方透露,初步怀疑伤人玻璃窗系意外坠落。

“宝贝一路走好”,16日当晚,深圳数百市民自发组织祭奠活动,献花哀悼送别小航。

“有时候走到这边都要看一看,感觉都有心理阴影。”接受“梨视频”采访时,有业主表示希望物业能更好地排查一下,把危险的隐患都排除。

这并不是该小区第一次发生高空坠物事件。

中国新闻周刊查阅该小区物业微信公众号“御景华城管理处”看到:5月22日,一业主在安装室外空调时,违规操作导致房间窗户的一扇玻璃窗坠落到一楼人行过道,所幸没有伤及行人;3月19日,一小孩将自家的鞋子从窗户高空抛下,所幸没有伤及行人;2018年10月29日,高空掉落一部苹果手机,将一老人的脚背砸伤。

该公号一篇发布于一周前的文章写道:“小区高空抛物层出不穷,矿泉水、塑料杯、扫把、玩具等纷纷从楼层坠落,肇事者毫无畏惧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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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微信公众号“御景华城管理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律师殷清利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本案中业主(或租户)显然不能证明自己没过错,承担侵权责任无疑。而业主的窗户并非公共区域,其管理责任应当是业主个人,物业公司确实无力对每户窗户负责。“如果物业巡查时看到窗户有问题,未提示业主,那就存在相关责任。”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接受“我们”视频采访时称,被害人(家属)可以向玻璃窗的实际所有人、管理人以及使用人主张赔偿责任,这个主体可以包括开发商、物业公司、房东以及住户,“最终由法院来认定赔偿主体是谁”。

法律对责任的界定也有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写明: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如果是人为高空抛物,除了民事赔偿,或许还需承担刑事责任。“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将承担刑责!”@中国警方在线对该事发声称。

“该案很难评定业主或租户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除非是他们注意到了有风险而没有采取措施。”殷清利说。

目前,警方尚未公布该案的详细信息。业主、租户、物业三方共同垫付了小航的全部医疗救治费用,共计85000余元。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6月17日下午,街道办组织召开协调会,当事方就赔偿问题进一步协商。男童家属提出希望参照东莞女婴被苹果砸伤案赔偿。该案中,被砸伤的女婴一方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医疗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和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5449568元。

“高空坠物必须重视,希望悲剧不再发生。”网友们为小航的离去感到痛惜,也呼吁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针对此事,@头条新闻主持了微博话题“拒绝高空坠物”,称“为了自己也为了家人,呼吁物业定期排查!业主及时修复!行人注意防范!别让悲剧重演!”目前,该话题讨论量有3.7万,阅读量达2.6亿。

“御景华城管理处”也发文称,事发后物业公司对小区开展逐户检查,重点排查住户的窗户、阳台等易发生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截至16日下午,已排查1300余户,预计一周之内完成全面排查。

殷清利表示,面对此类事件,我们应当吸取教训并建立完善相关的制度,在三方面加强监管和认知:所有行人尤其是带孩子的监护人在高层建筑附近行走时,应主动躲避,离开危险区,养成行走时注意观察、风险防范的习惯;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和居委会等管理部门应主动进行宣传,并在危险区域张贴警示标志,以示提醒;各位业主也要定期对自己窗户等设施进行检查,将缺陷解决在萌芽状态。

法律专家岳屾山在央视新闻频道评论称,应该设定制度要求对所有的高层建筑进行定期的严格检查,检查后对相关主体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划分;要加大惩治力度,追求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甚至通过立法追究行政责任;提高建筑标准。而类似事件一再发生,“这件事是否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相应的监管部门是不是真正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把人民的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去履行自己的义务来保障人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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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影旋风 2019-06-19 回复
孩子,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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