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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情后男子喊朋友搭"顺风车":两人均被判强奸罪(图)

2019-08-09 来源: 新民法谭 原文链接 评论4条

一女子酒后与人发生一夜情,没想到又有一男子半道想搭“顺风车”。结果两男子分别以强奸罪被判刑。

一夜情后男子喊朋友搭

2018年11月14日凌晨,一名年轻女子向派出所报案称,有个陌生男子趁她熟睡时图谋不轨。11月12日晚,女孩姗姗(化名)在市区某酒吧遇到了男子于某。他们曾有过数面之缘,酒过三巡,于某跟着姗姗一起去她家过夜,两人发生了性关系。谁知门禁对讲机铃声突然大作,姗姗路过客厅时,她发现沙发上赫然坐着一人,竟是于某!意想不到的画面让姗姗完全清醒了过来:既然于某早就坐在了客厅,那么刚才躺在她身边的男人又是谁?

一夜情后男子喊朋友搭

原来,在姗姗和于某发生关系后,于某在聊天软件上向好友任某炫耀了自己的“艳遇”。任某也想搭个“顺风车”,便按于某分享的地址驱车赶到。任某上床后先观察了一番,确认姗姗还处于意识不清的状态,就开始肆意亲吻、抚摸对方。但突如其来的铃声将姗姗惊醒,任某的“美梦”也就此落空。原来是任某泊车时太过匆忙,没有将车辆停放妥当,保安为了让他挪车便拨打了姗姗家的门禁对讲机。

姗姗质问于某房间里的男人是谁,于某说是自己的朋友,姗姗气愤不已,和于某大吵起来。于某示意任某先行离开,自己留下安抚姗姗,任某便灰溜溜地逃了出去。于某希望通过协商来“解决”此事,姗姗经过再三考虑还是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任某刑事拘留,并提请长宁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该院审查案件后认为,任某的行为涉嫌强奸罪,遂对其批准逮捕;于某的行为均是为任某实施性侵提供帮助和便利条件,应当认定其为强奸罪的共犯,要求公安机关对于某提请批准逮捕。日前,长宁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任某、于某依法提起公诉,任某、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关键词: 一夜情强奸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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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4)
張宇寧Elaine 2019-08-09 回复
我这边去年就发生过这种事,不过三个男的花了两万女的也就没报警了。真是渣女配渣男
jennifer27 2019-08-09 回复
顺风车业务不被认可,只有专车司机才有前途
古月Karina 2019-08-09 回复
第二个太丑或者尺寸不对
方幸福小同学 2019-08-09 回复
接盘侠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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