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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岚致歉:未作核实便谴责凤雅妈妈 向其道歉(图)

2019-12-28 来源: 北青Qnews 原文链接 评论9条

12月2日下午,河南眼癌女童王凤雅家属起诉作家陈岚侵犯名誉权一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令被告陈岚在其实名认证的“作家陈岚”新浪微博中向原告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5000元;驳回原告王太友(王凤雅爷爷)的全部诉讼请求和杨美芹的其他诉讼请求。

12月27日晚,陈岚在其个人微博中发布了道歉声明并置顶,声明中称,“凤雅的救助案中,各方志愿者、爱心人士,都极力想挽救凤雅的生命。2018年4月,凤雅家人发布凤雅死讯后,我未作核实(后发现不实),一时愤怒便在微博发文谴责凤雅妈妈杨美芹,言辞激烈,有“愚昧狠毒”、“治得好病治不好命”等不妥内容。我侵犯了女士名誉权,造成了其精神痛苦。

在此,我尊重法院判决,向杨美芹女士道歉。”

陈岚致歉:未作核实便谴责凤雅妈妈 向其道歉(图) - 1

2017年,河南周口女童王凤雅患上眼目细胞瘤,2018年,王凤雅母亲在网络平台发布小凤雅患病的信息以及照片,希望能得到大家捐助。2018年5月,王凤雅不幸去世。而后,一篇《王凤雅小朋友之死》的文章在网上刷屏,文章指称小凤雅家人并没有为其积极治疗,甚至募捐的钱用于治疗小儿子。此外,作家陈岚也曾多次关注王凤雅事件,并在微博上举报称,王凤雅没有得到应有的治疗,指称王凤雅疑似被亲生父母虐待之死。

事件引发关注后,当地经调查表示不存在诈捐。2018年9月4日,王凤雅爷爷以及母亲起诉陈岚,要求陈岚停止侵权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并在报纸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索赔13万元,法院当天立案受理。

12月2日,该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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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9)
ich4eva 2019-12-28 回复
这大**污蔑江歌妈妈没道歉呢吧!
咩咩kara 2019-12-28 回复
作为一名公众人物,“作家陈岚”微博在微博上过多的个人主观意识对公众的舆论进行误导,用所谓的“道德”去绑架别人,尽管法院做出了判决,但是其发布的剖分博文超过了适当的范围与合法的限度,不恰当地发表了对原告杨美芹的负面评价,且这些负面评价已然超出了原告杨美芦因未披露相关信息而应承担的容忍范围的伤害和心理阴影需要时间去抚平。这件事告诉我们在没有弄清楚事情真相,不要主管去臆测,害人害己!
tim 2019-12-28 回复
从爱狗事件到这件事,都能说明陈岚毫无道德底线,应当禁止此人发表任何作品,上任何媒体和节目,为狗发言时满腔缪论,仿佛自己是正义化身,而不经证实就造谣生事,严重伤害当事家庭!在法律面前才不得已低下狗头,毫无悔过之心的几个字(道歉了),就能抚平你对中国慈善事业、对当事家庭造成的罪恶了吗?必须封了陈岚大Ⅴ号并判刑,至其真诚认错,并且保证不在发表反人类言行!
愚人甲Tony 2019-12-28 回复
给他人带来伤害与痛苦,就那几个字和那两个微不足道的钱就完了???这是一个让人愤怒的惩罚,本人极不认同,对那些喜欢信口雌黄者传递了不正确的信息。
咯吱_咯吱喵 2019-12-28 回复
还在这招摇?医院都证明孩子是没抢救回来才死亡的,根本没有所谓的虐待,警方也证实了,一个评论的农村家庭根本没能力贿赂医院警察来作假,所以根本就是那个作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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