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26日 °C-°C
纽币 : 人民币=4.234

情人节当夜,女护士醉酒遭男友强奸后身亡,死因是......(图)

2020-03-02 来源: 潇湘晨报网 原文链接 评论2条

情人节当夜,女护士醉酒遭男友强奸后身亡,死因是......(图) - 1

△图片来自网络与内文无

关2019年2月15日,刚刚过完情人节的郑某被发现在南丰县桔都大酒店的酒店房间内死亡。

2019年2 月14日,郑某与男友及几位朋友一同喝酒吃饭。醉酒后的她被男友陈某带到酒店休息。

鉴定结果却将郑某的死亡指向了陈某。原来,当晚陈某趁着郑某酒醉,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最终导致郑某在醉酒状态下吸入呕吐物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日前,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陈某犯强奸罪,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女护士醉酒遭男友强奸后死亡

2019 年1月,时年29岁的陈某与妻子离婚了,他想找个女朋友恋爱、结婚。"郑某说做我的女朋友,她要和我多认识多了解一下,我和郑某私下都会亲亲抱抱,她应该算我的女朋友了。"

郑某当时正在一个诊所里做护士。在同事眼中,郑某性格比较文静,很少说话,不像那种到处玩的女孩子。2019 年 2 月 14 日,也就是郑某出事前一晚,她还和父亲谈起了对未来的规划,她憧憬着换一个工资更高的工作。

然而,两人年轻人的愿望,却在这个情人节的夜晚一同破灭。

2019年2月 14 日19 时 35 分许,陈某在微信中说准备了情人节礼物,但郑某没有去见陈某拿情人节礼物。当晚 20 时 24 分许,陈某看到郑某在朋友圈发了一条想喝酒的微信后,开车接郑某去夜宵店。开始两人在店中 1 号包厢内喝酒,之后陈某联系周某叫人过来帮他开车。大概 22 时左右,周某等 4 人来到该夜宵店 1 号包厢,陈某只字不谈帮其开车的事,而是又拿了 6-7 瓶宁夏红酒并把郑某介绍给他们,叫他们敬郑某的酒。

当晚他们总共喝了大约 3 瓶江小白、10 瓶宁夏红,到了晚上 22 时 30 分左右,郑某进入昏迷,整体无力,无法站立。陈某等人架着郑某离开"老朋友"夜宵店上了陈某车辆的副驾驶位,陈某一人开车将郑某带至南丰县桔都大酒店(在车上郑某已经呕吐,陈某用纸巾帮其擦拭了呕吐物),并独自前往前台登记入住 706 房间,随即返回车内将郑某抱出乘坐电梯前往 7 楼。

在电梯内郑某无法站立坐在地上,电梯到达 7 楼时,陈某在将郑某抱出电梯时手滑,随即采用拖拽方式将郑某移出电梯坐在电梯旁。因无力将郑某抱入房间,陈某还打电话叫朋友过来帮忙。朋友离开后,陈某在房间内趁郑某昏迷之际与郑某发生性行为。

陈某在发生性行为后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 6 时许,醒来后才发现郑某身上及床上有大量呕吐物并已经死亡,逐拨打 120 急救电话及 110 报警电话。

经鉴定:被害人郑某符合饮酒后胃内容物返流堵塞呼吸道致吸入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为餐后 4 小时内;其心血中乙醇含量为 366.08mg/100ml,属重度醉酒状态。

犯数罪获刑十年半

南丰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陈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陈某提起上诉,他认为他与郑某是情侣关系,双方发生性关系是自愿行为。

抚州中院审理认为,证人证言相互印证证明:郑某在离开"老朋友"夜宵店到进入桔都大酒店 706 房间,郑某进入昏迷,整体无力,无法站立,运动功能基本消失,对刺激的反应显著降低。郑某心血中检出乙醇含量为 366.08mg/100ml,属重度醉酒状态。从"老朋友"夜宵店和桔都大酒店调取的监控视频以及鉴定意见佐证了这一事实。陈某的相关供述也证明了郑某不能站立。故陈某是在郑某处于昏迷无意识的状态下与郑某发生了性行为,根本不是你情他愿,违背了郑某的意志,构成强奸罪。

郑某离开"老朋友"夜宵店时已呈昏迷状态,整体无力,无法站立,且在去桔都大酒店的路上的车内及在桔都大酒店 706 房间床上都发生呕吐(发生性关系之前),陈某应该预见郑某的生命健康处于危险之中,但为发泄兽欲,不但没有预见,而且把郑某带至酒店房间内,使郑某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失去了由别人照顾或救助的机会。陈某在发生性行为之后一人独睡,对郑某没有进行任何的看护或救助,导致郑某在醉酒状态下吸入呕吐物堵塞呼吸道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故陈某应当预见郑某的生命健康处于危险之中,因其没有预见致郑某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2)
謝太 2020-03-02 回复
女孩子應學會帶眼識人
背囊游天下 2020-03-02 回复
男友强奸女友?又是一起喝酒聚会,太无厘头了。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分享新闻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