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18日 °C-°C
纽币 : 人民币=4.2335

涉骗投资者比特币变卖获利1120万元!“比特通”创办人欺诈洗黑钱等罪不成立(组图)

2020-12-04 来源: 明报 原文链接 评论2条

虚拟货币比特币交易平台「比特通」的创办人梁永熹,2018年协助一名女子把比特币转到电子钱包,被指从中骗取事主1000个比特币,变卖部分后获益约1120万港元。梁永熹否认欺诈及洗黑钱等罪,今(4日)于区域法院被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法官表示,被告自辩称事主以1000个比特币,与被告兑换88万个「大众币」,虽然被告在帐面上蚀让177万美元(约1317万港元),但这是被告的商业决定,并非全无道理,故采纳被告的解释。

涉骗投资者比特币变卖获利1120万元!“比特通”创办人欺诈洗黑钱等罪不成立(组图) - 1

暂委法官黄士翔裁决称,本案争议在于被告梁永熹(36岁)和事主忻汝英在通讯软件「密安讯」的对话是否真确,因为两人谈及以比特币兑换另一虚拟货币「大众币」,虽然控方认为纪录全属伪造,但对话内容与两人的转帐纪录脗合,反映对话真确。对于事主作供时否认此事,法官认为事主供辞令人生疑。

涉骗投资者比特币变卖获利1120万元!“比特通”创办人欺诈洗黑钱等罪不成立(组图) - 2

法官又指出,女事主称被告指示她将1000个比特币存入「冷钱包」后,怀疑被告将「冷钱包」掉包,并擅自在电脑启动「冷钱包」盗取比特币,惟被告的电脑没有上述纪录。法官基于控方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令事主蒙受不利,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新西兰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email protected]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2)
车啊车啊车 2020-12-05 回复
明显是诈骗
_nieves_ 2020-12-05 回复
钻法律空子了吧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分享新闻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