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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泛民47人遭控颠覆出庭 市民聚集要求释放政治犯(图)

2021-03-01 来源: 中央社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香港47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经通宵扣查后,今天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出庭)。

香港泛民47人遭控颠覆出庭 市民聚集要求释放政治犯(图) - 1

各人由囚车押送到法院出庭,期间有市民在庭高举标语,上面写有「释放政治犯」字眼。

警方国家安全处人员于1月6日逮捕50名泛民人士,指他们去年7月为立法会选举而进行的初选涉嫌违反港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昨天,警方正式逮捕及起诉其中47人,指他们「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

被控者包括组织初选的香港大学法律学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已解散的「民主动力」前召集人赵家贤,以及多名参与初选的前立法会议员毛孟静、黄碧云、谭文豪、胡志伟、朱凯迪、尹兆坚、杨岳桥、陈志全、林卓廷等。

因其他罪名而正在服刑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人民力量谭得志也在被起诉之列。

综合媒体的报导,起诉书指各人于去年7月1日至今年1月7日期间,一同串谋及与其他人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严重干扰、阻挠、破坏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行为。

去年7月11至12日,泛民一连两天举行立法会选举的「35+」初选,由选民参与投票,目的是选出参加同年9月立法会选举(后因COVID-19疫情而延后1年)的泛民代表,并争取立法会选举过半数席次,以否决政府议案。

这次初选由戴耀廷策划,共有61万人投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当时曾警告,所谓初选的目的,是阻挠政府所有政策,这可能违反香港国安法中的颠覆政权罪。

她又说,大家有权投票,但选举必须公平、公正,不容许任何干扰立法会选举的做法,而香港选举制度没有初选机制。

港区国安法规定,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之一的,即属颠覆国家政权罪。

具体而言,这些行为包括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以及攻击、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履职场所及其设施,致使其无法正常履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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