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陷入乳沟?台女驾驶称误判吃罚, 法院不采信(图)
台中李姓女子经国道未繫安全带遭罚3000元台币,她不服提行政诉讼主张自己身材微胖,“安全带陷入胸部”才不明显,举发照片也有色调差距才导致误判;但法院勘验照片,发现她衣著平整无明显皱褶,且李称身上黑影的宽度、颜色都和隔壁乘客身上安全带差距大,不予採信予以驳回,可上诉。
经查,李女去年8月15日开小客货车经国道6号东向14公里,因没繫安全带经快官分队认定违规举发,由台中市交通事件裁决处3000元台币罚锾,李不服提行政诉讼。
李女主张,她确实有繫好安全带,但因为自己身材微胖“安全带陷于胸部间”,所以照片看起来安全带宽度才没向一旁乘客明显,且她左肩、左胸右下延伸部分出现黑色安全带,举发照片可能有色差造成误判,认为举发照片无法清楚显是她没有繫安全带。
台中交裁处抗辩称,照片显示李女左肩至前方胸口都没繫安全带痕迹,且比对她旁边的男乘客穿蓝色上衣,右肩至左腰出现黑色安全带,但李女穿浅色上衣,却没有出现如一旁乘客的安全带颜色,仅有衣领至胸部间有阴影,色调和安全带不同,认定违规属实。
法院勘验举发照片,发现可清晰看见李女所称自己左肩至右下方延伸部分,其宽度、色泽都和一旁乘客繫的安全带“差距甚大”,且她领口衣著完整,上半身衣物也没有皱摺,足以认定没有安全带陷入衣物情事。
法院认为,李女主张安全带陷入胸部间,因色调影响无法显现等,但经勘验后认定不是安全带,认为原处罚并无违误,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