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05月09日 5.4°C-8.8°C
纽币 : 人民币=4.3446

消费券 因提早提取强积金被DQ 市民感莫名其妙:我一直在港生活 (组图)

2022-07-13 来源: 香港01 原文链接 评论4条

消费券第二期8月7日发放,政府今次新增“没有已永久离开或意图永久离开香港”要求,至近日,陆续有市民收到“DQ”短讯。一名10多年前因病计划永久不再工作,并提早提取强积金的市民,日前亦收到“DQ”短讯,指其不符合领取消费券,直言感到莫名其妙:“我一直在香港生活。”同时,有另一位市民亦有类似情况,他担心若今次上诉失败,往后类似的福利亦会失去领取资格。

政府发言人回应指,登记人如曾以“永久性地离开香港”为由,提交了有效申请以提早提取强积金或职业退休计划下的利益,政府会认为表面上他们不符合“没有已永久离开或意图永久离开香港”要求,故将不会获发第二阶段的消费券,如登记人认为自己不是已永久离开或有意图永久离开香港,可按短讯所示于14天内以书面向计划秘书处申述,秘书处会考虑他们提出的理据及证明,覆核是否符合计划的资格准则。

6月23日起市民可申请第二阶段消费券转会或新登记(图集) 

消费券 因提早提取强积金被DQ 市民感莫名其妙:我一直在港生活 (组图) - 1

消费券 因提早提取强积金被DQ 市民感莫名其妙:我一直在港生活 (组图) - 2

消费券 因提早提取强积金被DQ 市民感莫名其妙:我一直在港生活 (组图) - 3

消费券 因提早提取强积金被DQ 市民感莫名其妙:我一直在港生活 (组图) - 4

消费券 因提早提取强积金被DQ 市民感莫名其妙:我一直在港生活 (组图) - 5

十年前选择永久不再工作故提取MPF 被DQ市民:要知我有冇移民好易

其中一位收到由(+85260591120)号码发出“DQ”短讯的市民康女士直言感到错愕,她解释,约10年前因病选择永久不再工作而到民政事务署宣誓,提早提领强积金,惟当局今次讯息却以“永久性离开香港”作为拒绝其领取资格原因,她称自己与丈夫居于公屋,质疑当局做法不合逻辑:“要知我有冇移民好易!”

她又认为,即使有离开过香港,回流后领取消费券没有不妥:“係咪有提取过(强积金)都不合资格?”她强调,不只在最近三年于香港生活,而是一直在香港生活,没有离开过,形容被“DQ”是莫名其妙。

另一收DQ短讯市民忧日后类似福利全失:派钱就派得大方啲啦

另一位同样接获通知的市民金先生则称,于一、两年前提早提取强积金,惟他强调一直未有离开香港,“连passport 都无”,又担心今次一旦覆检失败,往后类似福利亦会失去领取资格:“派钱就派得好好睇睇,大方啲啦。”

消费券 因提早提取强积金被DQ 市民感莫名其妙:我一直在港生活 (组图) - 6

有登记人因曾提早提取强积金,被指不符合消费券计划资格。(受访者提供) 

政府指曾因永久性地离开香港提取强积金 即不符合要求

政府发言人回覆指,有关短讯由消费券计划秘书处以特定电话号码发出,由于登记人曾以“永久性地离开香港”为由,提交了有效申请以提早提取强积金或职业退休计划下的利益,认为表面上他们并不符合“没有已永久离开或意图永久离开香港”的要求,故不符合消费券计划资格准则,将不会获发第二阶段的消费券。

发言人补充,现时强积金/职业退休计划计划成员以永久离港为由,申请提早提取强积金/职业退休计划下的利益,须向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和相关文件,包括已获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的证明文件,以及一份有关永久性地离开香港的法定声明,因此认为曾提交有效申请的登记人,并不符合消费券计划下“没有已永久离开或意图永久离开香港”的要求。

14日内可书面向消费券计划秘书处提交申述作覆核

发言人续指,若收到有关短讯的登记人认为自己并不是已永久离开或有意图永久离开香港,他们可按短讯所示,在收到短讯的14天内以书面向计划秘书处提交申述。秘书处会考虑他们提出的理据及证明,覆核他们是否符合计划的资格准则。

第二期$5000消费券Q&A(图集)

消费券 因提早提取强积金被DQ 市民感莫名其妙:我一直在港生活 (组图) - 7

消费券 因提早提取强积金被DQ 市民感莫名其妙:我一直在港生活 (组图) - 8

消费券 因提早提取强积金被DQ 市民感莫名其妙:我一直在港生活 (组图) - 9

消费券 因提早提取强积金被DQ 市民感莫名其妙:我一直在港生活 (组图) - 10

消费券 因提早提取强积金被DQ 市民感莫名其妙:我一直在港生活 (组图) - 11

消费券 因提早提取强积金被DQ 市民感莫名其妙:我一直在港生活 (组图) - 12

消费券 因提早提取强积金被DQ 市民感莫名其妙:我一直在港生活 (组图) - 13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新西兰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email protected]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4)
海上花_El 2022-07-13 回复
強積金嘅原意係等退休之後夠65歲先至可以攞,啲人 發假誓一早提取嗰啲強積金,而家喺度無賴話政府唔俾錢佢。唔好忘記佢攞嘅強積金唔係淨係自己嗰份,僱主工嗰份都攞埋。咁叫做公平咩?
心无界2010_vut 2022-07-13 回复
提早拎强積金理由唔一定永久離開香港架
烟灰缸 2022-07-13 回复
講明要提早攞強積金要有一定條件、你講大話呃政府仲賴人?
还我棒子面 2022-07-13 回复
其實會唔會有人為咗五千消費券,話自己認自己發假誓?可能有人搏援刑唔使坐,又攞到五千消費券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分享新闻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