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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多亿欧元罚不出安卓系统的竞争繁荣(组图)

2022-10-11 来源: FT中文网 原文链接 评论5条

本文转载自FT中文网,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薛宁:反垄断处罚能否让安卓“分叉”系统焕发生机,继而赋予欧盟用户更多的消费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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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欧盟普通法院基本维持了欧盟委员会针对谷歌的一桩反垄断处罚决定,仅将罚金调减至41.25亿欧元。这起诉讼可以追溯至2018年7月18日,欧盟委员会向谷歌开出了43.4亿欧元的反垄断罚单,并责令谷歌在90天内改正如下反竞争行为:

第一,谷歌与移动设备制造商(下称“OEMs”)签署的《反碎片化协议》(AFAs)规定,只有OEMs承诺不出售运行有未经谷歌批准的安卓“分叉”系统的设备,才能获得预装谷歌Play与谷歌搜索等的许可;

第二,谷歌再与OEMs签署的《移动应用分发协议》(MADAs)规定,只有OEMs预先在设备上同时安装了谷歌搜索与谷歌浏览器,才能获得使用谷歌Play等的许可;

第三,谷歌又与OEMs、移动网络运营商(下称“MNOs”)签署的《收入分享协议》(RSAs)规定,只有OEMs与MNOs承诺不在相关设备中预装谷歌竞争对手的通用搜索服务,才能分享谷歌的广告收入。

谷歌后将该处罚决定上诉至欧盟普通法院,经过长达四年多的审理,欧盟法院确认了前两项行为的违法性,第三项由于欧盟委员会的“作为有效竞争者测试”(ACE Test)存在缺陷,未获欧盟普通法院支持。

谷歌的垄断力之强,也在本案中体现的淋漓尽致。欧盟委员会认定,这家互联网平台彼时至少在全球智能移动设备操作系统授权市场(不含中国)、全球安卓应用商店市场(不含中国)、欧洲经济区普通搜索服务市场都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尤其是谷歌控制的安卓操作系统,在全球智能移动设备操作系统授权市场(不含中国)中持续占比95%。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苹果拒绝将iOS许可第三方使用,所以iOS不属于可授权的智能移动操作系统,与安卓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2005 年8月17日,谷歌斥资超过5000万美元收购安卓,后凭借源代码免费开源战略,团结了OEMs、MNOs,以及高通、德州仪器等芯片制造商,共同打造的安卓操作系统,终在2010年超越诺基亚Symbian,成为全球第一大智能移动设备操作系统。

安卓“分叉”系统之所以出现,正是得益于这些免费开源代码,但它们不一定符合谷歌的兼容性标准,更不会搭载谷歌的一系列核心app,自然也不能冠以“Power by android”的谷歌官方安卓商标。好处显而易见,安卓“分叉”系统都想像中国的“小米OV”等“分叉”版本一样另起炉灶,将应用商店交易抽成、搜索入口广告收入等流量利益掌握在自己手中,而非仅依赖谷歌的广告分成。

谷歌早就意识到了安卓“分叉”系统带给自己的商业风险,开始通过排他性的组合协议,强化控制安卓操作系统的技术标准与发展方向。谷歌的核心抓手是GMS大礼包,包括谷歌Play等一系列核心app与推送提示等一系列安卓操作系统的关键API。通过控制GMS大礼包的许可权限,谷歌得以要求OEMs与MNOs遵守自己制定的安卓操作系统兼容性标准。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谷歌没有干预“小米OV”在中国的安卓“分叉”系统,但在中国以外的全球市场,任你是“小米OV”,还是三星、LG,都得依赖GMS大礼包。

假定尚未出厂的手机是一座毛坯房,安卓操作系统相当于谷歌提供的标准装修服务,GMS大礼包相当于谷歌提供的必需生活设施。仅以谷歌Play为例,其占据了全球安卓操作系统上app下载量的90%,开发者已经习惯了为谷歌Play开发、更新app,用户也习惯了从这里下载app。这种螺旋式上升的间接网络效应决定了,OEMs与MNOs的出厂设备没有预装谷歌Play的话,势必影响产品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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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美国司法部在2020年起诉谷歌的垄断案中,列举了谷歌排他性的安卓组合协议,以及相应变化。)

欧盟委员会调查发现,2011年1月至2018年7月,当OEMs与MNOs希望在出厂设备上获得谷歌Play等的使用许可时,谷歌有权要求其安卓操作系统符合自己的兼容性标准,这并不违法。但在OEMs与MNOs不愿取得谷歌Play等的使用许可的设备上,谷歌依旧要求他们不得在相应设备上搭载安卓“分叉”系统,这就属于谷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竞争行为了。

案件材料记录到,有OEMs一度要在部分设备上搭载亚马逊Fire OS、阿里巴巴的Aliyun OS等安卓“分叉”系统,在收到谷歌的威胁之后便终止合作。欧盟委员会之所以重罚谷歌,欧盟普通法院之所以支持处罚,核心理由是谷歌该等反竞争行为,扼杀了安卓“分叉”系统的商业空间,阻碍了操作系统授权市场的创新,导致欧盟用户的消费选择减少。

问题在于,反垄断处罚能否让安卓“分叉”系统焕发生机,继而赋予欧盟用户更多的消费选择?

2019年开始,谷歌一边向欧盟普通法院上诉,一边按照欧盟委员会处罚决定,开始放弃一些排他性条款——OEMs与MNOs可以在无需使用谷歌Play等的设备上搭载安卓“分叉”系统,而不用担心谷歌的报复。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亚马逊Fire OS、阿里巴巴的Aliyun OS等适用于手机的安卓“分叉”系统,市场份额本就不大,而今基本为零。究其原因,它们向OEMs、MNOs提供的商业回报不可能超越谷歌。

OEMs、MNOs一般都有能力开发自己的安卓“分叉”系统,以及类似谷歌Play等核心app,并搭载在出厂设备上,但这不是一个理性策略。它们不仅要在相关设备上放弃确定的谷歌广告分成,还要承担不确定的商业风险——在付出不菲的投资成本之后,大概率将输掉与谷歌的正面竞争。

华为的鸿蒙OS是个例外,但在海外市场可谓筚路蓝缕。英国竞争与市场执法局(CMA)数据显示,2021年,搭载鸿蒙OS的活跃智能手机中占有非常小的份额,仅为[0-5%]%。

不仅安卓“分叉”系统逐渐消失,2020年1月开始,全球知名数据机构Statista也不再统计微软、诺基亚、黑莓等OEMs旗下操作系统的市场份额,或许它们已经消失,或许与除iOS以外的其他操作系统一起,都被纳入了“未知/其他”这一统计项。

截止2022年8月,Statista统计的全球移动操作系统市占数据显示,安卓的份额为71.47%,iOS为27.88%,“未知/其他”合计为0.65%。

以反垄断促进操作系统的竞争繁荣,这是欧盟的南柯一梦,而非市场的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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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5)
COCOCHAN22 2022-10-11 回复
适时的司法干预,还是有必要的
Katherine-子幸 2022-10-11 回复
以前总说反垄断可以促进竞争,但要是有能力有资金去继续创新的都被摁下来,从另一角度来看进步是不是就慢下来了
严伟荣Vincent 2022-10-11 回复
看不懂,哪位大神可以白话解释一下吗?
无敌3水姐 2022-10-11 回复
有一说一,虽然安卓还是有一些些卡,但还是挺好用,挺方便的
L_Jennyyy 2022-10-11 回复
反垄断是促进还是阻止竞争,只能是见仁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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