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25日 °C-°C
纽币 : 人民币=4.2398

中国放缓抗疫措施(图)

2022-12-04 来源: 法广 原文链接 评论2条

本文转载自法广,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发达的网络社交平台为青少年带来巨大风险,专家为此拉响警钟;关于如何终结生命的话题的全国性大辩论将于本月九日开启,这场辩论的核心将围绕如何完善临终支持框架的议题展开。

伊朗持续了近三个月的妇女抗争运动成绩喜人,街头出现许多妇女甩脱头巾的画面,本次运动动员规模空前,大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势;这是周末版法国各报关注的新闻焦点。另外,中国可能放松防疫管控以及如何定位中国的经济地位,则是关于中国话题的报道。

中国放缓抗疫措施(图) - 1

面对民众抗议,中国改变抗疫路线

中国多座城市发生反清零政策的示威活动后,面对民众高涨的不满情绪,北京打算放松对疫情的严格管控方式。《费加罗报》、《解放报》和《十字架报》分别对此进行了报道。包括广东在内的多个地区或城市纷纷解除了已实施数周的封禁措施。

当地民众外出或前往公共场所,无需再必备核酸阴性证明。世界杯转播一度遭到国家电视台删减的观众席镜头,重现电视屏幕。观众席镜头之所以遭删减,是为了避免将没有佩戴口罩的球迷们的画面呈现在中国电视观众眼前,以避免引发更多的不满。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周四在会晤到访的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时表示:新冠病毒致命性较低的奥密克戎变异病毒,为中国的防疫措施增加了“灵活性”。据陪同米歇尔一同访华的欧洲官员披露:在回应欧洲理事会主席关于中国近期的示威活动的问询时,习近平表示,三年的防疫已让中国人民“感到沮丧”。

《费加罗报》指出:在释放出种种可能放松对疫情管控迹象的同时,北京正在加紧镇压上周末敢于挑战政府的抗议者。警方正在使用包括通过电话数据进行地理定位、或专家进行面部识别等方式在内的各种现代化手段,追踪每一位抗议者的行踪。

曾举行了示威抗议的上海乌鲁木齐中路和北京四通桥等场所均受到严密的安全措施封锁,以防止抗议者于周末再次返回。

《解放报》则强调:中国一方面加紧镇压,另一方面却在放缓对疫情的管控。放松管控虽然令世界卫生组织感到欣慰,却也颇令有关方面专家感到担忧。引发他们担心的,首先是中国老年人口的疫苗接种率极低,其次则是中国疫苗的保护性远低于信使核糖核酸(mRNA)疫苗,加上先前免疫力低下。

报道引述爱丁堡大学一名教授(Devi Sridhar)本周在《卫报》上刊出的一篇专栏文章内容,发出警告指出:如果中国放弃封禁措施,任由一大波感染爆发,将导致极高的死亡率。并将使本已脆弱的医疗体系不堪重负。

中国发展援助的双重性

此外,《费加罗报》刊出一篇署名专栏,文章作者对中国究竟是否应继续被视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地位进行了剖析。背景是在不久前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大会上,北京坚持要求继续将中国列为发展中国家。此一地位令其不必在为较贫穷国家的利益提供新资金的情况下承担捐助国的角色。

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吗 ?对此,文章作者写道: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最重要的是,中国已领先于美国和德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商品出口国。在国际舞台上,它也是世界上主要的发展援助捐助国之一。但是,中国政府却不惜一切地坚持保留其发展中国家地位,从而在埃及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大会上引发争议。

实际上,中国常常会根据不同情况,为自己做出不同的定位:或定位于捐助国,或定位于发展援助的受益国。本次气候大会讨论了发达国家是否应给予最易受到气候变化影响的贫穷国家提供补偿的议题。中国代表拒绝提供新的资金,他们坚持认为,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协议,中国仍被视为发展中国家。

然而,《京都协议》是25年前制定的。如今的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人均排放量已经赶上欧洲。因此,经济合作与发展委员会主席认为,中国不应再从这笔新的资金中受益。他表示:鉴于中国的经济实力,在环境保护方面,中国不能再被视为发展中国家。加上中国自己部署的众多发展援助,此一地位就更加值得商权。

中国并非新的发展援助捐助国。冷战时期,它就曾支持了东方集团一边的非洲国家。2000年代开始,中国越来越多地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作为回报,它从以南非、博茨瓦纳和安哥拉为主的国家换取大量的原材料。2000年以来,接受中国援助的最大受益国是伊拉克、朝鲜、埃塞俄比亚和印度尼西亚。

中国还以发展融资的方式提供大笔商业贷款,主要对象则是俄罗斯、委内瑞拉、安哥拉、巴西和哈萨克斯坦。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大爆发以来,中国加大了对口罩供应的援助,甚至包括向政治上的对手提供此一援助。报道引述经济学者的观点指出:中国打算通过口罩外交来展示其实力,并重塑其富有责任的大国形象。同时通过此举转移世人对其在传播大流行病中所起作用的注意力。

报道最后指出:无论如何,国际社会应在迎来下一届气候大会之前,确立资金的捐助国、资金分配的标准以及资金的受益国。

本文转载自法广,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2)
vvVickyHuang 2022-12-04 回复
放缓也好,不要再出岔子
谢一晨Tse 2022-12-04 回复
赶紧做好疫苗接种吧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分享新闻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