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01日 °C-°C
纽币 : 人民币=4.2522

昆州流感病例激增290倍!专家提醒:对于一些人可能致命(组图)

2023-03-29 来源: 今日昆士兰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据《信使邮报》报道,最新研究显示,尽管今年流感病例数明显高于去年,旅行活动的增加也使人们更容易感染流感,但目前澳大利亚人仍然对流感的潜在严重性漠不关心。

昆州流感病例激增290倍!专家提醒:对于一些人可能致命(组图) - 1

虽然新冠卫生限制有效遏制了流感病毒,但随着卫生限制的解除,流感已经重新回归,并可能对已经不堪重负的医疗系统造成巨大压力。

根据卫生部的最新数据,2023年已经有近14,500例流感病例。

而在2022年,流感高峰期直到5月初才出现。

昆州流感病例激增290倍!专家提醒:对于一些人可能致命(组图) - 2

迄今为止,昆州今年的流感病例数比去年激增了290倍,昆州卫生厅报告称,2023年迄今已出现3445例流感病例,而去年同期仅有12例。

据数据显示,持续增加的感染数量显示流感已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在2019年和2020年的1月至3月期间,昆州共记录了5400例流感病例。

昆州流感病例激增290倍!专家提醒:对于一些人可能致命(组图) - 3

由澳洲疫苗公司CSL Seqirus 发起的《澳大利亚人对流感的态度指数》调查了1017名年满18岁及以上的成年人对流感的态度。

结果显示,三分之一的成年人(33%)认为流感只是有些严重(虽然会让人生病并住院,但不会导致死亡),14%的人认为它不是很严重或根本不严重。

不同年龄段对流感严重性的认知也存在明显的差异,在18到24岁这一年龄段,仅有20%的人认为流感非常严重(会导致死亡),而65岁及以上的人中有将近60%的人持这一看法。

昆州流感病例激增290倍!专家提醒:对于一些人可能致命(组图) - 4

在2022年,50%以上(126,988例)的确诊流感病例都是年轻人(24岁及以下),而65岁及以上的人群占比只有不到10%(16,819例)。

知名儿科医生和传染病专家Robert Booy教授表示,调查结果令人担忧,因为流感的传播正在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

“低估流感的潜在严重性可能会对公共卫生系统造成重大负担,”Booy教授说。

昆州流感病例激增290倍!专家提醒:对于一些人可能致命(组图) - 5
Robert Booy

“人们需要记住,在澳大利亚我们曾经历过一些严重的流感季节,根据2010-19的建模数据,澳洲平均每年因流感死亡人数达2800人,2017年死亡人数超过6400人,2019年超过5200人。

“去年,我们还看到年轻人确诊流感比例比往年更高,因此所有年龄人群都需要达到高接种率。”

“预测流感何时达到高峰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现在就与您的医生或药剂师讨论预防选择非常重要。”

“此外,保持定期洗手、感到不适时留在家里,如果没有纸巾就在肘部咳嗽或打喷嚏,以帮助减少流感的传播也是非常重要的。”

昆州流感病例激增290倍!专家提醒:对于一些人可能致命(组图) - 6

该研究还揭示了澳大利亚人对流感疫苗的了解程度,其中58%的澳大利亚人不知道有哪些预防选项,近一半的成年人(46%)希望他们的全科医生或药剂师讨论这些选项,以便他们可以在这个流感季节做出更明智的健康选择。

Zac Turner是一名关注预防保健的全科医生,他敦促所有澳大利亚人保持警惕,与他们的全科医生或药剂师讨论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

“根据我的经验,许多人对流感的潜在严重性和感冒与流感之间的区别缺乏了解。”他说。

“虽然许多人只是相当轻微的流感症状,但对于一些人来说,这可能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疾病。”

昆州流感病例激增290倍!专家提醒:对于一些人可能致命(组图) - 7

“每年医院接收的流感患者数量都超过了正常水平,而这种疾病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预防的。”

“即使是对于那些没有严重并发症的人而言,仍然会出现持续一周的症状,”

“这意味着人们可能会请假、停止社交、假期和其他活动。”

特纳博士说,他想提醒澳大利亚人,在保护自己免受流感感染方面,他们有多种选择。

昆州流感病例激增290倍!专家提醒:对于一些人可能致命(组图) - 8

他说:“我强烈鼓励澳大利亚人向他们的医生或药剂师咨询流感和他们的预防选择,包括接种疫苗,这可以帮助人们了解哪种选择适合他们。”

Turner医生表示,他想提醒澳大利亚人在保护自己免受流感感染方面有多种选择。

他说:“我强烈建议澳大利亚人与他们的医生或药剂师谈论流感及其预防选项,包括疫苗接种,这可以帮助人们了解哪种选项适合他们。”

从本周开始,大多数药店都将提供流感疫苗接种服务,供不符合国家免疫计划免费疫苗接种资格的人接种。

关键词: 流感疫苗昆州
原创声明:本文系本站原创采写,未获本站书面授权严禁转载!在获授权前提下,转载必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本文出处和具体网页链接。对未注明而擅自转载者,本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分享新闻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