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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200,你睡了我103.5次!”26岁女孩索要“身体磨损费”,网友:又长见识了(组图)

2023-04-13 来源: 真知派 原文链接 评论13条

本文转载自真知派,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如今,婚恋形式已经越来越多样化。

不少年轻人,选择长期维持不婚、不育的同居关系。

但是这样的关系中,双方经济深度纠葛,一旦分手,很可能就是人财两空。

如果其中一方不甘心,又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甚至会闹出血案……

01

同居两个半月后分手

女子要求万元“磨损费”

昨天刷到了一条让人哭笑不得的新闻。

26岁的河南女孩小郑,跟男子廖某恋爱同居了两个半月,最近分手了。

小郑提出,同居的两个半月内,两人发生过103.5次关系。

以每次200元的“市场价”,廖某应当支付她10700元。

小郑认为,这应该算作她身体的“磨损费”。

但廖某不同意,他认为,两人发生关系,男的也有“磨损”啊!

凭什么男的要赔女的钱?

另外,103.5次怎么算出来的,谁公证了,哪来的0.5次?

小郑则一本正经地解释道:

“那次是在公园树林里,想内个的时候,被保安撞到了,没成功,所以算0.5次。”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这个女的把自己当做出来卖的,太下贱。

也有人说,女孩也许是第一次,分手觉得自己亏了。

还有人说,这个男的很威猛哦,除去女生生理期,每天都要“奋战”一两次。

大家都把此事当成一个奇葩笑话来看。

但翻阅近年新闻,因为婚姻成本激增,不少小年轻都长期同居,类似的纠纷与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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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为了防止自己和亲友遭遇此类纠纷陷入被动。

如何正确看待“分手费”,还是需要认真了解、学习一下的。

02

青春无法用金钱衡量

女性不该物化自我

你认为小郑提出的万元“磨损费”,能够得偿所愿吗?

我认为是不可能的。

她所谓的“磨损费”,与常见的“分手费”、“青春损失费”基本是一个意思。

就是男女双方分手后,其中一方觉得自己付出较多,希望对方进行经济补偿。

大部分是跟男友同居多年,最终分手收场的女方提出。

因为这类女孩,会认为自己最宝贵的年华被荒废了。

自己婚恋价值最大、生育能力最佳的青春被耽搁了。

虽说有一定的道理,但未婚同居,本身就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

女方应当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所以法律很少支持“青春损失费”的诉求。

更何况,小郑跟小廖只同居了两个半月,两人消耗的经济、情感、时间都很短。

而且“青春损失费”类似的概念本身也不被法律认可,因为“青春”、“情感”是不能被定价的。

如果一个女性与男性发生关系,需要“按次收费”,那就把爱情变成了赤裸的钱色交易。

是在物化女性,将女性视为“性工具”,是有违伦理纲常的。

“身体磨损”更是无稽之谈。

发生关系是正常生理活动,又没有使用什么奇怪的道具,就跟吃饭入肚一样谈不上磨损。

所以,小郑所谓的“磨损费”诉求,是不可能被法律支持的。

我觉得她应该学学周扬青,把重点放回自己身上。

跟渣男罗志祥的这段关系里,周扬青虽然付出了九年青春和无数的金钱。

但她不在乎,因为她快乐过,也成长了。

从自卑的小网红,变成了上市公司老总。

强大的事业和经济实力支撑着她,渣男早已伤不到她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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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无论男女都不要把所有的期望寄托在另一半身上。

更不要认为失去自我,就是毫无保留地爱一个人。

让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才是人生的第一要义。

03

非婚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男女都应自律自爱

有句形容分手的话非常凄美:

“曾经对你的好都是真的,就算终有一散,但别辜负相遇。”

可惜,好聚好散不容易,亲密爱人转头就可能变成仇人。

2021年8月,跟霍尊相恋8年的女友陈露,曝光了霍尊的群聊记录。

聊天记录里霍尊言辞露骨,对象无数,简直是遍地“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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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多次跟“兄弟们”倾诉对陈露没爱了,觉得陈露配不上自己。

甚至还在策划计谋,让陈露主动提分手。

直到这些聊天记录摆到陈露眼前她才明白:

那个她以为会成为自己丈夫的男人,一直都在演戏。

陈露的世界都崩塌了,她找到霍尊对质。

霍尊只说了三个字:开个价。

陈露本不想要钱,但最后还是说要900万,想为难霍尊,让他进一步示弱。

但霍尊竟然一口同意了。

陆续地霍尊给了陈露58万,剩下的迟迟没有给她,还在外面花天酒地。

一气之下,陈露公开了所有聊天记录,导致霍尊被娱乐圈全面封杀。

这边霍尊也留了一手,他偷偷录下了谈判视频。

视频中,陈露得理不饶人,强势要求霍尊给钱的样子,让人感到不适。

舆论开始动摇,大家意识到两个人都不是好人,没有谁是绝对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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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霍尊就拿着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谈判视频等报警称陈露敲诈勒索。

2021年12月22日,警方将陈露刑事拘留。

据专业律师评估,陈露在警方调查期间态度强硬,没有认罪悔罪的倾向。

在公开控诉霍尊的过程中,还涉嫌夸大诽谤的情况,被判3~10年都有可能。

一个多年打拼事业归零,一个年纪轻轻身陷囹圄。

原本相亲相爱、互相扶持的两个人,闹到最后两败俱伤,真的是让人唏嘘不已。

其实,陈露想得到补偿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非婚关系分手,要钱绝不是理所当然。

当年渣男吴秀波和小三陈昱霖的事件也是如此。

男方虽然有错在先,但女方拿对方隐私做把柄,索要巨额分手费,这就是敲诈勒索。

只有婚姻关系破碎后,法律才会依法对双方财产进行分割,无错方才能依法拿到补偿。

写在最后:

婚姻不光是一纸契约、一种束缚,更是对双方权益的保障。

如果你想跟对方长期生活在一起,尽快结婚,避免非婚关系。

别说什么无条件信任,别说什么海誓山盟。

人心易改,只有法律不可撼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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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3)
随遇而安的人 2023-04-13 回复
雷雨的作者赵偶先生~将会按照这些剧情发展,创造新的电影剧本~雷雨?
tokie 2023-04-14 回复
“磨损费”?证据呢?是磨薄了还是磨糙了?我是那男的就反诉,因为如上述理论成立,本人那条同样应被支付”磨损费”。
J.ding 2023-04-13 回复
.5咋算的?….
santasatan 2023-04-13 回复
身为一个女人,真的是太心疼陈露了,希望她能够快点振作起来。
Jane--Mass 2023-04-13 回复
非婚关系也是需要责任和尊重的,不要对对方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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