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深圳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9月1日起新规实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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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5月4日电,近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条例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路边摊”也不是一松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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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摊贩经营场所具体划定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定。在划定位置之外设摆摊且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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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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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1)
yyymanyyy
2023-05-0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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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层没工作了,不让摆摊怎么办?当年东北下岗潮,也是全民摆摊
balabaladdd
2023-05-0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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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时代,顺应民意
murbb
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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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效应。
白纸片儿_
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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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该放开了!城市,不能只是有钱人的城市!要让社会的底层百姓也来参与进来!不再是高楼大厦,大广场,商业街才是城市!看看清明上河图那才是城市呢!希望全国都放开!
Emma-M-Huang
2023-05-0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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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人间烟火气~找回城市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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