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25日 °C-°C
纽币 : 人民币=4.2349

西澳或引入新法规,歧视体重或身高将重罚$10000(组图)

2023-05-18 来源: DailyMail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每日邮报》5月18日报道称,西澳正在推动将歧视体重或身高定为非法,因此评论别人的身材可能会面临数千澳元的罚款。

西澳或引入新法规,歧视体重或身高将重罚$10000(组图) - 1

西澳正在考虑引入这项法律,该法律将类似于上周在美国纽约通过的一项有争议的法案。

纽约现已禁止体重和身高歧视,如果居民在就业或住房领域歧视某人,将面临法律诉讼。

珀斯律师Nicholas Marouchak表示,如果这条规定被写入西澳的法律,那么将适用于就业、教育和体育领域。

他警告说,如果一个人能证明自己因为体重而被针对,肇事者可能会面临高达10000澳元的罚款。

老板可能会因为没有给员工提供尺码合适的制服而面临法律诉讼,而员工如果不经意对同事的体重发表评论或提出真诚的问题,被起诉的风险“很低”。

Marouchak说:“如果在全国范围内立法,根据造成的伤害程度,索赔罚款会高得多。”

西澳或引入新法规,歧视体重或身高将重罚$10000(组图) - 2

西澳或引入新法规,歧视体重或身高将重罚$10000(组图) - 3

(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西澳在去年对其WA Equal Opportunity Act进行了审查后,正在考虑引入这项法律。

有人提出建议,允许包括体重、身高甚至头发在内的身体特征受到保护,类似对种族和年龄的保护。

在西澳,歧视某人因健康状况而引起的身高或体重缺陷才属于非法。

但是,如果西澳的工党政府对这些建议表示赞同,它们很可能被纳入法律。

在MKI Legal工作的Marouchak说,员工的体重和国籍将被赋予同样的“受保护特征”。企业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这种歧视不会在他们的工作场所发生。

“如果雇主没有采取措施防止工作场所的歧视,那么雇主可能要对雇员的歧视行为负责。”

他补充说,雇主在培训员工或制定政策方面做得不够,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员工也可以起诉另一名员工,所以肇事者也要承担个人责任。”

Marouchak表示,这些法律将影响到教育、体育、就业、住宿以及出入建筑物和车辆等一系列领域。“就后果而言,不会是监禁或其他什么,而是一种民事补救。”

他说,如果有人向西澳平等机会委员会(Equal Opportunity Commission)提出歧视申诉,那么被起诉的人可能会被处以5000到10000澳元不等的“低”罚款。

但如果歧视导致当事人失去收入或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等疾病,那么罚款可能会高得多。

Marouchak表示,与联邦人权委员会(Federal Human Rights Commission)的罚款(可能高达10万澳元)相比,这一罚款显得微不足道。

西澳或引入新法规,歧视体重或身高将重罚$10000(组图) - 4

Nicholas Marouchak(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证明某人是否是歧视的受害者取决于证据,因为这种行为可能非常微妙,不容易识别。

如果一名员工因为体重而被解雇,而他们也知道是因为体重,那么证明这一点就很容易了。

如果有人说了“下流的话”或“取笑那些因抑郁症而体重增加的人”,那么他们可能要承担法律诉讼的责任。

“如果他们因为某人的体重而开始发起攻击、让人感觉不好,伤害、欺负某人,那就越界了。”

如果法律通过,雇主也可能会发现自己通过政策间接地歧视穿大码的人。

比如,雇主的政策只为员工提供一定尺寸的制服,而没有照顾到体型较大的人。

“如果政策不合理,那么你可以以间接歧视为由提起诉讼。“但Marouchak补充说,在西澳,雇主歧视残疾人在法律上有例外情况。

如果需要雇佣一个能上下梯子的员工,经理可以合法地歧视一个无法走路的人。

西澳或引入新法规,歧视体重或身高将重罚$10000(组图) - 5

(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西澳政府表示,他们接受了去年对WA Equal Opportunity Act进行审查时提出的163项建议中的“大部分”。政府没有明确表示是否支持将超重问题作为歧视的理由。

总检察长John Quigley的女发言人说:“McGowan政府仍然致力于推出新的Equal Opportunity Act。该法案目前正在制定中,内阁对此保密。”

在澳洲,只有首都领地和维州的反歧视法承认体重和身高等身体特征。

西澳平等机会委员会的John Byrne表示,该法案只保护那些因体重而受到歧视的人。

如果审查法案的建议获得批准,这种情况将会改变。

(Jo)

编译声明:本文系本站编译和整理自英文来源,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文章或有适当删减。未获本站书面授权严禁转载,在获授权前提下,转载必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本文出处和具体网页链接。对未注明而擅自转载者,本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分享新闻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