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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老师称右眼被注入有毒气体失明,维权8年无果(组图)

2023-07-20 来源: 故事FM 原文链接 评论1条

在 2015 年之前,今天的讲述者范晓蕾都过着非常让人羡慕的人生。2014 年,在香港科技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之后,范晓蕾就回到内地工作,并于第二年,顺利谋得了北京大学中文系助理教授的教职。

北大老师称右眼被注入有毒气体失明,维权8年无果(组图) - 1

■ 图 / 范晓蕾

大学里的工作生活非常简单,范晓蕾前 31 年的人生堪称顺遂,直到 2015 年 9 月。那一年,范晓蕾因为右眼视力范围内的右下角出现了一个小黑点,去了一个三甲医院就医。没想到,这件事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将她卷入了一场与医疗机构的,长达八年的博弈,而且这场博弈至今都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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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命运的小黑点

我是北京大学中文系的教师范晓蕾,现在 39 岁,我来自河北省邢台市。

大概是 2015 年 9 月 4 日左右,我感觉右眼的左下角有一个小黑点,过了两三天小黑点还没消失,我就在 2015 年 9 月 7 日前往北京大学校医院看眼科,结果查出我右眼的视网膜有轻微地脱离,医生让我必须马上转诊到三甲医院,给眼睛进行开刀手术,越快越好,把脱离的视网膜推回去。

我挺害怕的,之前我从来没有开过刀。

查视力的时候,我的矫正视力是 0.8。但我知道视网膜脱离有失明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视力会慢慢下降,越早治疗治愈率越高。

北大老师称右眼被注入有毒气体失明,维权8年无果(组图) - 2

■ 图 / 范晓蕾第一次去医院检查的时候出具的检查报告

9 月 8 日我到了一个知名的三甲医院就诊。给我看病的眼科大夫是他们医院最年长、眼科方面非常权威的大夫。他查了查我的眼睛说,「你视力是正常的,视网膜脱离是很轻微的,不需要开刀手术,打一针就好了,但是再拖延就需要开刀了。」

他说的治疗方法叫玻璃体腔注气术,注入一个惰性气体到眼球内,让气体把视网膜顶回去,气体会慢慢被人体吸收。

我听到不用开刀的时候特别开心,我当时想,「权威医生的治疗方案就是简便又不痛苦。」

但是这位三甲医院的权威医生马上又让我去另外一家医院做打针治疗,是离三甲医院不远处的一个私立医院,并且让我当天就去。把我安排到另外一家医院这件事让我觉得很奇怪。后来他的助理解释说,是因为三甲医院没有打针治疗的产品。

我说告诉他,我得回去跟单位请个假,其实我是想留给自己思考的时间。

从医院走出来,我打电话给天津的一位眼科大夫,他是我的中学校友。我问他,「这个医生让我去另外一个医院做治疗打针,这是为什么?我该不该去?」

天津的眼科大夫跟我说,「你就诊的医生是我们这行数一数二的大专家,他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绝对没问题。」

于是我在手机里搜索专家的名字,发现他确实获得了各种荣誉和认可。我陷入了纠结,是不是到其他医院的小大夫那里,他们没有足够的见识给出这么简便但又痛苦的治疗方案了?

我又网上查到,这名权威医生在这家私立医院担任名誉院长,所以让我去私立医院,很可能是因为权威大夫想多赚点钱,但是只要治疗是安全有效的就行。

我找权威医生就诊是出于对他治疗安全性以及有效性的信任,他当时只给我提供了一个选择,是去私立医院打针治疗。所以我如果还想让权威医生给我治疗,除了去私立医院别无选择了。

如果要去换一家医院再挂号,可能等两周也可能等两个月,我继续等下去,治愈率就变低了。

再三考虑后,我去了权威医生说的私立医院做了打针治疗。权威医生是私立医院的名誉院长和股东,定期在私立医院出诊,而私立医院还有一个眼科负责人,他亲自给我执行了打针治疗。私立医院的负责人当时说,「你这个病要是搁到别的医生那里,绝对给你开刀,多挣你的钱,但是权威医生人很好,给你推荐的这个治疗方法只需要一个月的恢复期,视网膜就会回到原位,你就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了。」

我当时觉得,做这个治疗太完美了!

做手术时,眼科负责人把我的右眼用夹子撑开,蒙了一层类似塑料薄膜的东西,然后就感觉到针头扎进我眼睛里,但是不疼,因为之前打了麻药,大概三五分钟就结束了。

做完手术后,我马上觉得我的右眼由正常视力变为眼前有一团黑雾。

有气体在我的眼球里,是会导致视力下降的,这是正常的。当时视力下降到视力表的任何一行我都看不清。后来经过测试,我的右眼矫正视力是 0.04,就跟瞎了差不多。形容起来就像戴了一个眼镜,但镜片是一片磨砂玻璃,我有光感,知道天黑了、天亮了,但是什么都看不清。

大概过了两周,我的眼睛越来越疼,还伴随着刺痛,疼到我晚上睡不着觉。

我便又去了那家三甲医院,找那位权威医生复诊,这个医生用特别放松的口气说,「你的眼睛绝对没问题,马上就好了,我看看。」

说着拿出他的高倍眼镜看我的眼睛,突然惊恐失色地脱口而出说,「这个气体有毒!得马上抽出来!你的眼睛出血了!」

我很震惊,气体怎么会有毒?

接着权威大夫马上叫车,把我带到私立医院。他在车上跟我说,「你眼睛悬了。」

我都蒙了,不知道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

到了私立医院,权威医生把之前打到我眼睛里的气体抽出来,又打进去了空气,他让我两天之后再找他来看。

我仍然觉得眼睛疼,疼到我弯下身,胳膊用点力捡一个东西,都觉得我眼睛连带着疼疼的。如果手臂一用力,眼睛就会疼痛,那眼睛已经非常脆弱了。

权威医生是我的主诊医生,我自然之后都不会再相信他了。我就赶紧打车去北大人民医院,尽快挂号,能挂上哪个专家,就挂哪个专家。我记得非常清楚,我那天挂到的专家就是陶勇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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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 or 恶魔?

可能有些人会觉得陶勇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因为在 2020 年 1 月 20 日,一则暴力伤医事件的新闻登上了热搜,而陶勇大夫就是这个事件的主人公。当时有一个不满意治疗效果的患者家属把陶勇砍成重伤二级,他两周后才得以脱离生命危险。

当然范晓蕾找到陶勇大夫的时候,这一切都还没有发生,当时的陶勇大夫是一位非常年轻的眼科副主任医师,并不出名,但是他那一次的做法和说过的话,却让范晓蕾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陶勇医生看到我眼底的检查状况,告诉我,他做了这么多年治疗。从未见过治疗前视力是 0.8,打了一针后一下变瞎了的案例。他给的治疗方案也是往眼睛里打一针。我是拒绝的,完全不相信他,医疗行业跟其他行业一样,你不能要求每个医生都是圣人。

陶勇大夫说,「你今天不听医生的话,以后会后悔的。」但我觉得这句话很讽刺,因为我之前就是完全的信任了一个权威医生的话,现在真是无比后悔。

我又想,万一陶勇说的是真的怎么办?我是不是又放弃了一个挽救自己眼睛的机会?

我在诊室外犹豫了大概一两个小时,想到他也没必要非去治疗另一个大夫那治坏的病人,对他没什么好处。其实后来,我去了很多医院面诊,都遭到了拒绝,很多医生一听说我的病是被那位权威医生治坏的,他们觉得权威医生太出名了,而陶勇是唯一一位给我治疗的医生。

所以后来我才发现,陶勇当时挽留我,并且愿意给我治疗,真的是他能力范围内最大的善意了。

陶勇给我打的是激素,基本上是死马当活马医,他说,「能治疗的方法都给你用上了,就这样了。」

我当时完全绝望,跟陶勇说,「我博士毕业,才刚参加工作。」

陶勇告诉我两个故事,第一个是他有一个病人在煤矿工作时被炸瞎了双眼,后来照样开公司当老板。第二个是另一个病人眼睛受伤之后,治疗效果能达到 0.5左右,能生活,但是他放弃了,靠父母养着。

陶勇说,「所以,范晓蕾,你的人生不取决于你的右眼。」

但是我当时没思考这句话是对是错,他怎样安慰都不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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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 陶勇当年给范晓蕾的门诊处方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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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希望在哪里?

其实单眼失明的时候,我才刚刚入职北京大学,当时北京大学中文系有一个非升即走的规定,意思是,我需要经历一个 6 年的教学科研考核,如果考核不达标,就会被解聘,所以我身体和心理都遭受到重创的那个时期,刚好和考核期重合。

看着所有身边的人都卯足劲儿地做教学和学术研究,而且这些工作都是非常费眼的,我倍感压力。在用眼过度的影响下,我的眼睛开始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状况。

我单眼失明后,看东西变得非常别扭。明明原来两只眼睛都能看到,忽然我的右眼眼前的眼睛镜片变成了一个磨砂玻璃,每次看到我心里都非常的难受的,它时时刻刻提醒着我,我的右眼看不见了,我的人生从此都是这样了。

医生跟我说,「你的左眼会比一般人要累,视力寿命可能比正常人要短。」

的确,后来的一段时间,我的双眼都会出现各种奇奇怪怪的状况。

有一天我走在北大东门那边,太阳光特别强烈,走着走着,我忽然觉得双眼前白花花一片,什么都看不见了。我就停下来闭目养神了一会儿,睁开眼睛发现又能看见了,就继续走。

右眼失明后,一过性失明的症状一直伴随我到现在。一过性失明是供血不足造成的,有大概有一秒钟左右的眼前一黑。

有一次我在北大给学生上课,晚上 7 点,全班大概 100 多人。我站在讲台上,在半个小时之内密集性地出现眼睛一黑一黑的情况。当时我很紧张,不敢看学生,只能低着头看教案,心里吓得不行,觉得大概要完蛋了。

学生说后来说,他们看着老师结结实实地摔在了讲台上晕倒了。我的左脑勺现在还有一个大包,是当时摔出来的。

学生马上叫了急诊,把我送到医院检查,医生说大概就是身体比较虚弱,加上惊恐无比,因为我心里无比恐惧就晕倒了。

而且,我左侧的头尤其疼,因为我主要用左眼工作,带动我左侧的头部都特别的疲劳。所以为了减轻疲劳,晚上七八点以后我都不工作,因为那个时候就没有自然光了,灯光又有频闪,对眼睛不好,所以我晚上睡得比较早,但是几乎每天晚上我都会半夜醒来三五回。

我清晰地记得每天晚上醒来,我都要象征性去一趟洗手间,看看卫生间墙砖上的缝隙用右眼能不能看清。但每天都没多少进步。

而早上醒来睁开眼,我会想,太好了,我左眼今天还能看到。

但是我当时没有闹,我是比较理性的一个人。那么多眼科大夫告诉我,正常情况下你的治疗是零风险,不会有任何问题。我一定要弄清楚这个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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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真相

在这之后,2015 年的 10 月和 11 月,范晓蕾前往了多家三甲医院进行检查,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和协和医院对她的右眼诊断均为「中毒性视网膜病变」,同仁医院诊断为「右视网膜脱离 C3F8 眼内注射术后缺血性右视神经病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诊断为「右眼急性气体致中毒性视网膜病变」。也就是说,医院的检查结果都指向范晓蕾的右眼失明是有毒气体所致。

经过诊断,被注入到范晓蕾右眼的气体为「八氟丙烷」,这种气体其实经常用于医疗,医用的八氟丙烷其实对人体没有什么伤害,会被人体自然吸收。

那么,被注入范晓蕾右眼的有毒物质到底是什么呢?它又为什么会出现在医院里,并且被注入到范晓蕾的右眼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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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 范晓蕾的诊断证明

已经有那么多权威的三甲医院给我开了同一份诊断证明,说医院用的产品有问题,于是我决定收集证据,但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

首先我第一个怀疑的是这个产品的生产商有问题,生产了不合格的医疗品。

我跑到私立医院找给我注射气体的院长要一个证明,想知道注射的气体是哪个厂家生产的。私立医院的院长犹豫了一下,还是给我开了证明,上面写着某某厂家生产的信息。

我按照他手写的证明去网上检索。结果我发现,这个产家只能生产工业品。并且在它的网页上写明它的八氟丙烷是用于电气焊接的保护气。

我查了八氟丙烷的工业品和医用品的区别,在国家标准下,工业用的八氟丙烷是允许含有剧毒物质氟化氢的。氟化氢是一个剧毒物质,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医用的八氟丙烷里,不允许含有任何有毒物质,这就是工业品和医用品八氟丙烷的差别。

我眼睛注射八氟丙烷工业品的生产厂家,出了一份这瓶产品的出厂检测报告,写明它们这个产品里含有氟化氢不超过 5%,也就是它必然含有氟化氢这种剧毒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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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 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出厂检测报告

经过范晓蕾的调查,她发现被注入她右眼的并不是不合格的医疗气体,而本身就是工业气体,因为私立医院所用的八氟丙烷的生产商,就是一家生产工业气体的生产商,根本没有生产医疗气体的资质,于是范晓蕾开始怀疑,是私立医院不合规地进购了工业气体。

她起初不太敢相信自己的猜测,因为这个行为实在是太冒险了,她觉得可能是别的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但是在 2016 年 3 月,范晓蕾去海淀食药监行政举报了私立医院使用工业品给人体注射,海淀食药监的调查结果让她倍感震惊,这家私立医院所用的八氟丙烷确实是没有在国家食药监注册过的产品,它的的确确就是一个工业品。

那么在这个令人震惊的真相背后,私立医院为什么会冒着巨大的风险把工业气体注射到患者体内呢?

这个事我是完全难以置信的,当时海淀食药监的办案人员也无法相信,给看我病的所有大夫也说绝对不可能有这么可怕的事。

我猜测过私立医院为什么会用工业气体,根据我的调查,同一种化学品,工业品的价格是医用品价格的 1 / 50。但是他收取我的治疗费用一分也不会少,这当中的利润非常高。

我后来去了私立医院至少三回,目的都是取证。当然,我表现出来想跟医院一起联合告厂家,于是我问私立医院负责人,「你们为什么不用医用的品牌的八氟丙烷?」,没想到他们的投资人就无意间说,「因为医用的贵,所以我们不用。」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特别惊讶,没想到他竟然能够这么坦诚地承认这件事。

谁都可以犯错,我允许,但我不会想到,一个医生,一定要拿菜刀给病人做手术。

我必须非常冷静,证据没有取完,我是不会发脾气的。

私立医院的眼科主任执行治疗的大夫说,「我 07 年开始,就一直用这种产品。」。

他的意思是,一直都没出过事,但我推测,工业品用到人身上不是 100% 出事,因为我后来查的案例中发现,一些医院曾因为用工业氧代替医用氧用给病人治疗被处罚,在这些案例中,病人不是个个都出事的,所以我猜测私立医院是在赌。

后来海淀食药监查明,私立医院进购八氟丙烷的过程其实经手了两家销售商,而不是从工业气体生产商直接进购。而这两家销售商,统统没有医疗产品的注册证书。但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从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购医疗器械。进购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

范晓蕾当时的第一感觉就是非常气愤,她认为,如果医院的进购流程符合法律程序,她的右眼不应该会失明。

范晓蕾想到了最初给他安排治疗的三甲医院的权威医生,也就是这家私立医院的名誉院长,她想去找权威医生问清楚,他对这一切是否知情。

我当时很生气,就去问了权威大夫,向他讨一个说法。

录音证据:

权威医生:我凭一片赤诚给你治病,最后落成这个结果。我不知道,我可以对上帝发誓。

范晓蕾母亲:是你把我们带到私立医院,用了工业用气!

权威医生:我们对天发誓。

范晓蕾母亲:我们敢,你敢吗?

权威医生:你读了六年的博士,连良心都没读出来。我一点理都没有亏过。

在范晓蕾找三甲医院的权威大夫讨说法的过程中,权威大夫否认了自己在整个治疗过程中的过错,他的意思是,他对这件事并不知情,自己也是出于好意。

其实在那段时间,范晓蕾跑了很多家机构,录下了很多录音证据文档,每段文档都长达一两个小时,而整理录音的过程对范晓蕾来说是非常煎熬的,她必须一遍又一遍地回顾自己右眼失明的经过,却没有人因此向她道歉过,她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应该最终对此负责。

在整理好证据之后,范晓蕾通过一位同事,认识了她后来的代理人,法律人卓小勤。卓小勤是中国政法大学的退休教师,专攻医疗方面的案子。他在接手案子看过证据之后,觉得范晓蕾的案件的案情非常简单,证据充足,预测这是个非常好打的官司。

2018 年 8 月,我到海淀法院起诉,要求民事赔偿,把和事件有关的三甲医院、私立医院、两家工业品经销商和一家工业品生产商一起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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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三年半

卓小勤是我从小就知道的知名的医疗官司的法律人,他代理过很多非常著名的案件,比方说「天使之死」是一个杀医案件,以及「眼球丢失案件」,还有「北京大学王建国教授的夫人在北大医院死亡」的案件。

卓老师接手我案子时说,这个案子的后果并不是他遇到的医疗案件当中结果最严重的,最严重的是死亡或终身瘫痪,单眼失明伤残等级大概就是 7~8 级。

但是,这个案件的性质是他遇到的医疗案件当中最恶劣的,因为大部分案件中,医生做手术导致患者肺栓塞死亡也好,终身截瘫也好,都是医生不小心造成的。然而医生给患者注射工业品是带有主观故意倾向的,在医疗案件中极其罕见。所以卓老师认为我这个案件适用于《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七条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也就是说,也就是说,只要法院认可被告违反了这一条法律,就代表被告对范晓蕾的伤害带有主观故意,属于明知故犯。除了基础的赔偿金以外,被告还需要向受害者支付一定的惩罚性赔偿金。

范晓蕾在最初的诉讼请求中要求判被告方连带赔偿现有损失 50000 元,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并请求被告向她支付惩罚性赔偿 150000 元。

这个赔偿金额只是在伤残鉴定前临时的诉讼请求,按照流程,应当先司法鉴定出医院确实存在医疗过失,然后再进行伤残鉴定。因为如果医疗损害鉴定医方没有责任,伤残鉴定就没有必要提起。范晓蕾和代理人原订在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根据结果变更诉讼请求。

在确定了这些之后,范晓蕾的医疗诉讼案件于 2016 年 8 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而等待她的,是长达三年半的反复庭审,这个过程让她觉得备受煎熬。

我这个官司有 5 个被告,导致我们的每次开庭时间往往很长。

2016 年 8 月起诉以后,开庭了至少 7 次,大概每年一两次。

每次开庭的氛围非常紧张和压抑,产品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在法庭上的陈词都相对比较温和,但私立医院的人说话非常理直气壮,觉得自己毫无过错。

私立医院直接在法庭上说,「原告患者的矫正视力在治疗前就不足 0.1」,但治疗前的病历上,明明写着我双眼的矫正视力都是 0.8。

私立医院在法庭上的说辞是,他们被工业品销售商的资质骗了,不小心进购了工业品。

但是工业品销售商提供给私立医院的所有的资质,都证明他们是一个经营工业品、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商,产品包装就能显示它是一个工业品。

后来,私立医院也确实拿不出什么证据来,感觉是硬搬证据来证明自己无过错。

私立医院后来在法庭上提供了一份他们跟工业品销售商之间的对话录音,想证明工业品销售商当时把工业用的八氟丙烷卖给他们的时候,是把工业品当成医疗用品来卖的,想说明销售商也应该承担明知故犯的责任。

录音证据:

销售商负责人:您要如果走正规气体肯定得涨价。

私立医院负责人:这个证件不齐啊,好多事不好办。

销售商负责人:是。

私立医院负责人:不出事没事,一出事就是事儿了。

私立医院负责人:这个没有医疗用气啊。

销售商负责人:是啊,我们没有医疗用气。

这段录音其实并没有证明什么对医院有利的地方。录音当中重点的是最后一句是「我们没有用医疗用气。」还有更前面销售商说的,「走正规气体肯定得涨价。」这两句话反而证明了我的推测,也就是说医院为了节省成本才不用医疗用气的,而他们明明知道这本身就不是医疗用气,也是带有主观故意性的。

这段录音证明给我的感觉是,私立医院可能已经有些放弃了,他们知道必然会承担责任,所以想用这个录音来证明销售商也是明知故犯,那么就设法让工业品销售商也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查明,工业品销售商既没有销售医用八氟丙烷的资质,也没有销售工业八氟丙烷的资质。

而让我觉得讽刺的,是 2018 年在法庭庭审当中,我当庭表示三甲医院也应该向我道歉,然后三甲医院的代理人当庭就喊出来,「你是谁,我凭什么向你道歉?」

反而是工业品的销售商家的生产商对我的态度非常好,生产商是唯一一个在庭审上表示,「我们对原告患者所经历的这种不幸深表同情。」

在三年半的庭审中,五家被告其实一直在坚持自己最初的主张。

私立医院依然认为他们的行为是毫无过错的,尽管承认使用了工业品进行注射,但是他们认为范晓蕾右眼的伤残是自身疾病造成的,所以他们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甲医院认为,权威医生把范晓蕾安排到自己坐诊的私立医院是出于好心,并不是为了牟利,他们毫无过错。

两个工业品的销售商认为,他们确实把涉案的八氟丙烷进行了售卖,但是他们的售卖行为跟原告的伤残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他们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说了一句话,「如果说医院硬要拿菜刀做手术,不能把责任赖到卖菜刀的人身上。」

工业品生产商认为,他们的确只能生产工业品,八氟丙烷的外包装有明确的指示说明它是工业品,所以是私立医院在知情的情况下,故意将产品用在患者身上,这个行为与他们无关。

所以说,五家被告没有一家承认自己是有过错、应该承担一定责任的。

这让范晓蕾的心里觉得非常难受,她不应该这么不明不白地失去右眼,在几次开庭的过程中,每次听到几个被告互相推脱责任的话,她都感觉心像被一块大石头压住了,压得她喘不过气。

每当经历这么一轮开庭的时候,我第二天早上都会不想起床,因为一旦起床面对这个世界,我会进入压抑中,这种状态会在开庭之后持续至少一周。

同学老师以及家里人形容我性情大变。以前我是非常安静顺从的人,忽然变得很容易发脾气,特别是对家里人。

我记得有一天早上,我妈妈给我做的饭菜不可口,我就摔了筷子不吃,对妈妈大发脾气说,「为什么我都这么难受了,你还给我做这么难吃的饭?你们不想让我活了吗?」把我家里人都吓得不轻。但我真正其实想发泄的对象是医生,而他们不在我面前。我非常愧对于我的家人。

其实法院开庭的时候,碰到了很多医疗事故案件的家属。我跟其他医疗事故案件的受害人或受害人的家属聊天,他们都提到了类似的反应。

在进行司法诉讼的同时,我更重要的任务是通过科研教学的考核,只有通过,才能保住这份工作。

我这时才发现,一旦我开始写论文看文献,可以忘掉全部不开心的事,所以我特别理解一句话——你热爱的事情可以救你的命。

如果那个时候我没有一个自己真正热爱的事情,我会永远沉浸在种种痛苦中无法自拔。

在经历了三年的反复开庭带来的压力之后,范晓蕾的案子,终于在2019年的 12月18日,进行了最后一次一审开庭。

而在这次开庭的半年前,私立医院申请了司法鉴定,鉴定私立医院的医疗过错,范晓蕾期望的是,判定私立医院全责,这个鉴定意见对本案的最终判决很重要,是人民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关键证据,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范晓蕾能拿到的赔偿金额,而在最后一次庭审上,首先就要讨论医疗过错的鉴定意见。

这次是法医做出司法鉴定以后被要求的唯一一次出庭。

法医给出的鉴定结果是,我的右眼伤残,主要原因为私立医院使用了不合规的医疗用品,次要原因为我疾病的自然转归,也就是原发疾病视网膜脱离就造成的视力下降。

我和我的代理人是不同意法医的鉴定结论的,法医的鉴定结论和几家三甲医院的顶级大夫的结论是不一致的。

之前北医三院的眼科主任,看了我的病历以后说,按照我治疗时的病情看,治疗后的视力根本就不会减退。同仁医院和协和医院的诊断也是「中毒性视网膜病变」。所谓的毒性来自哪里?就是来自给我注射的气体。

所以我和我的代理人认为,我右眼的伤残完全是由于私立医院使用的工业品有毒造成的。

我的代理人卓老师当庭问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医,「你的司法鉴定结果为什么跟顶级的眼科大夫不一样?依据是什么?」

法医说,「我的鉴定是独立的,视网膜脱离可以造成患者视力下降,文献数不胜数。」

这个结论其实是必须要有文献依据的,但是法医没有给出任何一个具体的文献依据。法医为什么只给出了一个鉴定结论,却没有给出任何文献的科学依据,我也不知道。

司法鉴定结是很重要的,它直接决定了如何认定私立医院诊疗行为的过错责任。如果鉴定他们不是全责,会降低私立医院的赔偿责任,所以我们当时就向法院提交了一个重新司法过错鉴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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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同时,在这次庭审上,范晓蕾提出了医疗过失鉴定和后续打算进行的伤残鉴定的申请。按照范晓蕾的预期,庭审之后她会先收到法院同意伤残鉴定的函,以及再一次进行医疗过失鉴定的通知。

但是,在等待了 4 个月之后,范晓蕾却直接等来了判决书。

这意味着,范晓蕾的案子结案了,而且这次的判决结果很可能直接参考并采纳了之前她不认可的医疗鉴定建议。

范晓蕾的代理人卓小勤在知道了这件事之后也很意外,他和范晓蕾一样都没有预料到法院会这么快结案。他们其实还在等待再一次开庭。

在带着沉重的心情打开判决书之后,范晓蕾看到了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涉案三甲医院对范晓蕾所实施的医疗行为并无过错,所以不承担责任。涉案的工业气体生产商取得了八氟丙烷的生产资质和经营资质,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于一般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并无限制,因此生产商对于八氟丙烷的销售行为并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而涉案私立医院的医疗行为已构成对范晓蕾生命权、健康权的侵害,私立医院应该对范晓蕾的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两家工业品销售商在未取得八氟丙烷气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销售该气体,同样存在过错,与范晓蕾的损害结果间也有因果关系,所以两家销售商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即便私立医院被判了全责,这次的判决只判了私立医院赔偿范晓蕾营养费加精神抚慰金34000 元,伤残赔偿金等本次不作出判决,需要另案起诉,虽然判决把另案起诉的权利留给了范晓蕾,但是这也意味着, 范晓蕾需要花费更长的时间和更多的精力来为自己维权。而目前这个赔偿数字结果与范晓蕾的预期相差甚远。

在后续另案起诉的时候,范晓蕾会进行伤残鉴定、三期评定和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现在范晓蕾和代理人有一个大概的预测,范晓蕾的伤残可能会定在七级左右。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做了详细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公式计算,七级伤残的基础赔偿金大概会在六十万元以上,当然这个结果还有待判定。

而在判决中,最让范晓蕾介意的其实并不是这些,而是对于她所主张的「惩罚性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惩罚性赔偿》的条例里写的是,「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这里面关键词是「销售」。但是我咨询到很多法律界的人士都认为,病人去医院接受治疗是交了钱的,病人购买了医院的医疗服务和医疗产品,这就是一个销售行为。

没有认定「惩罚性赔偿」,就大大减轻了私立医院的赔偿责任。

我们国家的「惩罚性赔偿」是规定得挺好的,用来惩罚医院明知故犯的行为,但是惩罚性赔偿在北京市的医疗案件当中很少有判例。

看到这个结果后我很绝望,我即将付出更多的代价去在这个案件中维权。

34000 元连我的医药费都不够,光特效药一针就300 元的,到目前为止我可能已经花了 50000 元以上了,更别说还有针灸的花费。加上司法诉讼所花费的钱,大概已经大几十万了。

既然用工业品和用医疗品治瞎患者所承担的后果是一样的,工业品又是医疗品价格的几十分之一,医院看到他们不需要承担「惩罚性赔偿」,很可能还是会继续用工业品。

作为北大老师,我有很强的收集证据的能力,并且有条件接触到法律或者医疗方面的人脉,即便这样我维权都这么难,我的官司打了 8 年还没有结束,那么一般的老百姓如果遇到同样的事件该怎么解决?

当然这些年让我感觉最庆幸的是,我最终还是通过了北大非升即走的长聘考核,并入选了国家级青年人才。

我做到了这一切的事情之后,才体会到,原来陶勇 15 年跟我说的那句「你的人生不取决于你的右眼」是有真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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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 陶勇医生给范晓蕾的留言

拿到判决书以后的下午,我在跟朋友吃饭的时候,忽然刷手机看到「朝阳医院的陶勇医生被砍了,是血淋淋的医闹事件。」

我当时特别震惊,曾尽过他最大善意挽救我的医生被砍伤了,以后他还怎么救人?

讽刺的是,我去年查到,给我注入有毒气体的私立医院,居然升级为医保定点机构了,而当年给我注射工业品的医生,升级为另外一个更知名的私立医院的副院长了。

如今,我对去医院看病仍然有后怕,感觉像是击鼓传花式的碰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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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到尽头的维权之路

2020 年 1 月,我提交了上诉状,同时也收到了法院的另外一份快递,是私立医院的上诉状。私立医院仍然认为,我右眼的失明是我视网膜脱落这个疾病导致的,跟他们的医疗行为没有关系,所以不想承担任何责任。

所以,我到现在都没有拿到私立医院给我的任何赔偿金,后来也再没有收到法院的任何通知了。

一开始我认为这只是一个民事案件,但是后来向北大法学院的教授以及知名的刑事诉讼律师了解到,这个案子是一个刑事案件,私立医院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所以我决定对私立医院进行刑事控告。赔偿金是其次的,我现在的诉求是医院承担刑事责任。

我右眼失明前和失明后,从外观上看没有变化,但是我看这个世界已经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北大老师称右眼被注入有毒气体失明,维权8年无果(组图) - 7

■ 图 / 范晓蕾去派出所进行刑事追责

虽然说医疗纠纷方面的案件在整个民事案件中占比不大,但是却牵扯着我们每一个人的神经,因为它关乎到我们每个人的权益。

其实,这不是范晓蕾第一次接受采访,在之前接受的一些采访的评论区里,有不少的人都分享了自己的医疗纠纷维权故事,而范晓蕾的故事展现在大家眼前后,似乎提供给了一个交流和发泄的平台。

2022 年全国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大数据报告显示,在 2022 年的二审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患方上诉案件占比 46.10%,二审中的争议焦点,主要都是集中在医方诊疗行为的过错及原因、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鉴定意见异议这三个方面,三者共占比 81.34%。

的确,由于我们国家一直在加大普法力度,近几年出现了很多像范晓蕾这样的诉讼当事人,他们有着非常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这里面也有越来越多的诉讼当事人对法律程序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这就让很多困境暴露了出来。

因为医疗案件首先是医学问题,其次才是法律问题,专业性是非常强的,所以很多普通人,都无法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因果关系作出准确判断。甚至是很多非医学背景的律师们和法官们,都无法把事实判断得很准确,所以在医疗纠纷案件的庭审中,存在很多的争议和不满。

我们或许,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关键词: 北大老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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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
红加绿 2023-07-20 回复
这些案件真让人心痛,医疗纠纷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负担。这也提醒我们要对医疗事故保持高度警惕,同时也要加强医疗体系的监管,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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