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娃在路边踢了个易拉罐,父母赔了18万余元(组图)
玩耍时,8岁男孩一脚将人行道上的易拉罐,踢到了非机动车道里。不巧刚好经过的电动车主压了上去,不慎摔倒。车主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日前,镇江句容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男孩的父母赔偿车主各项损失共计18万余元。
2021年6月5日17时许,8岁的小王在句容市某门面房门口的人行道上玩耍时,用脚将地面上的易拉罐踢到非机动车道内。
此时,张某恰巧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此处,碾压到易拉罐后摔倒受伤。
随后张某被送至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张某因与小王的监护人就赔偿事宜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起诉至句容市人民法院。
经鉴定,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张某要求小王及其监护人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事故发生时,小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应由其监护人即父母王某、李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张某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3万余元,要求过高,予以调整,故判决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18万余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新西兰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email protected]。
相关新闻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5)
nanorookie
2023-08-11
0
回复
大人用法律欺负小孩!
dEb_LYJ
2023-08-11
0
回复
这个应该起诉城市,垃圾未能及时清理。熊孩子虽然该教育,但明显超过了其承担能力。
Qiiiaaaooo
2023-08-11
0
回复
判得好!监护人
murbb
2023-08-11
0
回复
非常幼稚的法律。怪不得人们都不想生孩子了
奶茶姑娘Sue
2023-08-11
0
回复
不该这样判决!孩童行为,环卫有责。摩托车手压一个易拉罐就可以跌倒?
热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