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2月23日 °C-°C
纽币 : 人民币=4.1277

11岁少年将四岁女童骗至菜园,掐晕后塞入粪缸致死,他说自己的动机是这个(组图)

2023-11-21 来源: 没药花园 原文链接 评论5条

家中有幼童的父母要记得告诉孩子,我们要提防的坏人并不总是以凶神恶煞的成人的样貌出现,他们也可能看起来和善亲切,甚至还可能是一些未成年的大哥哥大姐姐。

11岁少年将四岁女童骗至菜园,掐晕后塞入粪缸致死,他说自己的动机是这个(组图) - 1

01

11月5日的深夜,一位父亲发文,讲述自己4岁半的女儿A在两个月前被11岁男孩残忍杀害的经过。

我按照他的讲述,把事发经过整理如下:

2023年8月30日傍晚,照看被害人A的外婆发现外孙女不见了,便着急地到处寻找。她在寻找过程中遇到了一个11岁男孩B,B声称看到小女孩去了占桥村部服务中心空地玩耍,外婆便去了那里,但并没有找到外孙女。

后来全家人报了警,并和警察一起寻找时,又遇到了那名男孩,B这次又将女孩妈妈带到事发地附近的路上,声称看到小女孩A回家了(和去占桥村部服务中心是相反的方向)。

找寻无果后,一个街坊个体户查看了自家监控,告诉女孩家长,他看到在晚上18: 30左右,一个男孩牵着小女孩的手进入了旁边的一个废弃的菜园。18:43的监控显示,那个男孩蹦跶着独自出来了,身边的小女孩却消失了。

11岁少年将四岁女童骗至菜园,掐晕后塞入粪缸致死,他说自己的动机是这个(组图) - 2

A的父亲立即打开手机照明进菜园寻找。他先来到菜园内的茅坑屋,走进去发现只有一口废弃的粪缸,粪缸上面放着井字形的木板(让人蹲在上面上厕所的)且里面没有水,只有一些砖头在缸底,看上去占缸的容量可能1/6都不到,不像砖下有人。

他又在整个菜园寻找有无废弃的井或者大坑什么,都没找到,但当他出了菜园门后,那位街坊却非常笃定地说,他没有看错监控,是有一个小女孩被一个男孩留在了里面。

孩子父亲一个人又返回菜园,用手扒开杂草搜了个遍都没有找到,只能再去茅坑屋看看。他用手机电筒贴到缸里面砖头处看,依稀看到有一点白色(女孩失踪时穿着白色公主裙),以为是之前菜园用过的肥料蛇皮袋。他心想拿开几块砖头看看,当他拿走6、7块砖头后,露出一块白色,因为是手机照明很昏暗,他依然认为是蛇皮袋,但还是用手去摸了下,发现有软软的肉的感觉。

他迅速又拿走4、5块砖,尽管已经露出大半,因为没有看到手和脑袋,他还是不敢相信这是女儿,但心情开始沉重了,以最快的速度拿完砖头后仍然没有看到手和脑袋。

其实这是因为女孩当时是头朝下的姿势,脑袋和手都在最底下,浸在粪水里。

他一把把女儿从粪渣下面扶起来,靠在缸壁上,看到了女儿脸,迅速将她鼻子那里的粪渣用手抹去,声嘶力竭地叫喊着警察,眼泪不自觉地往外蹦。他出了菜园门,到路上紧紧的抱着妻子,因为他扶女儿起来的时候能感觉到弯曲的小胳膊略有些僵硬了,不敢和老婆说自己的猜想。

后来急救人员确认女孩已经死亡。那一晚孩子的父母抱头哭了一夜......

嫌犯很快被抓,就是视频中把女孩带入菜园的男孩,也就是两次撒谎、阻挠搜救的那个男孩,案发时尚不满12岁。

面对警察的审问,他的心理素质“极好”,起初拒不承认,但监控证据确凿,到了凌晨三点,他才终于松口。他承认看见孩子家长出去后,便哄骗小女孩说要带她到一个好玩的地方,随后牵着手把她带去了离家三四百米外的那个杂草丛生的废弃菜园。

进入菜园后,他立马反锁菜园门,从小女孩的身后伸出双手掐脖,至女孩昏迷、失去反抗能力。随即他将女孩拖到离菜园门约7-8米处的茅坑屋,将女孩头朝下扔到粪缸内,整个人头部是折在腋下以及胸前,屁股在缸内的另一侧朝上。

随后他向缸内扔入20多块砖填埋,直至用肉眼无法查看缸内有异样,再将一个井字型木块盖在缸口上再一次掩饰。作案完毕后,他将菜园门重新关好后离开。他装作若无其事,离开时还故意蹦哒着,然后绕到菜园门外一处矮树,藏着向菜园内偷看了几分钟,才不按原路返回。

法医鉴定发现,女孩被投入粪缸时尚未死亡。由于缸底约剩5-6cm深的粪渣,女孩的口鼻被粪渣堵塞,最终是因窒息死亡。

而肇事男孩故意两次对女孩家属撒谎,误导他们的搜索方向,耽误了搜救,让他们错失救回女孩的机会。

那么男孩的动机是什么呢?他声称,仅仅因为小女孩A和他的妹妹为玩具多次吵闹,他一年多来都想要让女孩从世界上消失。

11岁少年将四岁女童骗至菜园,掐晕后塞入粪缸致死,他说自己的动机是这个(组图) - 3

02

在看到男孩自己供述的动机后,我想说我是不信的。

被害人年仅四岁半,就算曾和男孩妹妹抢过玩具,也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儿童之间的打闹,随时随地都在发生,孩子们转头就忘。像B这样自私狡诈的未成年,通常只在意自己的利益和感受。而被害人比凶手小那么多岁,也几乎没有能力得罪凶手,让他对她产生持续一年多的深仇大恨。

成年凶手给被害人泼脏水是一直存在的现象,毕竟他们连杀人都没有道德压力,说个谎算什么。可想不到,竟连这么年幼的被害人都要被一个未成年凶手污蔑。

其实像这个类型的未成年犯罪没药花园上写过很多。

我看了以往的案例,认为这个年纪的凶手预谋杀害比自己更小的孩子主要出于两类常见的动机:

第一类是出于情绪的发泄。这种情绪往往很复杂,混杂对死亡的好奇、对残忍的兴奋、内心的愤怒以及暴力倾向。

譬如11岁的英国女孩玛丽·贝尔杀害一个三岁和一个四岁的男孩;

11岁少年将四岁女童骗至菜园,掐晕后塞入粪缸致死,他说自己的动机是这个(组图) - 4

重庆10岁女孩李依芮殴打邻居的一岁男婴并将他从25楼抛下;

15岁德胜萌奈美诱骗、杀害、分尸和自己关系很好的女同学;

14岁自称“酒鬼蔷薇圣斗”的日本少年杀害两名比他小的男孩,并将其中一名的头割下竖在学校门口;

11岁少年将四岁女童骗至菜园,掐晕后塞入粪缸致死,他说自己的动机是这个(组图) - 5

长崎12岁少年将一名4岁男童脱光,从停车场顶楼抛下;

英国两个十岁少年 Robert Thompson和Jon Venables绑架虐杀一个两岁男童取乐;

以上案子中的青少年凶手,多人有虐待动物史。他们选择那些弱小无助的婴儿、儿童,其实也是把他们当小动物虐待,来寻求刺激快感,释放自己的攻击欲。

1993年,美国13岁男孩Eric Smith将路边偶遇的一个4岁男孩带走杀害,并对警察撒谎。他后来被判刑,坐了28年牢。

11岁少年将四岁女童骗至菜园,掐晕后塞入粪缸致死,他说自己的动机是这个(组图) - 6

他曾在出狱后谈及自己当年的心理。他自称和被害人并不相识也不是针对他,只是自己在年幼时曾被某些男孩嘲笑和霸凌,导致他的内心充满了愤怒,长大后视4岁被害人为那个群体的一员,发泄报复在他身上。

(这不禁让人想,B挑选A来实施如此残忍的暴行,会不会潜意识里也是把他对这个年龄的小女孩(妹妹)的不满和愤怒投射到A身上呢?)

还有一类未成年的杀人动机是“性犯罪”,通常是进入青春期的少年寻找性猎物,以满足自己的性好奇和性冲动。他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并掩盖罪行,而杀害被害人。

2019年10月,大连13岁男孩企图性侵10岁女孩,用尖刀杀害女孩后抛尸小区灌木丛;

2017年12月16日,江苏常州15岁的少年在小区内强奸一名7岁女童并将其从25楼推下摔死。

2018年3月,在湖北孝感,一个13岁男生持刀抢劫并企图强奸一名同龄女生,并将其刺成重伤,多亏女孩跳下平台逃走。

而这起案子的肇事男孩,也不排除是这个原因。他带女孩进入没有监控的菜园有14分钟之久。即便女孩身上没有性侵痕迹,也不能排除他有这种企图,只是因为紧张等原因没有得逞。

出于狡猾的“羞耻心”,他们看杀人抵赖不了了,便抬出“为妹妹出头”的说法来掩盖、修饰真实的动机。

03

据南都记者向该案发生地的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公安局某派出所询问,对方表示案件正在处理。

11岁少年将四岁女童骗至菜园,掐晕后塞入粪缸致死,他说自己的动机是这个(组图) - 7

据被害人父母讲述,这个男孩目前在矫正学校,正在走正常的精神以及心理鉴定流程,尚不知道将会被如何处置。

我在2020年6月的一篇中提出一些建议,其中之一是恶意补足原则:

倘若不能降低刑责年龄,或许我们可以参考英美法系中的“恶意补足年龄”(Malice Supplies the Age)规则。这条规则是指“即使没有到刑责年龄(通常7到14岁之间),但在实施犯罪时有能力辨别是非且具有主观恶意的未成年人”,也将承担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能证明你是明知故犯和出于恶意,就算你远低于刑责年龄,照样可以刑事起诉。

对于那些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少年犯,更适合应用“恶意补足年龄”规则,不再按年龄一放了之,而是留有追责的余地。

同年的12月26日,我国把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下调到12岁,刑法修正案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相当于“用情节的严重性来补足那两岁的年龄差”。

11岁少年将四岁女童骗至菜园,掐晕后塞入粪缸致死,他说自己的动机是这个(组图) - 8

然而,在本案中两岁的年龄差还不够,这个凶手未满12周岁……

尽管他的残忍、心机、撒谎能力都可以和成年罪犯相提并论,但按照目前新的规定,依然很难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工读学校也要求满12岁。)看以往案例,如果工读学校不能破例收他,最后只能放回家了。

除了“恶意/情节补足年龄”可以放松年龄限制外,我认为还有两点很有必要。

第一,哪怕不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能像现在这样一放了之,或者悄悄送去矫正学校,而是应该立案侦查、起诉开庭、审判,厘清凶手及其监护人的责任。

开庭审判不仅仅是为了结果,而是一个对于罪犯或者受害人的心理健康都非常重要的过程。哪怕最终的量刑还是送入少管所或工读学校,程序不能省略,因为这是一个彰显正义的必要步骤。

它能让这些罪犯亲自体参与到对TA罪名的指控、辩论和定罪中去,让他们切身感受到法律的严肃。

其次,我认为有必要剥夺罪犯父母的监护权。未成年犯罪,特别是12岁以下犯下谋杀、纵火、强奸等重罪的,很多时候问题的根源都出在家庭内部。虽然这个家庭的问题究竟是什么,外人很难看个明白,父母也必然会拼命掩饰。当这些孩子走流程被“定罪”后,即便没有司法惩罚,也应该对孩子进行心理评估,然后分别交给政府机构或者寄养家庭抚养。

最后我作为家长能想到的是,家中有幼童的父母要记得告诉孩子,我们要提防的坏人并不总是以凶神恶煞的成人的样貌出现,他们也可能看起来和善亲切,甚至还可能是一些未成年的大哥哥大姐姐。

毕竟,我们很难猜到下一次恶魔会以什么人形出现在孩子身边。

关键词: 菜园掐晕粪缸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5)
小熊 2023-11-21 回复
一个人命没了就这样算了?
YaoloKitty 2023-11-21 回复
所以未成年人就可以随意剥夺他人生命吗
小晓圆子 2023-11-21 回复
白白死去的孩子的命由谁来偿还。怎样能讨回个公平。
王小飞在努力 2023-11-21 回复
未成年人杀人,伤人,国家就没有一点约束办法吗,该重视了
小葵爱POCKY 2023-11-21 回复
所以这种案子该怎么判?有没有懂的人讲讲!每次都是未成年人不不判刑,到底该怎样?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分享新闻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