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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ATO 向可口可乐公司开出1.7亿澳元罚单(图)

2023-11-23 来源: 澳洲四大号外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案例】ATO 向可口可乐公司开出1.7亿澳元罚单(图) - 1

饮料巨头可口可乐公司正在对抗澳大利亚税务局征收的超过 1.7 亿澳元的税款,澳大利亚税务局指控其利润通过与其当地子公司在品牌、商标和配方方面的优惠交易而被转移到海外。

ATO 评估可口可乐公司 (Coke) 在 2018 年和 2019 年合计欠下 1.738 亿澳元的转移利得税(diverted profits tax)。 

ATO 于 2022 年 8 月向这家跨国公司发出了两份罚款通知,分别罚款 8,520 万澳元和 8,860 万澳元,目前正在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受到质疑。

No.1

转移利润税

澳大利亚于 2017 年通过了转移利润税(diverted profits tax),目的是收回跨国公司从其澳大利亚业务运往海外而未缴纳公平水平的当地税款的资金。新税收规定对 ATO 认为转移到海外的利润征收 40% 的税。

在澳大利亚税务局评估的这些年里,总部位于美国的可口可乐公司拥有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口可乐阿马提尔 (Coca-Cola Amatil) 近 31% 的股份。

2021年,可口可乐欧洲合作伙伴公司以98亿澳元收购了可口可乐阿马提尔公司,可口可乐欧洲合作伙伴公司的最大股东是美国可口可乐公司,持股19.2%。

ATO评估可口可乐获得了所谓的转移利润税优惠,因为可口可乐阿马提尔没有向可口可乐支付知识产权使用权费用(rights to use intellectual property),从而避免了与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税(royalty withholding tax)相关的任何责任。

No.2

可口可乐目前没有进一步评论

可口可乐公司和可口可乐阿马提尔公司2018年和2019年的账目均由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审计。

可口可乐与其外国子公司的协议在世界各地都面临着审查,特别是围绕其为授权其知识产权而进行的交易,例如品牌名称、产品配方和商标,以及这些协议是否是在公平交易的情况下达成的。关于母公司向子公司和附属公司收取的费用有一些规则,称为转让定价(transfer pricing)。

可口可乐一直与美国国税局就转让定价问题上的 33 亿美元(51.8 亿澳元)税务负债展开长期斗争。可口可乐公司上周证实,它将对美国国税局的责任和法律胜诉提出上诉,美国税务法院维持了原判,称该税收“违宪”。

在澳大利亚,可口可乐辩称,它没有从转移利润税或澳大利亚任何其他所得税评估中获得好处,也没有参与其他国家的瓶装计划以减少税收。

可口可乐在法庭文件中表示,其与可口可乐阿马提尔公司的所有协议“彼此之间都保持一定距离,并且彼此处理时也保持一定距离”。

可口可乐与其澳大利亚子公司之间签订了两项主要协议:装瓶商协议和其他商标装瓶商协议。装瓶商是可口可乐阿马提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这些协议意味着可口可乐阿马提尔“必须仅从可口可乐或其授权供应商处购买饮料基料、香精和其他成分以及浓缩饮料基料(如适用)”。

这些协议还要求可口可乐阿马提尔准备、包装和分销可口可乐产品,并在批准的容器中使用商标、标签和设计。可口可乐在法庭文件中表示,这是免费完成的。

可口可乐发言人表示,该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和附属公司“遵守其经营所在国家的适用税收和社会法规。可口可乐每年都会申报其活动并缴纳相应的直接税和间接税,”她说。“可口可乐目前没有进一步评论。”

ATO发言人表示,出于法律规定的隐私和保密原因,税务局无法对法庭审理的事项发表评论,也不会对个别纳税人的税务事务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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