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24日 °C-°C
纽币 : 人民币=4.2254

浙江大妈捡到手机威胁失主交出赏金,嚣张呛:不给钱就扔进河里(图)

2023-12-24 来源: CTWANT 原文链接 评论5条

为了1支手机败光人品。中国大陆浙江省有名大妈日前捡到手机后,竟向失主索讨人民币1000元(约新台币4335元)赏金,还威胁失主若不交钱,就把手机扔进河里。更令人傻眼的是,就算民警介入处理,大妈仍坚持要钱。

浙江大妈捡到手机威胁失主交出赏金,嚣张呛:不给钱就扔进河里(图) - 1

大妈为了约新台币4335元的「赏金」败光人品。(图/翻摄自微博)

大陆社群近期疯传大妈失态的影片,该名住在嘉兴海宁许村的大妈,一开口就向失主索讨1000元,即使失主表示手机才价值800元(约新台币3484元),大妈索要金额非常不合理,但大妈依然非1000元不可,更呛不给钱就把手机丢进河里。

失主无奈之下,只好报警找派出所民警处理,未料,大妈见多名警员到场,虽表示自己没偷手机,却继续索讨1000元赏金,且民警协调时对大妈也是越讲越气,但碍于警方只能协调归还失物、不能强制执行原因,也拿大妈没办法,失主最终还是不得不花钱消灾。

不过,《新京报》引述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赵良善说法,表示大陆《民法典》规定,拾获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送交失物至公安等有关部门前,应妥善保管,如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失物损毁、灭失,应负民事责任。另拾得人拒不归还失物,权利人可起诉拾得人,要求其归还。

赵律师也说,大妈索要金额超出保管遗失物而产生的必要费用,属变相敲诈勒索,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大妈5天以上10天以下拘留,并可并处500元(约新台币2177元)罚款;情节重大者,处10天以上15天以下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新西兰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email protected]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5)
Julianne 2023-12-24 回复
拿回手机不能起诉敲诈勒索?
daien 2023-12-24 回复
捡了别人的财务不是不当得利吗? 这样子威胁并强行要钱, 不是敲诈勒索吗?
杀手玥 2023-12-24 回复
我在路边捡到一台汽车,叫失主拿20万元赎回去!不给的话就推到河里去。。。
Abenoy 2023-12-24 回复
如果失主抢回去呢?怎么界定此行为?
松鼠小小 2023-12-24 回复
不归还可称不當得利,丢河里可称损坏公私财物。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分享新闻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