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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女友黄金、包包维持恋爱开销,被判2年叹:怕她嫌我穷!(组图)

2024-02-06 来源: ETtoday新闻云 原文链接 评论3条

恋爱花费问题困扰不少情侣,而大陆一名男子竟靠偷女友的黄金、香奈儿包包等高价物品变现,以维持两人的开销,被捕后说「怕她嫌我穷看不上我」,最终被判刑2年,引发网路热议。

据《澎湃新闻》报导,邵姓女子5月的一天晚上,因母亲需要用项链,她在家翻箱倒柜寻找自己的2条黄金项链,却怎么也找不到,而同时不见的还有几个黄金耳坠、钻戒和名牌包。

男子偷女友黄金、包包维持恋爱开销,被判2年叹:怕她嫌我穷!(组图) - 1

邵女怀疑家中进过小偷,但家里并没有窗、门被撬的痕迹,她想了想只有于姓男友有自己家的钥匙,而打电话给对方时,男友却拒不承认,还告诉她「先不要声张」。随后,于男称自己要「回老家」,坐火车离开了上海。

邵女怀疑是男友偷了自己东西,于是去派出所报警,此时于男的电话已经无法打通。直到半个多月后,民警发现于男再次出现在上海,于是将其传唤至派出所,他这才交代了盗窃女友物品的事实。

于男说,「我工作赚的钱支付不了恋爱花销,怕她嫌我穷看不上我,就偷点东西卖了维持开销。」

男子偷女友黄金、包包维持恋爱开销,被判2年叹:怕她嫌我穷!(组图) - 2

据于男说法,他和邵小姐确立恋爱关系有一年左右,从2023年3月份开始,就陆续悄悄偷走女友的黄金项链、黄金挂坠、钻戒和香奈儿包包等物品,并先后通过黄金回收店铺、爱回收店、奢侈品回收等方式出售给他人变现。

当民警询问为啥要偷女朋友的东西时,于男回答「别人的我也不敢偷」。至案发,他盗卖女友物品共获取赃款3.6万多元(人民币,下同,约新台币15万元),卖来的钱款用于两人的日常花销,以及给女友购买手机及平板电脑等物品。

当地检察官介绍,虽然于男偷拿女友财物变现后所得钱款,均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销,但钱款的如何使用仅是对盗窃所得财物的一种处分行为,并不影响认定于男实施了盗窃行为。

审理本案后,上海虹口区检察院认为,于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经虹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于男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追缴赃物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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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3)
菠蘿豬yuki 2024-02-06 回复
这女友估计虚荣心太强
恋依空间 2024-02-06 回复
没钱还打肿脸充胖子,也是醉了
竹子吃熊猫儿 2024-02-06 回复
还钱就可以啊,真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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