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回娘家,他带大学女同学回家过夜!儿留证据冷冻用过保险套(组图)
台中市一名男子阿翔(化名)先前与陈姓妻子发生争执,导致妻子回到娘家居住,岂料他竟转而与大学女同学小美(化名)交往,甚至还当著孩子的面,将小美带回家居住、发生性关系,气得陈女一状告上法院。台中地院审理后,判阿翔须赔2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阿翔与陈姓妻子2005年间结婚,婚后育有一名儿子,不过他并不顾家,除了房贷以外,不愿负担任何家庭生活费用,还在外面结交女友,过得十分快活。
双方为此大吵,陈姓妻子因此躲回娘家暂住。岂料阿翔得知妻子回娘家,竟然明目张胆告诉儿子,要将大学同学小美带回家住一晚,且会睡在同一个房间里。
阿翔的儿子得知以后,立即向妈妈告状,接著在妈妈的指示下进入房间,入内后果真找到使用过的保险套,于是立即将照片拍了下来,并将保险套放置冷冻库保存。
儿子后来又趁著阿翔洗澡的机会,使用手机翻拍了阿翔与小美的对话,让妈妈有足够的证据能够将阿翔、小美告上法院。小美搜证结束后,也将2人一并告上法院,连带求偿80万元。
台中地院审理后认为,阿翔在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小美以亲密爱人的关系交往,甚至将人带回家共处一室过夜,行为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往来之分际,也超过了社会通念能够容忍的范围,破坏陈女的婚姻生活圆满之幸福,情节重大,因此判赔20万元。
至于小美的部分,由于陈女所提出的证据当中,无法证明小美知道阿翔已婚的身分,对于小美知道阿翔是有配偶之人还交往的主张无法证实,因此不准许向小美的求偿,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