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2月04日 °C-°C
纽币 : 人民币=4.2885

欧盟开始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关税,双方加紧在终裁前磋商(图)

2024-07-05 来源: 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中文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本文转载自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中文,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欧盟开始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关税,双方加紧在终裁前磋商(图) - 1
从周五起,上汽集团被征收37.6%的关税,比亚迪和吉利则分别被征收17.4%和19.9%的临时关税。(Reuters: Chalinee Thirasupa/File Photo)

欧盟委员会周四公布了对中国电动汽车市场为期九个月的调查结果,上汽集团被征收37.6%的临时关税,比亚迪和吉利则分别被征收17.4%和19.9%的临时关税,周五(7月5日)正式生效。

报告详述了中国政府和国营汽车制造商上汽集团不愿配合欧盟委员会调查中国电动汽车制造商是否受益于不公平的政府支持。

过去一段时间以来,欧盟对中国电动车加征关税加剧了与中国政府的紧张关系,中国已经威胁要采取报复行动。

该报告称,中国政府对其汽车制造商的严格控制“实际上迫使他们充当政府的助手”,因此,欧洲汽车制造商面临的“实质性损害威胁......显然是可以预见的,且迫在眉睫”。

欧盟委员会的这份报告表示,中国汽车制造商获得的补贴包括低息贷款、廉价土地以及电动汽车销售的直接激励措施。它们还获得了电池成本方面的帮助,而电池是电动汽车最昂贵的部分。

上汽和吉利以“低于合理的价格”获得电池,而比亚迪虽然自己生产电池,但也获得了被补贴的电池材料,首先是锂。

这份调查报告还细分了这几家电动汽车生产商各种补贴的占比。

以上汽集团为例,欧盟估计其补贴总额占34.4%。其中:

  • 国有银行贷款占1.38%

  • 其他形式的融资8.27%

  • 补助金占8.56%

  • 电动汽车销售奖励占2.28%

  • 廉价土地占0.67%

  • 低价电池占13.24%

中国政府曾对欧盟委员会在补贴调查中要求中国汽车制造商提供供应链详细信息表示不满。

欧盟委员会则指责中国政府拒绝合作或未能提供更多基本信息(包括在中国注册的电动汽车数量,或按品牌、车型和地点的注册情况)。

该报告称:“中国政府不可能没有特定时期在中国注册的电池电动汽车(battery electric vehicles,BEV)数量的信息。

报告称,向上汽、比亚迪和吉利提供贷款的中国金融机构“没有提供任何信用评估”,因此委员会自己进行了调查。

这三家汽车制造商都从中国国有评级机构获得了顶级的AAA信用评级。评级越高,贷款利率越低。

各方如何反应

欧盟开始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关税,双方加紧在终裁前磋商(图) - 2

欧盟委员会的调查发现,中国汽车制造商获得的补贴包括低息贷款、廉价土地以及电动汽车销售的直接激励措施。(Reuters: Chalinee Thirasupa)

欧盟贸易专员瓦尔迪斯·东布罗夫斯基斯(Valdis Dombrovskis)表示:“与中国的谈判正在进行中,事实上,如果出现互利的解决方案,我们也可以找到最终不征收关税的方法。但很明显,这个解决方案需要解决我们目前面临市场扭曲......它需要符合市场需求。”

欧盟委员会发言人则表示:“显而易见的是,欧盟希望的是一个解决方案。征收关税是纠正不平衡和不公平竞争局面的手段,与在中国生产汽车的制造商相比,这种局面不利于欧盟的电动汽车制造商。”

德国政府发言人表示:“我们需要中国方面认真的行动和进展。我们不想对外国公司关闭我们的市场,同样,我们也不希望外国对我们的公司关闭市场。”

欧洲最大的汽车制造商大众汽车公司表示:“欧盟委员会决定的时机不利于目前德国和欧洲对电池电动汽车的疲软需求。这一决定的负面影响超过了对欧洲,尤其是德国汽车行业的任何好处。大众集团自信地接受日益加剧的国际竞争,包括来自中国的竞争,并将此视为一个机遇——这也有利于我们的客户。”

中国电动汽车制造商小鹏表示:“所有等待交货的现有客户和在新关税生效前下订单的未来客户都将受到保护,不会受到价格上涨的影响。

上周,中国商务部表示,中国和欧盟双方工作团队正在就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初步关税一事“抓紧推进磋商”,并希望能找到一个“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昨天,中国商务部发言人何亚东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对于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中方已多次表示强烈反对,主张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经贸摩擦。

何亚东说,中欧在技术层面已举行多轮磋商。目前距终裁还有四个月窗口期,“希望欧方同中方相向而行,展现诚意,抓紧推进磋商进程,基于事实和规则,尽快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本文转载自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中文,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分享新闻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