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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人卷入盗窃倒卖遗体案,多地民政局称已跟进调查(图)

2024-08-09 来源: 财新 评论0条

山西奥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山西奥瑞公司”)涉嫌从多地非法购买人体遗体、残肢等,用于生产“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来自云南水富市、重庆巴南区、贵州石阡县、四川大英县等地的殡仪馆火化场以及广西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等单位共计75人卷入这桩骇人听闻的大案。

75人卷入盗窃倒卖遗体案,多地民政局称已跟进调查(图) - 1

8月8日,北京律师易胜华在社交平台披露了上述涉嫌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罪案件材料。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回复财新称,已知晓此事,目前正在调查核实。四川大英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回应说,具体的业务股室在负责跟进此事。

该案件材料是由太原市公安局在2024年5月23日发出,发送对象是太原市检察院。财新多次致电太原市检察院相关部门,截至发稿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据澎湃新闻援引太原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法称,案件尚未办结,公安正在排查嫌疑人,具体案情不便透露。

前述案件材料披露,太原市公安局侦办该案过程中,查封涉案公司人体骨骼原材料、半成品18余吨,成品34077个。扣押、冻结涉案公司、人员资金1亿余元等。涉案的75名犯罪嫌疑人对各自所犯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认罪认罚。

《刑法》第302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据财新了解,网络上曝光的案件材料实为公安移送检方的起诉意见书。尚不清楚检方是否已对该案提起公诉。司法实践中,起诉意见书上记载的案件事实随着司法流程推进,有可能在检方审查起诉、法院判决等阶段出现变化。

前述案件材料称,1999年,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下称"中辐院")成立山西奥瑞公司,经营范围是“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由李宝兴任总经理。2007年开始,山西奥瑞公司逐步引进丛茂义(已刑拘上网追逃)、苏成忠收购中辐院及员工的股份。至2012年,丛茂义占股54.08%,是最大股东、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苏成忠占股45.92%,担任总经理,李宝兴实际负责公司运营。

据公开资料,中辐院1962年7月建院,位于山西太原,是专业从事辐射防护研究与应用的综合科研机构,现隶属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案件材料称,2015年1月到2023年7月,山西奥瑞公司涉嫌通过从四川、广西、山东等地非法购买遗体、残肢作为原材料,并在购买和生产过程中对非法获取的尸体、尸骨进行粗暴肢解、剔除皮肉、清洗、辐照等,用于生产“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产品。经审计部门审计,2015年—2023年的营业收入合计达到3.8亿元。

2015年—2023年,李宝兴、苏成忠等人为大量获取生产“同种异体骨”的原材料,指使山西奥瑞公司人员赴广西桂林、四川成都等地拉运人体骨骼。分别在四川恒普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四川恒普公司”)、桂林医学院基础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教研室(下称“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内对尸体进行解剖等,再将预处理的尸骨装车后驱车返回公司入库保存。为掩盖山西奥瑞公司用于生产加工“同种异体骨”的尸骨原材料来源非法,李宝兴安排该公司多人伪造遗体志愿捐献登记表、检验报告等材料证明其尸体来源合法性和安全性,并组织公司大部分员工在遗体捐献登记表上假冒家属签字。

此外,2015年—2021年期间,山东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肝脏病中心副主任医师李志强事先将遗体肢解后,放入冷柜保存后,共向山西奥瑞公司出售10余具人体骨骼原料,每具价格1万—2.2万元不等。

警方案件材料提到,山西奥瑞公司人员对非法获取的人体骨骼进行深低温冷冻、成形、清洗、冻干、病毒灭活、辐照灭菌等一系列加工生产,后由丛茂义、苏成忠实际控制的相关公司销往各地医院,非法获利。

值得注意的是,苏成忠控制的四川恒普公司在上述非法交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案件材料称,2017年—2019年期间,为扩大获取尸体、残肢来源,苏成忠先后以承包、入股、派人入驻等方式,控制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天富殡葬有限公司水东火化场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仙居山殡仪馆、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望城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殡仪馆四家殡仪馆的火化场。随后指使其安排在火化场的人员盗窃尸体,并在火化车间内对尸体粗暴肢解后,运回四川恒普公司,部分尸体在四川恒普公司内肢解。苏成忠供述,上述四家火化场共向四川恒普公司提供4000余具人体骨骼,其中1000余具由山西奥瑞公司周玉生安排石庆兵、王志利等人在四川恒普公司处理后,运回山西奥瑞公司,其余人体骨骼均经四川恒普公司生产部员工预处理后存放于成都市的两个冷库中。

广西桂林亦有多人涉案。案件材料称,2023年9月11日,国家审计署开展专项审计发现,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实验员兰羚元将322具人体骨骼倒卖给山西奥瑞公司,非法牟利约31万元。2019年—2023年初,兰羚元、田顺亮为向山西奥瑞公司大量提供尸骨原材料,在明知桂林市、平乐县、永福县殡仪馆提供给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的大部分尸体为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仍然同意以每具900元的价格购买尸体并达成协议并加盖桂林医学院公章。经统计,2017年至2023年期间,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从上述三家殡仪馆购买450余具尸体,其中约300具贩卖给山西奥瑞公司。

财新多次致电桂林医学院相关部门询问情况,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案件材料还披露了殡仪馆所卖尸体的情况。如,桂林市殡仪馆人员贩卖的是“应火化的无名尸及家属不要骨灰的尸体”。平乐县殡仪馆人员是将家属放弃保留骨灰的遗体不进行火化,而后倒卖给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来获利。永福县殡仪馆人员则是明知将无名户及家属不要骨灰的遗体贩卖给他人是犯罪行为的前提下,违背家属意愿决定将已办理正常火化流程,收取家属火化费用的大量尸体进行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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