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生效!加拿大移民法大变天,这类人回国,等于放弃身份(组图)
昨天,加拿大移民史上一颗重磅炸弹落地了。
C-12号法案——全称《关于加拿大边境安全及移民体系完整性及其他相关安全措施的法案》,于3月26日正式获得御准,立刻成为法律。


这部法案到底干了什么?说白了,联邦政府给自己在移民管理上开了一张超级权限卡。
从移民申请、移民文件到临时居民的管理,联邦内阁现在拥有前所未有的行政权力,可以直接下达命令。
什么情况下能动用这些权力?法案写得很宽泛——只要涉及“公共利益”就行。
而“公共利益”的定义包括:行政错误、欺诈、公共健康、公共安全、国家安全。换句话说,几乎什么理由都能套上去。
当然,法案也不是完全没有制衡。移民部长必须向国会报告这些命令的影响。但话说回来,报告归报告,命令已经执行了。
庇护制度大变天
这部法案真正让人紧张的,是对庇护制度的改革。新法新增了两条“不予受理”的硬性门槛。
一是非法越境者的庇护申请,直接不受理;二是入境超过一年才提出庇护申请的,同样不受理。

以前怎么规定的?在C-12之前,非法越境者只要入境满14天再提交申请,还是可以被受理的。
现在,大门直接关上了。更狠的是,这两条新规具有追溯效力,适用于2025年6月3日及之后提出的所有申请。
这是C-12前身法案C-2被提出的那天。其中“一年期限”的规定,适用于2020年6月24日之后入境加拿大的申请人。
被判定“不予受理”的庇护申请,不会被转交到移民和难民委员会(IRB)审理。
不过申请人还有最后一根稻草——可以申请遣返前风险评估(PRRA)。
根据参议院提出的修正案,移民部门还得向国会汇报:到底有多少申请因为“一年限制”被拒了,PRRA的情况又如何。至少这一点,算是留了个监督的口子。
已经递交到IRB的合格申请也没那么安稳
法案规定,如果庇护申请人自愿返回了他声称需要逃离的那个国家,IRB必须将其申请判定为“放弃”。

另外,申请人如果不在加拿大境内,IRB直接不审。跑了就别想还留着案子。
你的个人信息,政府要跟更多人分享了
法案第五部分可能是最让普通人不安的内容。
新法授权移民部门将个人信息分享给其他政府机构,包括国有企业。在移民部长批准的情况下,这些机构甚至可以把你的信息进一步披露给外国实体。
什么信息会被共享?涉及到你的身份信息、你在加拿大的身份状态,以及移民部长签发给你的任何文件的内容和状态。

参议院曾经试图挡一下——提出修正案要求把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排除在信息共享范围之外。
结果众议院否决了这项修正,参议院最终也妥协同意删除。
也就是说,不管你是公民还是永久居民,你的信息一样可能被共享给外国机构。
五年后再看看效果
法案最终版本里塞进了一条“补救”条款:五年后,国会委员会必须对这部法案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修改建议。
五年,到时候该发生的早发生了。
这部法案从提出到通过,争议就没断过。
支持者说这是维护边境安全和移民体系完整性的必要之举,反对者则担心政府权力过度扩张。
尤其是在信息共享和追溯执法这两条规定上,争议尤为突出。
不管你站哪边,有一件事是确定的:加拿大移民的游戏规则,从昨天开始,彻底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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