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男游客小琉球触抓海龟被逮,若处罚金最重30万(图)

(示意图/图取自Unsplash图库)
中国籍刘姓男子来台依亲、昨天下午在小琉球花瓶岩游玩,一度以双手抓住1只海龟,遭民众检举;海巡人员循线逮捕,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送办,若处罚金最重罚30万元。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队小琉球安检所长张龙全今天接受媒体联访表示,26日下午4时许接获民众报案,小琉球花瓶岩岸际有游客触摸海龟,并出具相关影片画面,经海巡人员循线追查,于花瓶岩岸际发现并逮捕此名中国籍男子,全案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函送屏东地方检察署侦办。
影片可见,男子站立于花瓶岩旁,徒手抓住海龟躯干两侧,一度将海龟略抬出海面,一阵浪袭来后男子重心不稳,才松手让海龟游走。
第五岸巡队表示,海巡人员依据影像画面,发现男子确有近距离接触海龟行为,随即前往花瓶岩岸际比对指认,最后在周边岸际寻获这名衣著特征相符游客,随即带回安检所访谈笔录。
经海巡人员查验,50余岁刘姓游客为中国籍人士,合法入境来台依亲不久。他辩称,当时自己在欣赏海景,海龟遭浪拍打至身旁故移开牠。第五岸巡队指出,因刘男碰触海龟行为违法事实明确,全案依法送办。
第五岸巡队提及,小琉球是台湾著名保育类海龟栖息地,往返小琉球交通船上不仅播放宣导影片,岛上各个沙滩也竖立保育宣导标志,均宣导民众切勿违法触摸、骚扰海龟,但类似事件仍层出不穷。
第五岸巡队呼吁,面对野生动物应把握三不原则「不接触、不干扰、不喂食」,依据野生动物保育法规定,骚扰海洋保育类野生动物者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最重新台币30万元罚金,且外籍人士触法也照罚;民众如有发现疑似非法骚扰海洋野生动物情形,可拨打海巡署「118」专线进行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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