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塌了!中国夫妇卖房移民新西兰遭拒,只因18年前这个操作…(组图)
众所周知,新西兰父母团聚移民门槛较高,许多华人就想让父母走“退休居留签证(Parent Retirement)”。
(网络配图)
然而,新西兰移民与保护审理法庭(IPT)近日公布的一项最新判决,却给所有打算通过“卖房移民”的华人家庭敲响了警钟。
独生女留学定居新西兰
故事的主角是一位57岁的上海女教师,她和55岁的丈夫在中国生活了大半辈子,丈夫是一家运输集团的董事,她自己也刚从体育老师的岗位上退休,在国内有着安稳且优渥的生活。

他们唯一的宝贝女儿,早在2012年就来新西兰留学。
女儿很争气,通过技术移民在2018年拿到了居民签证,2020年顺利拿到PR。
如今,女儿与伴侣在新西兰定居,还生了两个活泼可爱的宝宝。
为了能和独生女儿及两个外孙团聚、安享晚年,夫妻俩决定申请新西兰的家庭(父母退休)类别居留签证。
上海一套房净值153万
根据新西兰的移民政策,走这条通道的父母必须满足以下硬性条件:
至少要有100万纽币的资金或资产,在新西兰投资4年;另外拥有至少50万纽币的安家费,还要证明这些资产是合法赚取或获取的。

夫妻俩一盘算,他们在上海共同拥有一套房产(房产证上有退休老师、丈夫及女儿三人的名字)。
根据评估机构报告,这套房子当时市值为660万人民币(约合153万纽币)。
他们心想:153万纽币,扣掉100万用来投资,剩下的53万刚好用来做安家费,而且上海房产中心开具的证明显示,这套房子没有抵押。
2023年2月27日,他们信心满满地递交了居留申请,并随附了近几年的个人所得税税单和银行流水。
移民局的致命连环追问
然而,新西兰移民局的审查严格程度超乎想象。
在长达一年的审查中,移民局发出了连环追问,要求父母请提供当年购买这套房子的原始合同、发票,并解释当时买房的资金来源。
律师随后补交了材料,那是一份2007年8月4日签署的预售合同和统一发票。
发票显示,当年这套房子的总价是91万人民币,买房时支付了20万人民币的首付款。
律师解释称,这套房子全是用夫妻俩多年的工作积蓄购买的,并再次附上了2020-2022年的高额纳税证明以彰显财力。

可就在2024年4月7日,移民局寄出了拒签信!理由让夫妻俩目瞪口呆:
一是历史财力无法证明(资产来源不明):你交的都是2020年之后的税单,但房子是2007年买的。这些近期的材料,根本无法证明你们在18年前有合法的财务能力支付那20万首付款,也无法证明之后有能力偿还贷款。
二是安家资金严重不足:房产证上有你们和女儿三个人的名字,移民局认定夫妻俩只占这套房子的 2/3 份额(约106万纽币)。扣除100万的投资款后,你们名下只剩下6万多纽币,达不到50万安家费的门槛。
中国习俗怎么办
夫妻俩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于2025年向移民与保护审理法庭(IPT)提起上诉。

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指出了移民局的“程序不公”:移民局在拒签信里突然质疑上诉人18年前偿还贷款的能力,在此之前从未给过申请人解释的机会。
至于房产证上的名字,这在中国是极其普遍的社会现象,为了以后继承方便,父母买房把14岁未成年子女的名字加进去。如果需要,女儿随时可以在房产证上除名。
法庭判决:上诉失败!
法庭在审理后,做出了裁决。
法庭承认,移民局没有提前就贷款偿还能力提出质疑,确实违反了程序公平。但是,由于上诉人即便到了法庭上,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2007年那笔买房款的合法来源。

所以,就算移民局提前问了,你们也合理解释不了,结果不会改变。因此,移民局拒签决定是正确的。
上诉人提出,他们只有这个独生女儿和两个外孙在新西兰,分离太痛苦了。
但法庭认为,“子女移民、父母年迈想团聚”是全世界移民家庭极其普遍的现象,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罕见、非寻常”的特殊情况。
况且,过去10年里母亲往返新西兰8次,爸爸往返5次,“未来你们依然可以拿着旅游签证来探亲”。
最终在今年4月,法庭驳回了上诉。
带给中国人的警示
这起涉及18年前房子的拒签案,给所有正在办理或计划办理新西兰居留签证的华人家庭敲响了警钟。
新西兰移民局在审查大额资产(如投资移民、父母退休移民)时,遵循的是“追本溯源”原则。无论你现在的房产翻了多少倍、现在多么富有,移民局看重的是你买下这个资产的第一桶金是否合法。

如果资产是10年、20年前购买的,请务必尽早挖掘、保留当年的个税记录、公司分红凭证或合法的企业收入证明。
此外,在国内,买房写父母 and 子女名字、或者夫妻联名是非常普遍的操作。
但在西方人眼中,“名字即份额”。如果没有明确的公证,联名房产往往会被均分(例如3个人名字就按2/3或1/3计算)。这会导致你提交的资产变现价值在移民局眼里大打折扣,最终因“资金不足”被拒。
+61
+86
+886
+852
+853
+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