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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养狗有解,养狗人付出额外成本补偿其它业主,尽可能文明和谐

2023-02-13 来源: 搜狐宠物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从城市喂养宠物狗开始,涉称纠纷就从未中断过。狗这种动物本来就不适合于人群密集处喂养,它和其它宠物不同,它是一种具备一定社会性动物,与人群生活在一起,不发生冲突是不现实的。现实中的情况是,居民生活小区,所有居民每月交着包括清洁费在内的物业费,却经常要踩上狗屎运。本来居住于宁静的小区,可这样的宠物来了后,从此就没了安宁。而且还要承受着惊吓或被咬的风险。养狗人实施了爱心,可对其他居民却显得有些苛刻,以致凡有狗的小区,都不会有安宁的时候,居民之间的矛盾日甚,以至于极端行为的发生。这对普通居民和养狗居民都没有好处。

一个稳定的法治社会,体现的是最基本的社会公平正义,而居民小区相对来讲,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这里更需要公平正义的存在。把狗当宠物,是个人自由,别人不应说三道四,可是个人自由侵犯了大众权益,那就不是个人的事了。现实中,狗主人们表现得对狗的无限宠爱,对他人的利益根本不予理会,因狗起了冲突,多表现为蛮横无理,狗永远是对的一方。这在人与狗的冲突中表现得极为突出。其实,既然无法禁绝城市有狗的情况下,退而求其次也是个办法,真想把事办成,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比如,小区养狗可以,毕竟狗是人类身边的动物,客观上讲,狗陪伴人类生活成千上万年,是我们人类允许它们融入生活为人类服务的。只不过时代不同,它们的服务功能也有了变化。目前的它们,已经随着社会变化,从传统的实用型,如看家护院和出外狩猎,转化为寄托主人感情的宠物功能,这也是社会发展的结果。但相比养狗发达国家来讲,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由于人员素质不齐和相关法律的缺失或不健全,短时间内不被大众接受也是可以理解的。假以时日,类似国外管理的系统性法律出台后,一切都会纳入正轨。养狗规范化,在目前的我国还处于过渡期。

在小区养狗纠纷日益扩大的今天,采取积极应对的方法是每一位小区居民都不可避免的问题。假如,养狗人因为自己的养狗行为,拿出一定的费用,对不养狗的其他居民进行补偿,钱不在多,但这本身反映的是一个态度问题。你不文明养狗行为,给他人带来困扰不是理所那当然的吧。你如说你是关爱动物行为,也只是关爱你自己的宠物狗,但给他人带的却是困扰。为平息居民们的怒气,为此付出一些费用也不能说不合理。这和政府规定不同,是小区内的自发行为。为的是保证有一个稳定的小区生活秩序。你就当捐了爱心费了。其实这是表现出一种态度,对狗狗也是一种保护性行为。

其实,我们国家目前对养狗行为的管理是很宽松的。狗主人们应该知足了。比如国外,不论他人有无过错,只要狗伤了他人,主人就坐牢。想养狗的人们,每年要为狗花重金买保险,流浪狗也进行无害化处理。这样的养狗环境,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再不文明养狗,不拿他人利益当回事,就属于变本加利了。

所以,我们本着息事宁人的想法,尽量创造小区居民的文明和谐。相关人拿出一定的积极举措,避免极端行为的发生,比如宠物狗被毒害等,但具体如何做,文明养狗还应该放在首位。另外,新的民法典已经实施,它包含了居发生活的方方面面。希望居民们有一个宽容的心态,较高的文明素养,以适应新法典的实施。只是一己之见,大家少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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