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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烹食他人柯尔鸭赔了8000元,这笔钱是为常识买单

2023-09-13 来源: 搜狐宠物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上海一男子路遇一只白白胖胖的鸭子在路边闲逛,就顺手捡回了家,做成了一顿鸭肉大餐。不料这是一只价值不菲的宠物“柯尔鸭”,后来宠物主人找上门,男子赔偿了8000元,后悔不已!(据9月12日极目新闻)

据报道,8月27日晚上10时许,家住上海嘉定封浜的居民鲁先生骑电动自行车经过海波路时,发现一只鸭子在路边,似乎没有人看管。鲁先生犹豫再三后,将鸭子带回了家中。

而没过多久,封浜派出所接到居民费先生求助称,他饲养的宠物“柯尔鸭”不见踪影。民警根据宠物主人费先生反映的情况调阅公共视频后发现,费先生丢失的柯尔鸭正是鲁先生顺手带走的那只鸭子。经过循线追踪,民警找到了鲁先生,可此时宠物“柯尔鸭”已经成了盘中餐。鲁先生当场赔付了8000元以弥补对方的损失。

宠物柯尔鸭被人捡走吃了(嘉定警方供图)

有网友说,这8000元可以买多少只普通的鸭子啊,这顿鸭肉餐吃得太贵了?据介绍,“柯尔鸭”因其憨态可掬的外形,受到越来越多养宠人士的青睐。网上查询得知,“柯尔鸭”的幼苗一般都要几百元一只,成年“柯尔鸭”的价格在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因为培育过程极不容易,因此一只成年“柯尔鸭”还承载着主人的养育之情,鲁先生吃了人家一只“柯尔鸭”,为此赔偿对方8000元的损失,也是应该的。

再说,鲁先生在路上见到鸭子就顺走,这个行为不能简单称之为“捡”,因为无论普通鸭子还是宠物鸭,只要不是野鸭,一般都是有主人的,路上见到鸭子就“捡”,这个行为本身就存在风险。如果鸭子是被人丢弃的,“捡”到后还问题不大,如果属于走失的鸭子,“捡”到鸭子形同拾到遗失物。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明知鸭子是遗失物,“捡”到后烹而食之,就构成侵权,鸭子的主人可以请求拾得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试图侵占他人遗失的宠物,则要承担更多不利的法律后果。

柯尔鸭(资料图)

路上的鸭子可不能随便“捡”。鲁先生对自己一时贪小便宜的行为向“柯尔鸭”的主人费先生表达了歉意,也觉得非常懊悔,并当场赔付了8000元以弥补对方的损失。

从这可以看到,鲁先生只是一时糊涂,也认识到了错误,与其说是赔了8000元的鸭子钱,不如说是交了笔学费,为常识买单。这个常识大家都懂: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如果路上捡到物品,也不能随意处置,要妥善保管。

有网友还提到,鲁先生不算“掉得大”的,还有的因为摘了他人的水果惹出大麻烦。2012年7月2日,三名不速之客潜入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的桃园里偷摘了200多斤桃子,而这些桃子属于科研品种,其中的“中油桃13号”属于国家“十二五”科研项目,花费了科研人员十多年的心血。桃子被摘,其损失用金钱难以衡量。

无独有偶,2003年8月7日晚,在北京市打工的农民工李某等4人来到一葡萄园偷摘葡萄,谁知,他们所摘食的葡萄竟是林果所投资40万元、历经10年培育研制的新品种。4名农民工的馋嘴之举导致其中的20余株试验链中断。

这都是顺手摘水果引发舆论关注的事件,跟顺手“捡”鸭子有些类似,看起来是司空见惯的小事,一不小心就可能惹出大麻烦。不是自己的物品不要随便碰,记住这个常识就能避免惹祸上身。民警也提醒,对日常生活中突然出现在身边的无主物,切莫随意处置。这个道理都是一样的。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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